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婚分財產對方沒錢怎麼辦
離婚分財產對方沒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只能中止執行,待有財產時再恢復執行。
離婚財產沒分割清楚可以再次協商或者是訴訟解決。
1、夫妻一方不能夠處理共有財產,一方私自處理的財產,若未經對方同意,或者未事後經對方追認,均屬無效;
2、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財產分割的標准:
1、男女平等;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2、照睜耐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3、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
4、照顧無過錯方;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凈身出戶」;
5、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悉激春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鉛高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❷ 離婚男方名下沒有財產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在離婚的時候發現男方沒有財產的,可以由法院去查找男方實際是否有可執行的財產,然茄飢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財產的分割,那麼即使是男方沒有財產的,那麼女方在結婚後的經濟收入都會劃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會進行財產分割的。離婚後,另一方發現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磨櫻占另一方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是公民的自由權利,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若是屬於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情形的,人民法院在審理時可以更加清楚地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1、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2、可以單方面提出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顫游返在地法院起訴。夫妻可以選擇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中的一種方式進行離婚。不同的離婚方式,離婚的程序也會不同。如果是協議離婚,那麼要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到其中一方戶籍地的民政局進行離婚手續的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那麼要起訴方帶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等資料,到管轄區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