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院立案後多長時間下傳票
法院立案後發傳票的時間是,由法院掌握,一般情況下在10天到一個月內。如果需要公告送達,送達時間會超過2個月。民事案件立案後,法院一般在5日內向被告送達訴訟材料。
一、法院立案後多長時間下傳票
1、法院立案後發傳票的時間是,由法院掌握,一般情況下在10天到一個月內。如果需要公告送達,送達時間會超胡模過2個月。民事案件立案後,法院一般在5日內向被告送達訴訟材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汪乎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法院的立案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法院的立案的基本條件是需要符合起訴的要件即: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是刑事訴訟中的自訴案件,困做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或者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B. 立案後多久收到傳票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起訴後,法院一旦立案,一般會先進行電話通知,通知無果時,會在5天之內郵寄訴訟文書的副本,或委託送達,最後在10天至一個月左右將法院傳票寄到被起訴人手裡,或用登報的方式進行公告送達,公告從送達傳票差弊,公告發出之日算起,滿六十天即自動視為送達。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虛或族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團州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C. 立案後多久收到傳票
立案讓伍後一般7日內向被告送達傳票。傳票可以採用採用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的方式,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採用公告送達,公告送達是指採用登報的方式送達傳票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法院立案後應該先通知被告,通蔽滑鎮知被告後才會通知原告,也就是說法院先是電話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採用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訴訟文書,上述都不能送達的情況下,最後採用公告送達,公告送宏粗達是指採用登報的方式送達傳票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3、法律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傳票在審理期限內下達。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所以最長不能超過這個期限。
一、法院傳票送達方式有哪些?
傳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訴訟開始時發出的書面通知。傳票的送達方式有以下幾種方式:
1、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直接送達是送達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說凡是能夠直接送達的,就應當直接送達,以防止拖延訴訟,保證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
2、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
3、委託送達,是指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委託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郵寄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並用掛號信寄給受送達人的方式。實踐表明,法院採用郵寄送達通常是受送達人住地離法院路途較遠,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所採用的一種送達方式。
5、轉交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代收,然後轉交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轉交送達有三種情況:
(1)受送人是軍人,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
(2)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和勞動改造單位轉交;
(3)受送達人正在被勞動教養的,通過其勞動教養單位轉交。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後,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並以其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時間為送達日期。
6、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採用公告送達必須是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時,才能使用。公告送達產生的法律效力與其他送達方式送達效力是相同的。 如果法院傳票不能親自送到被告手裡,可以通過上述的其他方式送達。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86條,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D. 立案後多久可以收到傳票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渣歷賀如果案件是小額程序的話,一般法院需要給被告7天左右的舉證期,所以說開庭時間一般定在法官接收案件的7天以後了。當然如果被告不需要舉證期限的除外,有些被告當天通知當天就願意來解決糾紛。如果適用簡易程序舉證期為15天,普通程序的案件舉證期為30天。小額訴訟的審理期限為1個月,經批准最長不超過3個月,簡易程序的審理為3個月,普通程序的案件審理期限為6個月。也就是如派說即使被告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舉證期或者延期開庭,也不能超過審限,而且開庭後還需要預留一定的調查、書寫文書及送達文書的時間,所以大部分法官不會把案件排到審限將至的時候開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七條 送達傳票、通知書和其他訴訟文件應當交給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或者所在爛旅單位的負責人員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絕接收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時候,送達人可以邀請他的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到場,說明情況,把文件留在他的住處,在送達證上記明拒絕的事由、送達的日期,由送達人簽名,即認為已經送達。
E. 向法院立案後多長時間,法院會送達給被告開庭傳票。請好心人幫忙
按照法律規定是在立案後的7天,但是實際情況是現在法院案件較多,一般要案件分到法官手裡以後,才會聯絡被告送達,確定開庭時間,所以,如果你是原告,就慢慢等待吧,大概的一個月左右吧。
法院一般會在立案受理後5天之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
因為現在案多人少,法院不會先送達起訴狀副本,再送達開庭傳票的,絕大多數都是」一步到庭」,這樣做,節省時間。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明文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PS:這里的訴狀副本一般是仔橘顫與傳票以及送達回證一起發出給被告的。
如果你提交的被告的地址正確,法院應該按照五日之規定送達被告人(以寄出日期為准),但是目前很多法院都採取電話通知的形式,要求當事人到法院來取的。
如果你提供的電話或者地址有誤,或者聯絡不上被告的話,法院有可能裁定駁回起訴。至於你說的法官不與你去找人,在法律程式上是對的,法官可以拒絕幫你找被告人的,因為民事訴訟遵循的是誰主張誰舉證,你需要提供被告的可以聯絡得上的聯絡方式。建議你還是好好跟法院溝通下,這種事情法院沒有必要跟你耍陰的。
如果法官無正當理由,拒絕伍瞎通知被告人的話,你可以向法院的領導和審監庭反映!
另外,法院長期聯絡不上被告,或者被告拒絕接收傳票的,法院可以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來處理的。
一般刑事案件公安到檢察院到法院開庭發判決大概四個月時間(請採納)
1、立案之後五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至於什麼時候安排開庭及發傳票,法律沒有規定,由法院自行決定;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你沒有簽字,不等於你家的其它人沒有簽字。如果沒有人簽字,法院不會將傳票留在你家裡的,即便你家人拒絕簽收,法律也規定,拒絕簽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達,即在有證人的情況下,直接將傳票留下,視為送達。
所以,建議你還是親自去開庭吧,也可以聘請律師一起去。畢竟是你表達你意見的機會,失去了這個機會會後悔的。
現在法院案多人少,都是一步到庭,在立案後5天之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的同時,法院也會送達開庭傳票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
1、正常情況下,法院公告必須在《人民法院報》刊登。從你匯款交公告費之日一般15日會見報。
2、法定公告期為2個月,加上舉證期限1個月(其中包括答辯期15日),計3個月。
以上從匯款之日起計算合計3個半月。
法院一般應當是在從匯款之日起3個半月--4個月之間開庭。
1、在立案後5日內,念敗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人,這時候不是開庭通知;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法律對什麼時候開庭沒有相關的規定,由各法院自行決定,法律只對什麼時候審結有相關的規定,根據案件的性質不同審結完畢的日期也有所區別,法律法規如下:
一、民事案件: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
二、刑事案件:
1、如果是簡易程式,則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式,則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3、法律依據:
1)《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二百零二條【公訴案件的審限】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二百一十四條【簡易程式的審限】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三、行政案件:
1、如果是簡易程式,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審結
2、如果是普通程式,則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階人民法院批准,高階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依據:
1)《行政訴訟法》(2014修正)第八十三條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行政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並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審結。
2)《行政訴訟法》(2014修正)第八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階人民法院批准,高階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拓展資料
開庭審理是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階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其審判員合議庭開庭中,公開審理是原則,不公開審理是例外或補充。
以民事訴訟為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法律之所以規定「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是因為離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審理中可能會涉及到個人隱私、感情上的一些不願意公之於眾的內容。因此,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法庭一般都會允許。
F. 關於立案後多久收到傳票
法院立案以後,一般是在七天以內能夠收到傳票,可能會直接送達傳票,也可能會通過郵寄送達的方式,如果都沒有辦法通知到被送達人,那麼法院也可以採取公告的方式來送達,一般60天就會視為自動送達。G. 法院立案後,幾天會發傳票給被告人
在我們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事情向法院進行練得時候,我們需要先向相關部門提交申請做好相關手續之後等待,等待法院發給被告人,傳票之後再繼續進行,下面就由我為大家解釋一下幾天被告人會受到法院的傳票吧,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