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市監管局是做什麼的
市場監督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 起草市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談物案,制定有關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准化戰略、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依法辦理市含橋液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消山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市場生產、經營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為。完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違法廣告、制售假冒偽劣、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等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市場監督局是由幾個單位的執法部門合並而成的,負責處理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八條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法律對產品質量的監督部門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❷ 監督管理局是什麼部門
監督管理局屬於監督管理的行政政府工作部門。
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准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4、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日常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中國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五條 國家監察工作嚴格遵照憲法和法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權責對等,嚴格監督;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寬嚴相濟。第八條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全國監察工作。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國家監察委員會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
❸ 監管局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
市場監管局不是公務員也不是事業單位,是行政單位,這個單位裡面既有公務員編制,也有事念森業幹部編制,還有參公管理編制。我國部分省、市把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監督局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這三個部門合並為「市場監督管理局」,因此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能包括了工商、質監和食葯監三個部門的職能。或歷❹ 經濟局是干什麼的
經濟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運行、循環發展、統計、價格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組織、指導編制和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
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和本區經濟形勢,提出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三)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區域經濟運行的年度計劃。
監測、分析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研究區域經濟運行發展中的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建設項目;會同相關部門服務項目建設。
(五)協調產業發展等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根據上級產業政策,指導區域信息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
(六)負責本區統計管理工作;
負責本區統計資料的收集、整理,組織實施各項統計報表制度,完成各項統計調查任務;對接區域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開展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組織和協調本區重大國情國力和區情區力普查、各項專項調查。
(七)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負責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電子政務發展,以及電子信息技術在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應用。
(八)研究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和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的統籌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環境資源領域各項規劃的編制和重大問題研究。
實施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九)負責節能工作。
組織、協調和指導清潔生產促進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依法負責電力行政管理。
(十)按規定許可權,審核、擬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的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
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
規范市場價格行為,協調處理價格糾紛;按規定許可權,組織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監審工作。
拓展資料: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 息化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研究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政策;提出調整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擬訂地方性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
(三)制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投資政策建議和工業與信息化重大項目規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提出市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各項專項扶持資金安排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和備案。
(四)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轄區內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生產要素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負責組織電網建設、監管電網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
(五)擬訂企業技術創新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新技術、新工藝的應用,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六)依據產業發展規劃,加快推進光電子、生物開發、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的發展;調整優化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傳統產業加快發展;推動新材料、生產性服務等一批新興產業的發展;指導和推進企業信息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負責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產品質量管理。
(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負責鹽業行政管理;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負責協調轄區內重點物資運輸;指導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物流企業發展;組織制訂開發區及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動工業園區建設;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向園區集中發展;負責開發區及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
(八)組織指導煤炭行業管理,指導煤炭生產、技術改造,承擔煤炭資源整合工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負責全市節能工作的綜合協調協調。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
(九)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負責全市信息產業行業管理,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信息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負責指導和組織、協調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信息網路安全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信息網路系統建設,推行電子政務工作。
(十一)承擔有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有關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有關事宜,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負責磷、鈦、鐵、鋅、煤等工業原材料開采規劃與利用保護。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網路-經濟局
❺ 監管局是干什麼的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食品安全監管和價格監督檢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 制定和實施提高質量整體水平、標准化和計量事業發展規劃;統籌、協調、指導知識產權戰略實施
(三) 按規定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四) 負責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散枝世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的責任
(五) 依法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管責任;負責市場交易(含網路商品等虛擬交易)行為和有關服務行為監管職責,維護公平競爭搭猛的市場經營秩序;負責組織建設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監管體系;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牽頭打擊傳銷違法行為;承擔酒類市場監管職責;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機構由來
2009年8月,根據經中央編委和廣東省委省政府批準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組建而成的行政機關。
改革的目的:貫徹大部制改革思路,理順市場監管體制。為了解決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職能交叉、職責不沖肢清的問題,同時為加強商標、版權和專利以及食品安全等執法監督,充分發揮整合優勢。
有力保護知識產權,強化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本次機構改革將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知識產權局的職責,以及衛生局餐飲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整合劃入市場監督管理局。機構改革後,深圳市不再保留工商行政管理局(物價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知識產權局。
❻ 經管局是個什麼樣的職能部門
經管局全稱農村經濟管理局,縣級經管局是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正科級事業單位,負責農芹燃仿民負擔監督管理和惠農政策落實監督管理、農村財務管理和農村財務審計、農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轉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指導與管理、農村「兩會一部」遺留問題處置等方面的工作。
各地的經管局職責大同小異,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農村經營管理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我縣農村經營管理工作的意見,檢查監督農村經營管理政策的貫徹執行。
2、指導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體制工作,組織和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與「四荒」資源(荒段羨山、荒水、荒坡、荒灘)使用權流轉以及農村承包合同的簽訂、鑒證,履行、變更、糾紛調解與仲裁及合同檔案管理。
3、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全面推行村帳鄉(鎮)代管制度,村級所有帳目由鄉鎮經管站代為管理、分村設帳、專戶管理、專款專用。
4、負責宣傳貫徹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對農業稅附加和農業特產稅附加的管理,加強對村內興辦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審批和管理,加強改革過渡時期「兩工」、農村水利工程和水費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稅外社會負擔的監控。
5、會同法制部門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文件,指導編制、審批農民負擔預決算方案,會同財政、計劃物價部門審批涉及農民的集資、收費項目,監測農民負擔情況,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受理涉負信訪,配合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涉負案件。
6、負責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等農村有關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指標體系的統計工作。
7、指導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8、參與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9、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6)經濟監管局是什麼部門擴展閱讀: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1)負責經管局日常事務管理、公共財產管理及使用。
(2)協調好機關內部和外部的工作關系,當好局領導的參謀。
(3)負責上報下達,准確掌握局各科站室工作情況,及時編發信息,搞好宣傳。
(4)負責機關考勤以及學習和會議籌備工作。
(5)起草印發局嫌纖有關文件和材料,對起草的文件材料負責把關。
(6)負責上級來文、材料、報刊雜志的收發,立卷歸檔。
2、政工科
(1)負責本局職工的工資晉升,人事調轉,幹部職工退休辦理等工作。
(2)負責經管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晉升、聘用等工作。
(3)負責組織、人事統計報表。
3、減負辦公室
(1)落實上級減負政策。
(2)監管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
(3)負責農民負擔監測。
(4)開展涉農「三亂」專項治理。
(5)查處增加農民負擔違法違紀行為。
4、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辦公室
(1)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山東省實施辦法》等有關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政策。
(2)負責全區農村土地承包管理。
(3)指導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簽訂。
(4)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有序規范流轉。
(5)查處農村土地承包違法行為。
5、農村財務與資產管理辦公室
(1)負責全區農村財務與集體資產管理。
(2)負責全區農村財務公開。
(3)負責全區農村財務的審計。
(4)負責全區農村集體會計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