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縣域是什麼意思
縣級行政區。
即行政地位與縣相同的行政區,包括市轄區、縣級市、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特區、林區,為三級行政區,由地級行政區、直轄市管轄或由省級行政區(僅限於省、自治區)直接管轄。
按照三級行政區劃體系區分,縣級行政區屬於第二級行政區,為直轄市(國家一級行政區)的行政分區;按照四級行政區劃體系,縣級行政區屬於第三級行政區,為地級行政區的行政分區。
縣域經濟的特點
1、縣域經濟具有一個特定的地理空間,是以縣級行政區劃為地理空間,區域界線明確。
2、縣域經濟有一個縣級政權作為市場調控主體,有一個縣級財政,因此,縣域經濟有一定的相對獨立性,並有一定的能動性。溫家寶同志指出「農村的發展,縣委、政府是關鍵。」。
3、縣域經濟具有地域特色,這種地域特色與其地理區位、歷史人文、特定資源相關聯。
4、5.縣域經濟是以市場為導向。縣域經濟不是封閉的「諸侯經濟」,具有開放性。縣域經濟雖然是在縣級行政區劃上形成的,但它又不同於縣級行政區劃,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縣域經濟要突破縣級行政區劃的約束,在更大的區域內進行資源配置,獲取競爭優勢。縣域經濟還要接受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指導。
5、縣域經濟是國民經濟的基本單元。縣域經濟是功能完備的綜合性經濟體系,縣域經濟活動涉及到生產、流通、消費、分配各環節,一、二、三產業各部門。但是,縣域經濟又不同於國民經濟,縣域經濟不能「小而全」,要 「宜農則農」、「宜工則工」 、「宜商則商」 「宜游則(旅)游」,注重發揮比較優勢,突出重點產業。
6、縣域經濟是以農業和農村經濟為主體,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是縣域經濟的發展主題和方向。發展縣域經濟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新的切入點,是全面推進小康建設的重要任務。
2. 什麼是縣域經濟有什麼具體的國家相關政策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草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三章 規范市場秩序
第四章 職業教育和培訓
第五章 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就業,發展和諧勞動關系,推動經濟發展同擴大就業良性互動,實現社會和諧穩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多渠道擴大就業,逐步實現社會就業比較充分的目標。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發展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制定促進就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通過發展經濟和調整產業結構、規范人才和勞動力市場、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完善就業服務、提供就業援助等措施,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第五條 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
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年齡、身體殘疾等因素而受歧視。
第六條 用人單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權利。
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國務院建立全國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研究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動全國的促進就業工作。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具體負責全國的促進就業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促進就業工作的需要,建立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履行促進就業職責中,應當簡化審核、登記等手續,提高辦事效率,為勞動者自主擇業、自主創業提供便利。
第九條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協助人民政府開展促進就業工作,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勞動權利。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在促進就業工作中 作出 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擴大就業作為重要因素考慮,統籌協調產業政策與就業政策。
第十二條 國家鼓勵各類企業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通過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
第十三條 國家發展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拓寬勞動者就業渠道。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應當發揮投資和建設項目帶動就業的作用,增加就業機會。
第十五條 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政策,改善就業環境,擴大就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在財政預算中安排適當的資金用於促進就業工作。
第十六條 國家建立並逐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依法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實現再就業。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稅收政策,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扶持失業人員再就業。
國家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失業人員舉辦的個體工商戶以及當年吸納符合法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第十八條 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信貸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改進金融服務,支持增加就業,對自主創業人員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
第十九條 國家實行城鄉統籌的就業政策,逐步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促進和引導農村勞動者有序轉移就業。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小城鎮建設和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引導農村勞動者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在制定小城鎮規劃時,應當將本地區農村勞動者轉移就業作為重要內容。
第二十條 國家支持區域經濟發展,鼓勵區域協作,統籌協調不同地區就業的均衡增長。
第二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者就業、農村富餘勞動者轉移就業、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婦女、殘疾人、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不同就業群體的特點,採取相應措施,鼓勵社會各方面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創業培訓、就業服務等活動,提高其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並依法給予扶持和幫助。
第二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實施與非全日制等靈活就業相適應的勞動關系、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險等政策,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幫助和服務。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維護國家財政稅收、信貸政策統一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有利於促進就業的具體政策措施。
第三章 規范市場秩序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培育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才和勞動力市場,規范市場秩序,創造公平的就業環境,促進勞動者通過市場實現就業。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人才和勞動力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完善市場信息發布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以及職業介紹機構、人才交流服務機構(以下統稱職業中介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不得以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年齡、身體殘疾等因素歧視勞動者。
第二十七條 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享有與城鎮勞動者平等的勞動權利,禁止對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設置歧視性限制。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發揮職業中介機構在促進就業中的作用,加強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提高職業中介服務的質量。
第二十九條 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應當遵循合法、誠實、守信、公平、公開的原則。
用人單位通過職業中介機構招用人員,應當如實向職業中介機構提供崗位需求信息。
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利用職業中介活動侵害求職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 設立職業中介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開展業務必備的固定場所、辦公設施和一定數額的開辦資金;
(三)有一定數量具備相應職業資格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職業中介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保障部門或者人事部門提出申請。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 30 日內 作出 決定。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准,並發給職業中介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准,並說明理由。
經許可的職業中介機構,應當依法持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未經依法許可和登記的機構,不得從事職業中介活動。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外商投資職業中介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二條 職業中介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提供虛假就業信息;
(二)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
(三)偽造、塗改、轉讓職業中介許可證;
(四)牟取不正當利益。
第三十三條 企業成規模裁減人員,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失業預警制度,對可能出現的較大規模的失業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對因自然災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導致的大規模失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採取緊急應對措施。
第三十五條 國家建立勞動力調查統計制度和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統計制度,定期開展勞動力資源和就業、失業狀況調查統計,並公布調查統計結果。
統計部門、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勞動力調查統計和失業登記統計時,用人單位和公民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調查統計所需要的情況。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逐步完善用人單位用工備案制度。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的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失業登記。
第四章 職業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六條 國家依法發展職業教育,鼓勵開展職業培訓,促進勞動者提高職業技能,增強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
第三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市場需求,制定並實施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能力開發計劃。
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統籌協調,鼓勵和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依法開展就業前培訓、在職職業技能培訓、繼續教育培訓和再就業培訓,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市場需求和產業發展方向,加強對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操作訓練。
第四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逐步推行勞動預備制度,對未能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實行一定期限的職業培訓,扶持和促進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
第四十一條 企業應當建立職工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職工教育經費,用於職工教育培訓。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和使用,應當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接受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以及工會組織的監督。
第四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組織和引導進城就業的農村勞動者參加技能培訓,鼓勵各類培訓機構為進城就業的農村勞動者提供技能培訓,增強其就業能力。
第四十三條 國家鼓勵勞動者不斷提高職業技能,建立促進勞動者就業的職業能力評價體系,對規定的職業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四條 從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殊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應當經過專業技能培訓。
第五章 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鼓勵社會各方 面依法 開展就業服務活動,加強對公共就業服務和職業中介服務的指導和監督,規范發展就業服務機構,逐步完善覆蓋城鄉的就業服務體系。
第四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高公共就業服務的質量和效率。政府設立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為勞動者免費提供下列公共就業服務:
(一)政策法規咨詢;
(二)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服務;
(三)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
(四)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服務;
(五)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解除勞動關系備案等事務;
(六)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政府設立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的職業中介機構,可以按照規定給予補貼。
第四十七條 國家鼓勵社會各界為公益性就業服務提供捐贈、資助。
第四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通過開展創業培訓,提供咨詢指導、融資服務等方式,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
第四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就業與再就業援助制度,將就業援助與解決就業困難人員的生產生活結合起來,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
就業困難人員的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五十條 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應當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
第五十一條 國家採取特別扶助措施促進殘疾人就業。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為殘疾人就業創造條件。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殘疾人就業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五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基層就業援助服務工作,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重點幫助,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和公益性崗位援助。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技能培訓、崗位信息等服務。
第五十三條 國家鼓勵資源開采型城市和獨立工礦區發展與市場需求相適應的產業,引導勞動者轉移就業。
對因資源枯竭或者經濟結構調整等原因造成就業困難人員集中的地區,上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扶持和幫助。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五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促進就業的目標責任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就業目標責任制的要求,對其所屬的有關部門進行考核和監督。上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就業目標責任制的要求,對下一級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和監督。
第五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就業工作情況,接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 審計機關、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促進就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五十七條 勞動保障部門應當加強對本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並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或者信箱,受理對違反本法行為的舉報。
第五十八條 工會應當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促進就業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和登記,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取締;有違法所得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 1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求職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用人單位、職業中介機構及其個人提供虛假信息,偽造、塗改、轉讓職業中介許可證,以職業中介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以及職業中介機構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扣或者吊銷職業中介許可證。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企業未提取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或者侵佔、挪用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給予處分。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三條 農村勞動者在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的錄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四條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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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文在解釋什麼是縣域經濟和為什麼發展縣域經濟之後,提出了如何發展縣域經濟的問題,從系統論的角度來分析
一、編制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重要性 縣是一級最基本和最完善的行政區域,縣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處於十分重要的地位。從經濟總量看,整個國家的GDP有相當大的比重是由縣和縣以下的經濟活動創造的,絕大多數的人口也是居住在縣和縣以下地域之內,因此,發展縣域經濟不僅對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關繫到地方的穩定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推動縣域經濟的發展必須要有一個合理的、科學的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或者好的發展思路,才能從總體和長遠把握縣域經濟發展的重點、發展次序和相應的政府措施。 1.區域競爭的要求。目前,全國有2052(2001年底)個縣級行政單位,每個縣都存在著生存和發展的問題,而面臨的市場、資金、資源等又是有限的,特別是隨著國際和國內兩個市場的整合,縣與縣之間的經濟競爭必然會加強,這就要求各個縣必須要制定相應的發展戰略研究,確定適合自身發展特點的競爭戰略。一個科學和合理的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對確定發展戰略,形成特色經濟,增強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2.長遠發展的要求。目前很多縣域經濟的發展缺乏長遠的、明確的發展規劃,主導或者優勢產業的確定沒能抓住自己的特色,要麼簡單地模仿其他縣的發展,要麼閉門造車,沒能將縣域經濟的發展,立足於國際和國內大市場中,尋找發展機遇。基本是一屆領導一個發展思路,整個縣域經濟發展具有極大的盲目性。 3.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縣域經濟的發展會受到諸多不確定性的因素的影響,比如,前幾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對一些以出口為導向的縣域經濟的發展,帶來了致命的打擊。面對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只有制訂明確的發展目標、發展戰略,才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排除或避免各種風險對縣域經濟發展的擾動。 4.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政府將由全能政府角色中退出來,凡是市場機制能發揮作用的地方,政府就不參與;凡是企業能辦的事,政府就不幹預;凡是中介機構能辦的事,政府就不包攬。政府的工作應該主要是從戰略層面進行科學規劃,制定縣域經濟的發展方向,指導各個層面的經濟活動。因此,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和實施應該是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在規劃基礎上,重點搞好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營造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引導和扶持特色經濟的發展。 二、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編制的程序 縣盡管是一級最基本的行政區域,但縣域經濟的發展涉及經濟和社會發展、人口和就業問題、城市發展以及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等各個方面。因此,編制縣域經濟發展戰略,必須建立在系統性、綜合性、前瞻性和科學性的規劃理念基礎上,設計規劃程序和規劃藍圖。 編制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幾個基本步驟:一是分析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現狀;二是確定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目標;三是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具體內容的編制;四是監控和跟蹤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實施效果,並且及時調整有關內容。 1.現狀分析階段。在對縣域經濟發展的歷史與現狀調研的基礎上,要系統和綜合分析縣域經濟發展的狀態與趨勢、實力與潛力、優勢與劣勢、挑戰與機遇等各方面,為編制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詳細提綱和具體內容做好准備。縣域經濟發展現狀分析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本縣在全國或省域范圍內的經濟地位和作用判斷; (2)本縣的人口、資源與環境狀況分析; (3)本縣發展的優劣勢、有利條件與制約因素及潛力剖析; (4)本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與發展實力評估; (5)本縣經濟結構的現狀和變化趨勢分析; (6)本縣發展所面臨的機遇與挑戰分析。 2.目標確定階段。在對本縣經濟發展現狀了解基礎上,立足於「現實」和「未來」,按照動態和發展的觀點,確定縣域經濟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戰略重點等。
4. 民族地區縣域經濟的概念是什麼
縣域經濟是指在縣級行政區劃的地域內統籌安排和優化經濟社會資源而形成的開放的、功能完備的,具有地域特色的區域經濟。也就是說,首先,縣域經濟屬於區域經濟范疇,是一種行政區劃型區域經濟,它以縣城為中心,鄉鎮(尤其是建制鎮)為紐帶,廣大農村為腹地,城鄉清和耐兼容。其次,縣域經濟有一個較完整的市場調控主體,有一定的相對獨立性,並有一定的能動性,且具有地域特色,這種地域特色與其地理區位、歷史人文、特定資源相關聯。然後,縣域經濟以市場為導向,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在更大的區域內進行資源配置答春,獲取競爭優勢,具有開放性。最後,縣域經濟是國民經濟的基本單元,是功能完備的綜合性經濟體系,其活動涉及生產、流通、消費、分配各環節,一、二、三產業各部門,注重發揮比較優勢,突出重點產業。
黨的十六大第一次提出了「縣域」這個概念,而且發出了「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民棚賣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綜合效益。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壯大縣域經濟」的號召,十六屆三中全會又進一步強調「要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縣域經濟的問題被提到了議事日程並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和關注,種種跡象和現實表明,中國走向縣域經濟時代已經是大勢所趨。
5. 什麼叫縣域 縣域經濟簡介
1、縣域是縣域經濟,是一種行政區劃型區域經濟,是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紐帶、農村為腹地的區域經濟。縣域經濟是以市場為導向,不是封閉的「諸侯經濟」,具有開放性。
2、中國自秦朝置縣以來就有了縣域經濟。在2000多年的傳統小農經濟時代,由於化儒愚民、重農抑商、閉關鎖國的政策效應愈積愈深,自唐宋盛世以後中國縣域經濟開始變得越來越單一、越來越萎縮、越來越蕭條,整個封建王朝也由興盛走向衰敗,由富強走向貧弱,由先拆兄進走向落後。新中國建立以來,縣域經濟獲得了「兩次解放」,國民經濟也隨之實現了「兩次提速」。縣域經濟,是以縣級行政區劃為地理空間,以縣級政權為調控主體,優化配置資源,具有地汪配域特色和功能完備的區域經濟。.縣域旅陵襲經濟屬於區域經濟范疇。
6. 縣域經濟質量模式是什麼意思啊
縣域經濟質量模式是在縣域空間范圍內,實現結沒敏構轉型調整、動力新舊轉豎高換、效率持續提升、質量不斷變革的經濟發展模式。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縣域經濟質量模式是中國特有的一種經濟模式,是國民經濟的基本單元,縣域經濟質量影響著國民經濟質量,提高縣域經濟質量是縣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也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精神余察尺需求的需要。
7. 本文在解釋什麼是縣域經濟和為什麼發展縣域經濟之後,提出了如何發展縣域經濟的問題,從系統論的角度來分析
一、編制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重要性 縣是一級最基本和最完善的行政區域,縣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處於十分重要的地位。從經濟總量看,整個國家的GDP有相當大的比重是由縣和縣以下的經濟活動創造的,絕大多數的人口也是居住在縣和縣以下地域之內,因此,發展縣域經濟不僅對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關繫到地方的穩定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推動縣域經濟的發展必須要有一個合理的、科學的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或者好的發展思路,才能從總體和長遠把握縣域經濟發展的重點、發展次序和相應的政府措施。 1.區域競爭的要求。目前,全國有2052(2001年底)個縣級行政單位,每個縣都存在著生存和發展的問題,而面臨的市場、資金、資源等又是有限的,特別是隨著國際和國內兩個市場的整合,縣與縣之間的經濟競爭必然會加強,這就要求各個縣必須要制定相應的發展戰略研究,確定適合自身發展特點的競爭戰略。一個科學和合理的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對確定發展戰略,形成特色經濟,增強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2.長遠發展的要求。目前很多縣域經濟的發展缺乏長遠的、明確的發展規劃,主導或者優勢產業的確定沒能抓住自己的特色,要麼簡單地模仿其他縣的發展,要麼閉門造車,沒能將縣域經濟的發展,立足於國際和國內大市場中,尋找發展機遇。基本是一屆領導一個發展思路,整個縣域經濟發展具有極大的盲目性。 3.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縣域經濟的發展會受到諸多不確定性的因素的影響,比如,前幾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和圓對一些以出口為導向的縣域經濟的發展,帶來了致命的打擊。面對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只有制訂明確的發展目標、發展戰略,才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排除或避免各種風險對縣域經濟發展的擾動。 4.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政府將由全能政府角色中退出來,凡是市場機制能發揮作用的地方,政府就不參與;凡是企業能辦的事,政府就不幹預;凡是中介機構能辦的事,政府就不包攬。政府的工作應該主要是從戰略層面進行科學規劃,制定縣域經濟的發展方向,指導各個層面的經濟活動。因此,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和實施應該是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在規劃基礎上,重點搞好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營造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引導和扶持特色經濟的發展。 二、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編制的程序 縣盡管是一級最基本的行政區域,但縣域經濟的發展涉及經濟和社會發展、人口和就業問題、城市發展以及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等各個方面。因此,編制縣域經濟發展戰略,必須建立在系統性、綜合性、前瞻性和科學性的規劃理念基礎上,設計規劃程序和規劃藍圖。 編制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幾個基本步驟:一是分析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現狀;二是確定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目標;三是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具體內容的編制;四是監控和跟蹤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實施效果,並且及時調整有關內容孫棚培。 1.現狀分析階段。在則唯對縣域經濟發展的歷史與現狀調研的基礎上,要系統和綜合分析縣域經濟發展的狀態與趨勢、實力與潛力、優勢與劣勢、挑戰與機遇等各方面,為編制縣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詳細提綱和具體內容做好准備。縣域經濟發展現狀分析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本縣在全國或省域范圍內的經濟地位和作用判斷; (2)本縣的人口、資源與環境狀況分析; (3)本縣發展的優劣勢、有利條件與制約因素及潛力剖析; (4)本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與發展實力評估; (5)本縣經濟結構的現狀和變化趨勢分析; (6)本縣發展所面臨的機遇與挑戰分析。 2.目標確定階段。在對本縣經濟發展現狀了解基礎上,立足於「現實」和「未來」,按照動態和發展的觀點,確定縣域經濟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戰略重點等。
8. 縣域經濟以什麼為中心
縣域經濟以縣城為中心。縣域經濟指的就是以行政區劃分的區域經濟,縣域經濟屬於區域經濟范疇。縣域經濟一般是具有開放性的,以縣城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
中國在秦朝以來就有了縣域經濟,當時的小農經濟有以及交通工具不發達,所以一般以縣為劃分作經濟管控。
縣域經濟在新中國建立以來也獲得了兩次解放,縣域經濟具有開放性的同時,也還要接受國家宏觀政策的指導。
縣域作為城鄉聯系的紐租敗悶帶,也是新型城鎮枯圓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弊彎展的重要平台,縣域經濟在未來依然有著重要作用與影響。
9. 縣域經濟三起來是什麼意思
縣域經濟三起來是指堅持立足實際,找准「切入點碧纖」和「落腳點」,推動縣域經濟沿著高質量的軌道穩步前進,「三個起來」是全面、系統、有機聯系的整體,體現了戰略謀劃、發展目標、路徑選擇和價值取向的高度統一。縣一級是發展經濟、保障民生、維護穩定、促進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基礎。「三個起來」體現了縣域治理的系統觀、整體觀和全局觀。「游豎三個起來」強調既要善於集中資源辦大事、增強縣域經濟綜合實力和競爭力,又要注重激勵城鄉居民就業創業、持續提高城鄉居民生活水平;既要深化悔磨仿縣域改革,又要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城鎮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城鎮現代文明向農村輻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