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濟糾紛不服法院判決可以報案處理
首先此種情況屬於民事糾紛,不涉及刑事方面,建議直接收集證據起訴要求對方還錢。而要是報警的話,那麼一般是無法很好的解決糾紛。我們了解到經濟糾紛與刑事方面無關,屬於民事糾紛,所以不需要報警,直接收集證據向法院即可。而在我國,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和方式主要有協商、調解、仲裁以及訴訟。❷ 經濟糾紛二審敗訴還能上訴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二審敗訴的不能再上訴,二審為終審判決,但是可以申請再審,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七十五條 二審裁判效力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九十八條 法院決定再審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二百條 再審理由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扮談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十二)據以作出原培缺族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配弊的;(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❸ 終審裁定不服怎麼辦
終審裁定不服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橘如
1、可以向二審法院申訴,若當事人對二審判決結果不服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2、可以請求檢察院抗訴,要求再審,不服同級或者下一級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決、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審查處理。、
二審上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上訴狀正本及副本,上訴狀內容應包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
2、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及其相應證據材料、提出上訴的時間以及上訴人簽名或者蓋章;
3、上訴人以及被上訴人的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最如伍斗高人民法院關於各級人民法院處理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申訴的暫行規定》第四條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審查處理下列申訴:
(一)不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審判決、裁定的;
(二)不服本院第二審判決、裁定的;
(三)不服基層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申訴,經基層人民法院審查處理後,申訴人仍不服,渣磨以新的事實和理由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的;
(四)不服基層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申訴,本院認為需要直接審查處理的。
❹ 因經濟糾紛初級法院勝到中院又敗心中不服該怎麼辦
1.一般情況下,二審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內可以向二審法院申請再審或者申請檢察態畢院抗訴。
2.如果二審法院駁回再審還不服則稿閉培可以向檢察院申訴。
3.由於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二審判決一經作出便具有執行力,不管服鍵唯不服,一般都需要先執行判決結果。
❺ 經濟糾紛對法院二次判決不服怎麼辦
可以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但是要符合下列要求,根據我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一)沒有仲裁協議的;(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裁定撤銷。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滿意請採納,舉手之勞,將鼓勵我們繼續解決更多網友的問題
❻ 對已經歸檔的民事經濟糾紛不服怎麼處理
可以向二審法院更高一級的法院提出申訴,到上一級法院提交上訴狀,然後等待審核,審核通過符合條件的會開庭,二審是終審判決,不能再上訴,但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對二審判決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或是進行申訴,申訴指陪信直接向上一級法院申訴,類似申請再審,或是向上一級檢察院申訴請求檢察院向法院抗訴。經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案局亂迅件進行審理桐此,所作出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判決和裁定,當事人不服不得再提起上訴,人民法院也不得按照上訴審程序審理。
❼ 二審不服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嗎
原則上,不能直接向最高法申訴,應當按級申請再審。
一、《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同時規定: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人民法院對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申請,予以駁回。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各級人民法院處理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申訴的暫行規定》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負責審查處理的申訴有下列幾種:
(一)不服本院(含原大區分院)判決、裁定的;
(二)不服液模高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申訴,經高級人民法院審查處理後,申訴人仍不服,以新的事實和理由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的;
(三)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申訴,本院認沒備為需要直接審查處理的。
從規定可以看出,原則上,你應當先向省高院申請再審,當然你也是有權利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但能否受理,關鍵還是你申訴理由是否有滿足《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五鬧察緩個條件中的一個或多個。
如果,申訴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原判決、裁定正確,法院一般會說服申訴人服判息訴,撤回申訴。對其中堅持無理申訴的,針對申訴理由,依法書面通知駁回。如果發現原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由審查處理該案的人民法院的院長依法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你的案子如果沒有新的證據、事實和理由,最高人民法院一般是不會受理的。
❽ 對判決結果不滿意怎麼上訴
一、配猛梁對判決結果不滿意怎麼上訴
1、對判決結果不滿意怎麼上訴,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具體如下:
(1)如果培運是民事訴訟對判決結果不滿意的,需要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而且需要向法院提交書面上訴狀;
(2)如果是刑事訴訟對判決結果不滿的,需要在受到判決書後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可以提交書面起訴狀,也可以口頭提起上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不服判決上訴流程是怎樣的
1、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原告知悉、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審判決中確認其承擔義務的,也有權提起上訴。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天;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裁定的上訴期限為10天;上訴期從接到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訴;
2、上訴應遞交上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附上上訴狀副本,並預交上訴費。上訴狀應寫明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姓名等基本情況、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由和編號、上訴的請求和理由等;
3、上訴狀一般應交原審人民法院,並依照規定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由原審人民法院轉呈其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❾ 經濟糾紛二審後還能上訴嗎
經濟糾紛二審敗訴後是不可以再次上訴的。
【法律分析】
民事審判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判決做出後就立即生效,必須執行,如果仍然不服攜宏也不能上訴,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喚罩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所以,終審判決後當事人是不可以上訴的;但確有錯誤的或者有新的證據的,可以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二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辯鏈冊。
❿ 經濟糾紛二審敗訴還能上訴嗎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二審敗訴後是不可以再次上訴的,因為二審已經是終審,民事審判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判決做出後就立即生效,必須執行,如果仍然不服也不能上訴,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