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構建和諧警民關系_構建和諧警民關系,,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中圖分類號:D631 文獻標識碼:A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是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主動參與構建和諧社會,踐行執法為民的宗旨,貫徹專門機關與依靠廣大人民群眾相結合的基本方針,是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關注民生,保障人民幸福安康,是公安機關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做為油田這種大型國企區域內的公安機構,公安工作與油田的生產和廣大職工群眾的工作、生活更是息息相關,公安民警和職工群眾血肉相連,和諧的警民關系不僅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需要、油田開發建設的需要,也是扎實推進公安工作各項建設的基礎和前提條件。我們一定要一切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加強職業道德修養,提高自身形象,要增強法制觀念,增強依法辦事和嚴格、公正執法的責任心,不斷提高公安民警執法素質和執法水平,建立和保持和諧的警民關系,全面落實綜治維穩工作責任制,堅決確保油區治安形勢的持續平穩,為油田科學發展保駕護航。
一、要真正做到「立警為公,執法為民」
構建和諧警民關系,首先要堅持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主導思想。人民是警察的主人,警察是人民的公僕、是人民利益的守護者。因此,要千方百計地強化民警的「以民為本」意識,把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做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以民為本的價值取向貫穿於警務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始終做到人民利益至上,把人民群眾的呼聲做為第一信號,把人民群眾的需要做為第一選擇,把人民群眾的利益做為第一考慮,把人民群眾的滿意做為第一標准,把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做為工作的切入點,把實現好、維護好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做為警務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踐行「人民公安為人民」的庄嚴承諾。關注民生,關心百姓疾苦,當好人民群眾的「公務員」「勤務員」和「平安使者」。
構建和諧警民關系,就必須要切實從思想上弄清「權從何來,為誰用權」的問題,在工作中,絕對不能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更不能站在人民的對立面侵害群眾的利益。公正執法,有效履行職責任務,滿足人民群眾新期待。要學會並善於做群眾工作,創新思路,不斷提高人民警察做好群眾工作的藝術水平。
構建和諧警民關系,就要堅定不移地走「群眾路線」,針對人民群眾的思想觀念、生活方式、行為方式、社會心態、社會關系的深刻變化,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體察群眾心聲,了解群眾真實想法,做群眾的貼心人,不斷改進工作方式。同時,要建立健全與群眾的有效溝通機制,變單向溝通為雙向溝通,並使其經常化和制度化。要牢固樹立「管理就是服務」的觀念,堅決克服那種「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現象,盡力改進管理方式,提高辦事效率,從經濟、社會發展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迫切需要出發,不斷推出實實在在的便民、利民、安民和優民新舉措,做到主動熱情、及時周到、優質高效為民服務,從而使廣大職工群眾更加理解、關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二、要提高自身素質,加強職業道德修養
周永康同志曾指出:「公安民警是和諧社會的建設者、保障者和促進者。」公安民警是公安機關的執法主角,是警民關系的實踐者,其素質的高低決定著警民關系互動發展的成敗。提高執法者的素質,首先就要加強職業道德修養,講理想、講信念、講宗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在思想上築起一道堅固的防線,自覺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蝕、誘惑,堅決維護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應該看到,在新的形勢下,一些民警沒有認識到公安工作從管理型到服務型轉變的重大意義,習慣以管理者自居,在思想上輕視群眾,在行動上脫離群眾,不善於組織群眾、發動群眾、宣傳群眾和依靠群眾。有的民警干工作仍然偏重於行政指揮,習慣於空洞說教,不可避免地出現「老辦法不管用、硬辦法不敢用、軟辦法不頂用、新辦法不會用」等尷尬現象。而極少數警察執法犯法、濫用職權或嚴重瀆職的案件,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整體形象,影響和破壞了警民關系。因此,我們一定要提高自身素質,加強職業道德修養,增強為民服務本領,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創新社會管理模式,著力在推動工作機制創新上想辦法、下功夫、求突破,以新機制催生新舉措、新舉措開創新局面,促進和諧警民關系建設。
三、要轉變觀念,提高執法水平
要牢固樹立「公安工作對法律負責」的觀念,明確對法律負責與對黨、對國家、對人民負責的一致性,切實增強依法辦事和嚴格、公正執法的責任心。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斷提高公安民警執法素質和執法水平。警民關系不和諧的主要方面在公安機關,和諧與否的決定權在群眾,構建和諧警民關系的核心是使群眾滿意,向群眾要警力、要戰鬥力。
我們要實現三個轉變:(1)由表面向深入轉變。廣大職工群眾評價公安機關的標准有很多,但主要有三條:居住的環境是否安全,遇到公安機關管轄的事情能不能得到公正解決,辦理相關行政服務事宜是不是方便快捷?這是公安機關的本職。我們要立足職務正業、抓主業,才能真正贏得民心、贏得尊重;(2)運動式向長效型轉變。群眾滿意度的提升、和諧警民關系的建立也是個量變到質變的過程,要真正贏得群眾滿意,在於日常工作的點滴和持久的累積。現在我們許多工作包括群眾工作還是運動式的,抓一陣緩一陣、緊一陣松一陣。我們要切實轉變作風,轉變工作方式,把工作做在平時。群眾工作要有硬任務、硬指標,有剛性要求,有一套整體的系統的制度,保證功夫在平時,漸行漸長,功到自然成;(3)由被動向主動轉變。開展任何工作,人是決定性因素。要真正理解「群眾在我們心中分量有多重,我們在群眾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的道理,並切實轉化為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具體行為和實踐,把公安工作中接觸和聯系的群眾當親人對待。要懂群眾語言、懂群眾心理、懂溝通技巧,對不同群體和對象,都能做到進得了門、談得上話、交得了心。
認真執行《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等規定,完善執法內外監督制約機制是公正執法的保證。要針對影響嚴格、公正執法的突出問題,如地方保護主義、人情干擾、權大於法、金錢誘惑等,從思想教育、制度建設、內外監督等多方面採取措施,堅決糾正執法隨意性,抵制各種壓力和誘惑,下大力氣減少、杜絕行政干擾,堅持嚴格依法辦事,以完善的監督機制、制度化的法律規章和條例代替行政命令,指導和約束警務行為,盡可能減少不規范的人為因素,以營造有利於公安工作的執法環境,締造和諧的警民關系。
『貳』 論公安機關的服務職能
公安機關的服務職能:
(一)以打防控體系建設為著力點,完善警務運行機制。
當前打防控體系建設應在注意加強整體性、協調性的基礎上不斷完善,確保功效最大化。要注重體系的整體性。系統之和大於整體。構建打防控體系既要從現實需要出發,立足於解決當前突出的社會治安問題,進行局部調整,確立短期目標;又要從長遠考慮,著眼於社會治安的根本好轉,進行整體部署,制定長遠規劃,並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形成良性互動的工作體系。
(二)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切人點,促進警務方式調整。
要以消減行政審批項目和規范行政審批行為為核心,實現公安行政審批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現代化。法制化,即要不斷提升設立審批項目的法律層次,把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以行政法規或更高層次的法律形式加以確認。當務之急是要在全面清理現行審批項目的基礎上,做好或協助做好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廢改立工作。
(三)以電子警務建設為突破口,加快公安職能轉變。
電子警務建設既是建設服務型公安機關的內容,又是建設服務型公安機關的手段;既是公安機關職能轉變的「加速器」,又是公安機關職能轉變的「監督台」。電子警務不僅僅是警務信息網上發布,也不僅僅是警務的電子化,而應是將現有的警務改造為信息化、網路化的警務。
(四)以正規化建設為核心,建立隊伍長效管理機制。
探索建立能夠管好、管活、管住公安隊伍的規范化體系必須在四個方面有所創新和突破。一是在行為規范方面。要從規范民警的基本要求人手,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潔、說話和氣、辦事公道,」實現民警言行舉止、儀表警容、內務管理等日常行為的正規化。要立足為廣大群眾提供人文關懷的便民服務,深懷愛民之心,恪守為民之責,努力塑造具有親和力的公安隊伍新形象。二是在執法規范方面。要著力提高民警的執法水平,跟上國家法制建設的步伐,做到嚴格依法辦事,保證警權不「越位」,履行警權要到位。
『叄』 2.公安機關如何發揮職能作用,推進和諧社會建設
公安機關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作用,是時代賦予公安機關義不容辭的神聖使命。公安機關只有強化自身的維護穩定職能、打擊職能、管理職能、調節職能、服務職能,才會不辱使命。
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戰略目標對公安機關發揮職能作用的指導意義
進入新世紀以來,伴隨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全面發展,努力實現人與社會、人與人的和諧,構建一個和諧社會已成為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心願。當代中國共產黨人順應了人民的意願,適時提出構建和諧社會這一戰略目標。這一戰略目標的提出,不僅適應了新形勢下我國社會結構和社會生活深刻變化的迫切需要,而且符合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宏觀要求,尤其是對於新時期公安機關如何進一步發揮自身維護社會穩定的特殊職能來說,更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
1、構建和諧社會這一戰略目標的提出,為新時期公安機關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明確了方向
新形勢下公安機關的職能是一個包括爛禪穩定職能、打擊職能、管理職能、調節職能和服務職能在內的一個綜合體系。進一步發揮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就是要不斷地強化公安機關在緊緊圍繞履行三大政治和社會責任過程中各方面的職能,每一方面職能都具有相對獨立性,但只有各方面職能相互配合、相互協調地運用,才能保證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充分有效地發揮。從這個意義上講,構建和諧社會這一戰略目標的提出,為新形勢下公安機關各方面職能的有效發揮提供了科學的依據和努力的方向。
2、構建和諧社會這一戰略目標的提出,為新時期公安機關更好地發揮自身職能作用確立了奮斗目標
在新形勢下,我黨正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朝著業已確定的各項具體目標前進,不同的目標對於不同階層、不同職業的人們具有不同的影響力,而建立一個和諧的社會則是包括不同階層、不同行業、不同地區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理想。這一目標不僅明確了我們為之奮斗的長遠目標,也反映出人民群眾要飢陵塵求實現的一種社會狀態。這一目標的提出,真正為公安機關在新形勢下如何更好地發揮自身職能作用明確了具體奮斗目標。
3、構建和諧社會這一戰略目標的提出,為檢驗公安機關職能作用是否得到有效發揮提供了更加科學的標准
構建和諧社會這一目標的提出,不僅具有宏觀的意義,也具有微觀的意義。從微觀意義講,這一目標是「三個有利於」標準的豐富和發展,也是「人民利益」標準的科學再現,更是堅持「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此作為檢驗公安機關職能作用發揮如何的最新標准,不僅會促進公安機關更加維護人民的利益,而且會促進公安機關更好地實現自身職責與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有機統一。
二、新時期如何更好發揮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
構建和諧社會是全黨全國人民共同的奮斗目標,也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在推進這個偉大工程建設的過程中,作為人民民主專政重要柱石的公安機關肩負著神聖的歷史使命,要看到構建和諧社會的六大具體目標的每一個方面都與公安機關有著密切的關系。
1、要抓住基礎建設這個龍頭
樹立以信息為主導的警務理念,健全信息預警機制, 推進治安管理工作信息化。進一步加強治安情報信息工作, 全面提高治安部門服務現實斗爭的能力和水平, 要建立健全治安情汪散報信息日上報、月分析、季研判、年預測制度, 及時發現治安新情況、新問題, 准確把握治安新走向、新動態, 努力實現警務跟著警情走, 警力隨著警務動, 最大限度地把握工作主動權。還要樹立以科技為支撐的警務理念, 健全科技創新機制, 推進治安管理工作科技化。
2、要抓住隊伍建設這個根本
在全部公安工作中, 隊伍建設是根本, 也是保證。公安機關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者、保障者、促進者, 要真正做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關鍵是要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高素質的公安隊伍。加強管理體制建設,打破以往治安管理審批權在上層、責任在基層的格局, 消除權力在高位運行無人監督, 基層受多頭監督的權、責分離現象; 打破治安管理實權在基層, 責任不落實, 上層監督不力的現象。還加強民警素質建設,加強各級治安、巡警、特警部門領導班子建設, 增強自主學習提高、建設學習型隊伍的意識觀念, 帶頭學習政治思想理論、法律基本知識和治安基本業務知識, 不斷提高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 准確把握治安大局的能力, 駕馭復雜治安局勢的能力和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能力, 用良好的精神狀態、過硬的工作作風、較高的能力水平帶動隊伍素質能力建設整體提高。
3、強化自身職能
第一,強化自身的維護穩定職能。建設和諧社會要「注重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誠實意識,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各級公安機關必須牢牢把握這一重要的政治使命,進一步明確認識,不斷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穩定工作的主動權。要圍繞穩定信息,進一步健全超前預警網路,切實增強維穩工作的預見性、前瞻性和互動性;要圍繞涉穩事件,不斷強化「穩定壓倒一切」的理念,按照「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製得住、處置得好」的原則,積極、妥善地處理好因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與維護社會穩定有機地結合起來;要圍繞政治穩定,堅持「抓早抓小、積極預防、妥善化解」的方針,准確運用法律和政策的武器,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滲透顛覆活動和利用信息網路進行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絕不允許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活動形成氣候。
第二,強化自身的打擊職能。公安機關打擊職能的強弱,直接影響到社會治安大局的穩定,直接關繫到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因此,從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目標出發,公安機關必須控制好社會局勢,繼續堅持嚴打方針,加大打擊力度,提高打擊能力,為創建「平安社會」,實現社會的和諧打下堅實的基礎。堅決貫徹「抓小抓早,露頭就打」的原則,嚴厲打擊黑惡勢力和殺人、綁架、強奸等各類暴力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認真研究盜搶等多發性侵財犯罪的規律性,科學制定對策,加大打擊盜搶犯罪的力度;以集中掃除治安亂源為目標,開展專項行動,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第三,強化自身的服務職能。各級公安機關要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服務是第一警務」的思想,認真按照「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的要求,從群眾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從群眾滿意的地方做起,以優質服務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寬松的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的大發展。切實轉變公安機關的工作作風,著力解決好「冷、硬、橫、推」等問題,把解決對待群眾的感情問題作為服務經濟建設的重要環節來抓,以熱情的態度溫暖民心,以務實的作風贏得民心,以此來構建良好的警民關系;切實完善公安機關的辦事程序,不斷健全和推進便民、利民的措施,狠抓規范與服務承諾兌現,堅持「主動不被動,幫忙不添亂,握手不伸手」的原則,在政策法律的范圍內,打破常規,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的便捷服務,以形成親民、安民、扶民、富民的和諧氛圍;切實增強人性化的執法管理理念,公安機關既要依法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又要把嚴格執法與人性化執法有機地結合起來,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寓執法於服務之中,將執法管理與服務工作有機結合。
綜合上述,公安機關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作用,是時代賦予公安機關義不容辭的神聖使命。各級公安機關和全體公安民警必須在深入學習領會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的基礎上,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總目標,進一步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大局意識,自覺地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要求中去,努力把公安工作與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目標有機地結合起來。
『肆』 怎樣理解警察的社會服務質量
社會服務職能是人民警察的基本職能之一.廣義的社會服務職能包括服務經濟建設、服務社會和服務公眾;狹義的社會服務職能僅指服務公眾.服務經濟建設是指有效地打擊犯罪,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服務社會是指堅持"管理也是服務"的理念,在社會管理中,一切從有利於發展經濟和構建和諧社會為出發點,營造寬嚴有序的社會環境;服務公眾就是在人民警察的責權范圍內,最大限度地做好助民、便民服務.
『伍』 公安交警如何強化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
「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暢通,打擊違法犯罪」是公安交警民警的基本職責和職能,也是充分體現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歷程中的歷史地位和作用。在社會不斷進步的新形勢下,我們公安交警隊伍必須以新的思路和新的作為,從護衛經濟發展大局、推進政治文明建設、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等做起,充分發揮自己的作用。在新形勢下,我們如何適應發展的需要,當好一名交通警察?筆者認為,應該抓好三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認清形勢,解放思想,做好本職工作。
公安交通民警擔負著交通管理和經濟發展的重任,因此,必須認清當前的歷史使命,解放思想,改革當前公安工作,認真做好本職工作。這就要求,公安機關必須實事求是地開展專題教育活動,是用先進的理論指導自己,用發展的要求審視自己,用改革的精神完善自己,用時代的標准塑造自己,從而更深地介入、更好地保護、更有利地推動經濟和社會的全面發展。
一是要認清發展形勢。從大的方面說,改革開放離不開法律的規范,市場經濟的發展完善離不開法制的健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同樣離不開法律的規范;從小的方面說,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離不開法規的約束,交通違章和事故的處理離不開法律的依據,行人的安全同樣離不開交通警察的管束。而這所有的一切又都離不開公安民警,正如周恩來總理說過的:國家安危,公安系於一半。在全面建小康的過程中,公安的作用是舉足輕重的。目前,我國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這就意味著更加需要一個規范、有序、平等的法制環境做支撐;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利益主體的分散化,決定了社會管理難度在不斷加大;工業的不斷發展和道路設計的不合理化,日益加劇了交通管理中的矛盾激化。經濟建設的本身需要公安工作的保護,也需要一個安定、有序的治安和交通環境來保證。這所有的一切都對公安機關,特別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了諸多的新課題。因此,公安機關必須要著眼大勢,置身大勢,服從大局,服務大局,必須牢固樹立公安工作也能出生產力的理念,緊緊圍繞服務發展、保護發展、促進發展的主題,看清問題的關鍵,找到解決的辦法,從而使工作有所新的作為,新的發展,使公安交通管理隊伍真正成為推動經濟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一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二是解放思想,推進發展。發展的形勢要求我們從根本上改變過去那種游離於經濟發展之外談管理、存在著特權思想談執法、身居在百姓之上談服務的陳舊觀念,公安機關要真正做到置身發展之中,置身百姓之中,走在發展的前列,樂於服務、勤務服務、善於服務。交通管理者要從思想感情上貼近工作:對經濟工作既不能不愛、不懂、不沾邊,也不能亂查、亂管、亂插手,而要把握大局掌握經濟運行的規律;對交通管理工作既要掌握整體的發展規律、全面的業務知識,又要深知具體的工作細節和程序步驟,要不斷深入,進行新課題的調研、分析。要從執法行為上跟上時代的需要:要公正、公平地保護所有公民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能讓所有的公民都能享受平等待遇的良好環境;公平地對待每一位交通參與者,創造一個人人平等的執法環境。對他們的行為,「法無明文規定皆可為」;對我們的執法行為,「法無明文規定不可為」。要在服務水平上適應時代發展:善於化解有礙發展的矛盾,主動調處影響發展的糾紛;善於解決當前交通管理中的突出問題,積極解決群眾反映的難題,有力消除阻礙發展的因素。
三是做好本職工作,護衛發展大局。穩定的政治和社會治安、交通環境是全面建設小康、全面推進發展的基礎。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發展,對我們預防、控制、發現和打擊犯罪的整體作戰能力和行政管理水平,對我們預防、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和提高道路管理水平和運輸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一方面有利於公安機關的進步,另一方面也是對使公安機關面臨了新的挑戰和沖擊,因此公安機關必須從本職工作抓起,做好分內的事,從而鞏固公安工作基礎。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一定要居安思危,藉助先進生產力的發展,從技術、裝備、手段和單兵素質上全面武裝和提升,有的方法和手段甚至需要脫胎換骨的更新和轉變,從而大幅度提升戰鬥力,打擊范圍,維護穩定,保障發展。
第二、規范執法,提高素質,樹立文明形象。
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是和老百姓距離最近、關系最廣的執法部門。老百姓一出門酒會與我們的民警們打交道,因此群眾往往是從民警身上去感受社會的文明,去看待當前公安機關的形象,去評價當前黨和政府的形象,去體會法制的進步,正如人民所說的,公安交警是城市的窗口,是塑造法制文明乃至整個社會文明的使者。
一是要規范執法,樹立文明的形象。人民警察是代表國家和人民行使權利的,他頭頂庄嚴的國徽,身穿威武的警服,責任重於泰山,形象高於生命。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是社會、公眾對公安交通機關最起碼的要求,也是樹立人民警察文明形象最基本的標准。在當今和平的年代裡,公安機關的執法權威不在是簡單的靠槍桿子和強制力來實現的。社會文明的不斷進步,公安交通民警的形象是通過一次次執法和服務的具體行為、一個個案子和事件的處理過程,靠點滴言行、勤奮作為、不斷奉獻、勇於犧牲的代價,逐漸積累、形成、確立的。執法行為是以國家強制力為保證,但是強制力不等於野蠻執法,公安交通機關要堅決反對野蠻的執法行為,因為文明執法和野蠻執法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文明執法使得法律及時、正確、有效地實施,而野蠻執法往往會受到被執法者的抵觸和拒絕。所以,不文明的執法只會帶來群眾對執法機關的埋怨、對立甚仇恨情緒,只會喪失執法權威,從而損害法律的威信和政府的公信力。要做到文明執法,就要求我們公安交通民警職能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活動,只能使用法律允許的強制方法和手段,而且要有足夠的執法藝術和智慧,做到既符合法律規范,又符合社會道德規范。
二是提高民警綜合素質。公安交警隊伍的整體素質、執法水平、工作作風的提高影響著形勢發展和法治的進步,二者是相互影響和制約的。執法文明的核心問題是警察的素質問題,提高警察的素質就會提高整個社會的執法水平。警察素質的高低首先是人文素質的高低,文化素養決定警察素質。作為現代文明警察,交通民警必須致力於提高自己的人文素養,從而塑造先進的警察文化實現文明公正執法的養成。
第三、強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
公安機關承擔著社會管理職能,在社會文明進步的時代,以往那種「管理與服務管理」的關系發生了轉變,更多的是「服務與認同服務」。服務已經由當年人民稱頌、表揚警察的一種風格轉化為警察的一種職業責任和操守。因此,在法律上、職能要求上,人民交通警察理所當然應該是大眾的公僕,做到執法為民、立警為公。
首先公安要尊敬人民群眾。人民群眾是國家的主人,也是我們的衣食父母。隨著法治的進步,大眾的民主意識、威權意識、監督意識空前增強,人民越來越追求平等的待遇,因此,我們公安交通民警不要把這看成是「不聽話」、「不好管」、「難伺候」。要充分認識到這是法治建設的完善和社會的進步,是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在不斷增強,也說明了人民群眾走在了公安機關的前面。因此,作為公安交通民警,必須正確面對人民所提出的挑戰,不管是從執法為民的宗旨還是從履行職責的要求出發,公安交通民警都要主動、迅速徹底轉變執法觀念和行為。以服務群眾、尊敬群眾、愛戴群眾的新思想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以便更好的服務社會。
其次是要親近人民群眾。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線是群眾路線,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而感情作為民警聯系聯系大眾的紐帶和服務大眾的基礎,是執法為民過程中要特別注意解決好的問題。人是感情的動物,一個對群眾沒有感情的民警,是難以做到執法為民的,因為他的思想脫離了群眾;一個對群眾感情冷漠的民警,是難以得到群眾承認的,因為感情是相互的。只有當群眾對民警艱辛的工作給予充分的理解時,只有當群眾對民警生命的安危給予最大的關切時,只有當群眾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給予了崇高榮譽時,這才說明我們的公安民警與人民群眾的關系時親密的,因為老百姓就是這樣的朴實,你對我真,我對你就親,你親我一尺,我就親你一丈。所以說,公安要執法為民,關鍵時要執法親民,真正從感情上親近群眾,親近百姓。
最後就是要為民謀福利。執法為民,其最終的目的就是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利民就是為人民謀取利益,而不是治民、欺民,更不是侵民、害民,而是要用人民賦予我們的權利來為大眾提供服務、提供保護、提供幫助、提供方便。群眾滿意了,就說明我們的工作做到了,我們的執法為群眾謀取了利益,群眾不滿意就說明我們個別民警沒有履行職責、不認真履行職責或者行駛職責不到位。拿群眾不當回事,拿群眾的事不當回事,執法不嚴,執法不公,必然就會引起群眾的不滿意
『陸』 公安機關 如何為人民服務
公安機關要樹立嫌段「民生警務」理念
一、「民生警務」理念是對人民公安宗旨理論的繼承和發揚
二、樹立和踐行「民生警務」理念能更好地指導當前的公安工作
實踐和隊伍建設。
三、樹立和踐行「民生警務」理念能更好地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四、樹立豎者此和踐行「民生警務」理念能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平、
正義司法的新期待。
五、樹立和踐行「民生警務」理念能夠更好地指導公安機關和廣
大民警完成肩負的「三大政治使命」公安機關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執法核心:執法為民.公安機關工作的出發點:一切為了群眾.公安工作的工作方法:從群眾中余迅來,到群眾中去 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線:群眾路線.群眾滿意不滿意,贊成不贊成,答應不答應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