㈠ 虛開普票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會面臨以下法律風險:
1、行為人違法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按照虛開金額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2、虛開發票情節嚴重,構成虛開發票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發票都知道是什麼,這是企業經營中的票據,在稅務方面中充當重要的憑證。在進行來開發票的時候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那麼對於一些虛開發票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違法的。虛開發票指不如實開具發票的一種舞弊行為,納稅單位和個人為了達到偷稅的目的或者購貨單位為了某種需要在商品交易過程中開具發票時,在商品名稱、商品數量、商品單價以及金額上採取弄虛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較熟悉的關系,虛構交易事項虛開發票。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可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監督管理制度。這是本罪區別於其他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的本質特徵。所謂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可以用於申請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非增值稅專用發票,如運輸發票、廢舊物品收購發票、農業產品收購發票等。接受虛開普通發票要處罰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那些虛開發票的行為會依照法律的規定受到處罰,不同的情節處罰的力度不一樣,這就要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分析,一般為罰款或游畝者是有期徒刑。
公司開具發票包括以下內容:
1、如果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內容包括,對方公司名稱、地址電話、稅號、開戶銀行及賬號;應稅貨物名稱、型號、數量、價格等按業務合同填開;
2、如果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填寫對方公司名稱即可,應稅貨神羨森物名稱、型號、數量、價格等按業務合同填開。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派蔽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條之一 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㈡ 虛開普通發票600萬應該獲刑多少年
虛開普通發票600萬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的,一般量刑是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體獲刑多少年,是需要法院進行審判來決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條之一 虛開發票罪
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經濟案開普票會判多久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中提到:
一、根據《決定》第一條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而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稅勞務但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代開增鍵慶值稅專用發票。
虛開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的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千元以上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虛開稅款數額10萬元以上的,屬於「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
(1)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萬元以上的;
(2)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虛開稅款數額50萬元以上的,屬於「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30萬元以上的;
(2)虛開的稅款數額接近巨大並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實際抵扣稅款或者騙取出口退稅100萬元以上檔差的,屬於「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造成國家稅款損失50萬元以上並且在偵查終結前仍無法追回的,屬於「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為「情節特別嚴重」的基本內容。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分子與騙取稅款犯罪分子均應當對虛開的稅款數額和實際騙取的國家稅款數額承擔刑事責任。
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或者騙取出口退稅的,應當依照《決定》第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以其他手段騙取國家稅款的,仍應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行亮皮》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㈢ 虛開普票多少會被刑事立案
我國目前已經在全面鋪開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稅制改革,增值稅是由商品售方或者服務提供方向接受方開出的一種發票,在司法實踐中有些人會虛開發票套取不法收益,那麼虛開普票多少刑事立案?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㈣ 經濟案一般判多少年
經濟案一般判6個月到死刑不等的。是根據其具體的罪名來確定的,經濟犯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違反國家規定,依照規定應當予以處罰的行為,嚴重違反國家管理體制,破壞商品經濟運行領域的社會經濟秩序。其經濟犯罪的罪名有: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行賄罪,貪污罪,受賄罪,合同詐騙罪,職務侵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抽逃注冊資金罪,信用證詐騙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走私普通貨物罪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高利轉貸罪】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八十五條
【挪用資金罪】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定罪處罰。
【挪用公款罪】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前款規定中的非國有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定罪處罰。第二百七十二條
【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定罪處罰。
㈤ 經濟犯罪一般判刑多久
經濟犯罪多久能判刑
1、這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只會給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並罰不會超過20天,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確定的拘留期滿時,就可以從看守所出來了。
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並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2、如果涉嫌犯罪,在看完所關的時間,包括刑事拘留期限+逮捕後的偵察羈押期限+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如果沒有判嫌鬧刑或是判決有罪、但判緩刑的,就可以放出來了。
(1)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長37天。
(2)逮捕後的偵察羈押期限:一般是二個月,復雜的經上一級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是三個月。有特殊情況的,經省級檢察院批准,還可以再延長。
3)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一般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
綜上:如果不是特別嚴重的刑事案件,走完轎扒了全部程序最後法院沒有芹帆罩定罪刑、或是確定有罪但判緩刑的,一般會在看守所關五、六個月。
對於刑事案件辦理主要有三個階段
1、公安機關偵查,刑事拘留最多37天,正常情況下逮捕後的偵查期限是二個月,特殊情況可經批准後延長。
2、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但有可能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二次,每次最多一個月。
3、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從上面華律網小編為大家搜集的關於犯罪多久能判刑的資料,在看守所多久才會判刑還是會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進行處理,短則1-3天,長則甚至會是一年,如果時間過長,也會報相關部門進行申請,並不是由某個單位說了算的。如果還有相關疑問,歡迎來華律網咨詢。
㈥ 經濟案一般判多少年
經濟案一般判定時間應當根據具體情形而定。
經濟犯罪一般簡單的案件可能三個月內結案,復雜的案件可能半年,一年,甚至更久。可分為三個階段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以及審判階段。在偵查階段,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經濟犯罪,是指在社會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領域,為謀取不法利益,違反國家經濟、行政法規,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依照我國刑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經濟犯罪是犯罪的一種,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屬性,即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
經濟犯罪,發生在經濟領域。即發生在國民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諸環節;主觀上為故意,過失不構成經濟犯罪,並且一般都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而與侵犯財產所有權的財產犯罪不同。
經濟犯罪具有以下四個顯著特徵:
1、任何經濟犯罪都必須具有經濟的內容;
2、經濟犯罪的主體只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不是上述三類人員不構成這類犯罪;
3、經濟犯罪分子獲取非法的物質利益一定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
4、從總體上看,經濟犯罪是一種腐敗行為。
【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並重、查證犯罪與挽回損失並重,嚴格區分經濟犯罪與經濟糾紛的界限,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第三條 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堅持平等保護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堅持各類市場主體的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與合法利益的保護。
㈦ 虛開150萬元普通發票處罰
,虛開用於結算貨款的普通發票並收取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九條第四款規定的非法出售發票罪處理。理由在於:
一、虛開用於結算貨款的普通發票並收取手續費的行為,違反國家稅收管理法規,破壞國家的發票管理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准,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禁止倒買倒賣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為他人虛開用於結算貨款的普通發票的行為,主觀上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按開票金額2%一%的比例收取手續費),客觀上其虛開的發票可能被用於偷稅、騙稅、非法經營、貪污、侵佔等違法犯罪活動,在開票額達到一定數值時,即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應當在罪刑法定的原則下定罪處罰。
二、虛開發票並收取手續費的,行為本質是「非法出售發票」。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出售」的含義為「賣」,「賣」的含義為「拿東西換錢」。虛開發票並收取手續費,就是「拿」票面填寫內容虛假的普通發票換取對方以「手續費」名義給予的金錢。該行為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自然應理解為「非法出售」行為。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醫療機構或者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系前款規定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而購買並有償使用的,以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此司法解釋將「有償使用」解釋為銷售,就是注意到了「賣」是銷售的本質。因此,將虛開發票並收滑圓歷取手續費認定為「非法出售」發票,符合「出售」的字面含義,並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而且有司法解釋的相關內容作為參照。
三、虛開普通發票並收取手續費的,實際包括兩個行為,一是虛開行為,二是收取手續費的行為。根據刑法的規定,單純虛開普通發票的,不構成犯罪;但是對於虛開普通發票並收取手續費的行為,如前所述,屬於非法出售發票,符合刑法第二百零信搜九條第四款的規定,應以非法出售發票罪定罪處罰。需要指出的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並收取手續費的,因為有專門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予以規范,不必以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或者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論處。 摘自:最高院刑事審判庭編《刑事審判參考(總第55輯)》
第三,關於定罪量刑問題,我覺得陸欣律師的解釋說得比較清楚,現一並發給你參考。
非法出售發票罪立案標准和犯罪構成
本罪的立案標准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非法出售普通發票50份以上的,應予追訴。
刑法第209條第4款規定:「非法出售第3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2款的規定處罰。"即非法出售第3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由此可見,刑法對本罪的起刑點沒有規定具體的數量標准。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非法出售普通發票50份以上的,應予追訴。」這里的「普通發票」是指不能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普通發票,但發票本身是真的。如果出售的是假發票,則不按本罪處理.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以出售非法製造的發票罪立案追究。無論行為人是一次還是幾次實施非法出售普通發票的行為,只要發票數量累計達到50份以上的,公安機關就應當立案偵查。
本罪的構成
非法出售發票罪,是指違反國家發票管理法規,非法出售不能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普腔旦通發票的行為。本罪的主要特徵: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發票的監督管理制度和稅收管理制度。犯罪對象是普通發票,即指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以外的其他發票。這些發票既不是偽造的,也不是擅自製造的。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發票管理法規,非法出售不能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行為人所非法出售的發票是真發票,無論其從合法渠道還是非法渠道取得,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如果所出售的是假發票,不能按本罪處理,應定為出售非法製造的發票罪。行為人在實施非法出售行為時,應以專用發票為交易標的,取得相應價款。如果無償提供.則不構成本罪。
3.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可構成本罪的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由直接故意構成,並且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即行為人明知出售發票這種行為是非法的,但為了牟利仍然予以出售。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
本罪的認定
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1)從犯罪客觀方面來看,並不是行為人非法出售普通發票的行為都以犯罪論處,必須達到一定的數量標准才能構成本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非法出售普通發票50份以上的,應予追訴。對於未達到上述標準的,可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罰。(2)出售後他人是否使用,是否牟利,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如果既實施出售行為,又實施虛開行為,應該數罪並罰。(3)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屬於犯罪,刑法單獨規定了一個罪名,但購買普通發票刑法沒有規定。如果行為人僅僅實施購買普通發票行為的,不能以犯罪論處。如果購買後又進行出售,則可以定非法出售發票罪。
本罪的量刑
根據刑法第209條第3款、第4款的規定,犯非法出售普通發票罪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刑法第211條的規定,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對自然人犯本罪的處罰的規定處罰。
第四,關於偵查、審查、審判每個時段的時限,請參考下面的規定。
犯罪嫌疑人被抓到審判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雖然法律對各個階段的辦案時間有明確規定,但由於可能出現的情節,如補充偵查或案件比較復雜等都有可能使辦案時間延長,但從實踐來看,一般一個案件從嫌疑人被刑拘到被審判大致要經歷4個月或4個半月的時間,這只是一個平均時間,到每一個案件時則要看這個案件的復雜程度、證據是否充分、被告人是否認罪、人數是否眾多等因素。具體規定如下:
1.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期一般為14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案件可延長至37天。逮捕後的羈押期限一般為二個月,案件比較復雜可再延長一個月,另外遇到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或流竄作案的可申請再延長二個月,如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的還可再延長二個月。
2.審查起訴(檢察院)階段:嫌疑人被羈押的,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辦案期為1個月,案件比較復雜的為1個半月。但如出現補充偵查情況的補充偵查期為一個月,補充偵查的次數最多為2次,每次補充偵查後辦案期限從新計算。
3.審判階段:一審的期限普通程序一般為一個月,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案件比較復雜可在二個半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審理期為20天。二審的審理期限為一般為一個月,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案件比較復雜可在二個半月內審結。
㈧ 虛開增值稅普票四萬元會判刑嗎
會的,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對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的定罪量刑標准,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取出口退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應分別參照騙取出口退稅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數額標准執行。即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標准分畢亂灶別為50萬元、250萬元。陪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條規手扮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㈨ 經濟案一般判多少年
經濟案的量刑是處於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為最低標准。情節嚴重的一般都會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無期徒刑。
具體的罪行需要根據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經濟案件種類來進行相關的判斷。大部分經濟類型案件屬於民事糾紛,一般的都不會被判處做桐有期徒刑。只有當案件嚴重到一定程度以後,才會被刑法所評價。經濟糾紛,又稱經濟爭議,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爭議。
它包括平等主體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因行政管理所發生的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經濟糾紛案件的主要類型如下:
1.經濟合同糾紛案件
2.經濟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3.經濟權屬糾紛案件
4.企業破產案件
5.交通運輸經濟糾紛案件
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1.和解
2.調解
3.訴訟:包括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4.仲裁
經濟犯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違反國家規定,依照規定應當予以處罰的行為,嚴重違反國家管理體制,破壞商品經濟運行領域的社會經濟秩序。其經濟犯罪的罪返爛名有:銷售假葯,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行賄罪,漏胡漏貪污罪,受賄罪,合同詐騙罪,職務侵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抽逃注冊資金罪,信用證詐騙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走私普通貨物罪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㈩ 別以為虛開普票沒事!後果有哪些!判刑
虛開普票(包括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後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