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犯罪一般關在哪個監獄
法律分析:一般是關押在看守所,經濟犯罪檢察院關押的時候會和其他罪犯共同關押。經濟犯只是刑事犯罪的一種,相對於暴力犯罪說的。如貪污、詐騙等都關在一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八條 國家保障監獄改造罪犯所需經費。監獄的人民警察經費、罪犯改造經費、罪犯生活費、獄政設施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列入國家預算。 國家提供罪犯勞動必需的生產設施和生產經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並且通知罪犯家屬。 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2. 沂水監獄在哪
臨沂祥皮有兩個監獄。
1、第一個在臨沂市蘭山區內,在臨西八路與金一路謹歲差交匯處向西方100米。
2、第雀宏二個在臨沭縣石門鎮向西南方向4公里處(石門園林場內)。
3. 臨沂看守所判有期徒刑的犯人到哪個監獄服刑
一般情況下都到了濟寧的微山湖監獄的,所有的山東判刑的都去這個監獄服刑。
4. 浙江無期徒刑的經濟犯一般會關在哪個監獄
無期徒刑游納一般會關在省神罩沒一、二、三、四、五悶困、六監獄,這幾個是重刑犯監獄,每個監獄分數給的都不一樣,具體看哪個監獄了,至於花錢買分,你想都不要想
5. 經濟犯判刑被關在哪裡
經濟犯判刑和公訴程序是一樣的,需要進行立案、偵查、起訴和審判。《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磨叢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刑法》第五十七條對於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死瞎槐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明正期徒刑的時候,應當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第四十六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6. 經濟犯一般在哪裡坐牢
唉,每個經歷都有,因為他監獄封號前監區的不一定有專門一個監獄,全部是國家執行,像沛公一樣被抓起來的
7. 臨沂市看守所犯人一般宣判後,發到哪個監獄
大概率會在梨杭監獄。不過也不一定監獄方面也有各種情況或者會放到石門園林場。蘆手歷如果放到石門園就稍微遠一點了。不過一般在梨杭,監獄公安都方便陪搜。臨沂就這薯祥兩座監獄。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
8. 江蘇經濟犯罪一般去哪個監獄
應在犯罪地即江蘇本地服刑,經濟犯可以表達自己想要去那所監獄服刑,執法人員也會充分考慮。可能江蘇本地應該也有一般經濟犯都會服刑的監獄。經濟犯罪,是指在社會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領域,為謀取不法利益,違反國家經濟、行政法規,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依照我國刑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經濟犯罪是犯罪的一種,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屬性,即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除此之外,經濟犯罪還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發生在經濟領域。即發生在國民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諸環節。
(2)主觀上為故意,過失不構成經濟犯罪,並且一般都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
(3)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而與侵犯財產所有權的財產犯罪不同。
如果公民在工作期間,如果利用職務之便進行一些經濟犯罪後,也會給企業和社會治安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但是司法機關在進行經濟犯罪的處罰時,也會根據情節和涉案的金額做出具體的決定,如果情節輕微同時沒有給社會造成危害時,也就不屬於經濟犯罪的范疇內。經濟犯罪具有以下四個顯著特徵:
(一)任何經濟犯罪都必須具有經濟的內容;
(二)經濟犯罪的主體只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不是上述三類人員不構成這類犯罪;
(三)經濟犯罪分子獲取非法的物質利益一定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
(四)從總體上看,經濟犯罪是一種腐敗行為。並認為經濟犯罪的具體罪名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9. 江蘇經濟犯罪一般去哪個監獄
江蘇經濟犯罪一般去江蘇本地監獄。比如南京監獄等等。
監獄的作用如下:
1、懲罰功能。是指國家使受刑人的身心置於刑罰的條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質生活而產生的心理痛苦效應的總和;
2、改造功能。是指監獄依據刑罰目的轉變罪犯的犯罪思想,培養其成為遵紀守法的教育效應的總和;
3、防衛功能。是指監獄通過對罪犯執行刑罰防止其再犯罪,同時警戒、威懾、教育社會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使他們不至於走上犯罪道路的效應的總和;
4、特殊預防。是指監獄通過對罪犯執行刑罰,剝奪其人身自由,使他們與社會隔離,失去再犯罪的條件,以防止服刑期間重新違法犯罪;
5、一般預防。是指監獄通過對罪犯的懲處以震懾尚未犯罪的人,防止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廣義的監獄指關押一切犯人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等。狹義的監獄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門是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二條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
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第三條 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第四條 監獄對罪犯應當依法監管,根據改造罪犯的需要,組織罪犯從事生產勞動,對罪犯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