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會場經濟四大模式
會展經濟的四種發展模式
新華網北京 11月29日電(記者雷敏、陳玉明)記者日前從商務部商業改革司獲悉,從總體上看,會展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會展大多屬於市場行為,主要依靠市場機制的調節,但由於不同地區、不同國家會展行業起步時間先後有別,經濟實力、經濟總體規模和經濟管理模式不同,不同國家、地區會展行業發展及其管理模式也存在一些差別。根據政府、行業協會調節力量力度大小,可以將會展經濟分為:「政府推動型」(如德國和新加坡)、「市場主導型」(如法國、瑞士和香港)、「協會推動型」(如加拿大和澳大利亞)、「政府市場結合型」(如美國)四大模式。
另外,任何一種因素為主導的會展經濟發展模式,並不排斥其他力量的推動,如以「政府推動型」發展模式為代表的德國和新加坡,也非常重視協會的力量;而在以市場推動為主的法國、瑞士和香港地區,盡管政府幹預較少,但政府也在會展經濟發展過程中給予必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