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市場經濟的涵義是什麼
市場經濟是承認並維護個別利益的經濟
什麼叫市場經濟呢?大概一百個經濟學家可以提出一百零一種以上的說法。有人說,市場經濟就是私有制的經濟;有人說,市場經濟就是價值經濟。還有說是自發性的經濟、競爭的經濟、優勝劣汰的經濟、信用經濟、法制經濟等等。
應當說,這些說法都有一定道理。包括「私有制」的說法。但是這些說法都像是「盲人摸象」,都只觸及一個局部,都沒有總體的概括力。
什麼是市場經濟?其實很簡單。市場經濟就是按等價原則進行交換的經濟。
市場經濟得以存在和發展,其根本基礎首先在於分工的普遍化。我們說,沒有工業化就不會有市場經濟。為什麼呢?因為工業化、大機器生產才能造就社會普遍分工的物質基礎。男耕女織的自然經濟不需要交換。最多是一家之內的兩口子交換產品。農業文明時代,農村婦女天天晚上摸黑納鞋底也供不上一家人穿鞋。用機器生產,一個工人一天能縫100雙鞋。現在工藝又改進了,不用縫制了,用膠粘。一個工人一天能粘1000雙鞋。生產這么多鞋,當然不是他自己穿,或者給他家人穿,或者給他老闆穿。干什麼用呢?用於出售。就是交換。
分工還不是市場經濟的唯一基礎。可分工引起的交換並非只有出售一種方式。計劃經濟下也有分工,但大量的產品是「計劃調撥」的。不是真正的出售。因為「一大二公」體制下的傳統理論認為,大家都是一家人,用不著算計那麼清楚。「肉爛在鍋里」。誰多誰少不都是「國家」的嗎?或者說是「勞動者共同所有」的嗎?我們在改革的初期就開始力圖打破「大鍋飯」。但那個時候所說的「大鍋飯」主要指企業中「干好乾壞一個樣」的平均主義分配製度。其實原有體制下最大的「大鍋飯」並不在平均主義的分配上,而在於否定等價交換的市場交易原則上。
市場經濟下的交換就是「親兄弟明算賬」的交換。交易雙方必須計較多少,必須維護自己的利益。人們都有在菜市場買菜,和賣菜的小販討價還價的經驗。蘿卜白菜的價格貴一毛錢,小販的利益就多一毛錢。價格便宜一毛錢,買方的消費者利益就多一毛錢。誰的錢也不是白來的。
請注意,交換中這個「必須維護自己的利益」的行為非常重要。可以說,這是市場經濟一切規律的根本出發點。在所有經濟學中,其實都存在一個無需證明的、共同的假定前提。這個假定前提就是,人都是趨利避害的。
我們的改革實踐已經明確無誤地證明,公共利益、共同利益一定是建立在個別利益的基礎上的。否定了個別利益,實際上也就否定了公共利益。在我國農村改革前的人民公社中實行「工分制」。理論上說,誰幹活都會導致大家共同的分值提高。這種「工分制」把大家的利益聯系在一起了吧?但實踐證明,這種否定個別利益的制度設計導致了農民「出工不出力 」的反抗。無窮無盡的政治運動、反復的「大公無私」教育也無助於事。結果是大家共同受窮,誰的利益也沒有得到保障。上世紀70年代末,我們首先進行的改革就是「分田到戶」, 承認農民的個別利益。結果是什麼呢?是1984年建國35周年慶典時,鄧小平在天安門閱兵那個時候,全國農民高唱「在希望的田野上」。
我們不想扯進「人是不是自私的」這種沒有多大意義的爭論中去。我認為,這個爭論就像「無所不能的上帝能否提出一個連他自己也回答不了的問題」那樣的一個悖論命題。悖論本身是門學問。研究悖論也是有意義的。下面我們就會講到,市場經濟的一切活動都充滿悖論。比如,「分散的所有權能夠更高效率地集中資源」。但這個「自私」與否的爭論是把人的本質這種哲學命題拿來解釋現實、生動的社會經濟生活。迄今動輒質問別人這種問題的,我們不能簡單地把它理解為對理想社會嚮往的單純。這是典型的「形而上學」。論證方式上有個「歸繆法」。例如我們可以問,人都是要死的,人就不應當避死求生了嗎?
實際上,黨的「十六大」報告已經對這個問題做出了回答。「十六大」報告說,不能以人有財產還是沒有財產、財產多和少來區分人們在政治上的先進與落後。我認為,我們可以把這句話在理論上詮釋為,不能以人們是否有趨利避害的利己動機來區分人們在政治上的先進與落後。「十六大」報告說,關鍵要看人們的財產是怎麼來的。在我們的問題中,關鍵是趨利避害要有規則。
大家知道,任何資源都是有限的,經濟學重點研究的就是有限的資源,或者說,稀缺的資源的優化配置問題。由於資源有限、機會有限,當人們都想趨利避害的時候,由此就產生了競爭的問題。
供給不足,大家都想買到,那就產生了需求方的競爭。供給充分而需求不足,賣方就希望買方優先買自己的產品。由此就有了供給方的競爭。供求雙方討價還價表現為供求之間的競爭。實際上,市場經濟下的競爭是無所不在的。其表現形式也是變化萬千。不僅同類行業之間、滿足同種需求之間的產品會有競爭,例如出版社和電視台之間有競爭;生產完全不同產品之間的企業也會有競爭。因為有可能兩個企業、兩種行業會使用同一種資源。例如石油既可以作燃料,又可以生產化工產品。而石油是有限的。技術替代、功能替代、效用替代都會導致競爭。
在過去一些年的改革過程中,大家對競爭的存在已經比較熟悉了。但對競爭的評價恐怕仍有不同看法。因為競爭必然牽扯到一個問題,就是公平的問題。還有人更把市場經濟下的競爭道德化,說,承認人會「趨利避害」就已經頗有「抑善揚惡」的味道了,還要提倡競爭,這不是在倡導「弱肉強食」的罪惡理論嗎?
大家可能還記得,2001年的春運前夕,國家計委就「旅客列車提價」問題舉行聽證會。
這個聽證會實際上就是用價格競爭來解決資源優化配置問題和公平問題。在春運這個例子中,我們還有沒有其他解決辦法呢?也有。例如,我們也可以不提價,沿用讓大家提前排隊的辦法,誰買到算誰的。但這個辦法中,旅客徹夜排隊的代價、「走後門」的代價、讓「票販子」倒票賺走的代價加到一起,可以肯定地說,需求方多支付的代價要遠遠大於火車票漲價的代價。更重要的是,作為需求方,漲價時旅客們多支付的代價將直接有助於鐵路今後增加供給,而在「排隊」方案中旅客們多支付的代價則完全無助於鐵路供給增加。再例如,我們還可以用計劃經濟下的配給方式。每個公民發500公里的鐵路購票證,大家自己去相互調劑餘缺。這個方案聽起來夠公平吧?但是社會能夠承受,或者說有必要承受這么大的一個資源配置成本嗎?而且可以斷言,即或這個方案真的行得通,那「購票證」的黑市將立刻興盛起來。真正需要購票的旅客真的能夠少付代價嗎?
那我們在競爭中就不需要關照弱勢群體了嗎?就不需要體現公平嗎?需要。這個公平同樣可以,而且應當通過價格杠桿實現。那就是加大軟卧票的漲價幅度,降低硬座票的漲價幅度。後來實際實行的漲價方案證明是正確的。
我們說對軟卧票多漲價,是不是就是一種非市場化的不公平呢?不是。這個建議是有充分的經濟學道理的。
經濟學上有兩個極為重要的概念,一個叫「影子價格」,一個叫「機會成本」。
先說「影子價格」。鐵道部關於春運漲價的理由之一就是存在著「影子價格」。在火車票這個例子中,大致說,票販子賣出來的價格就是春運票價的影子價格。票販子們都知道,倒騰硬座票是掙不了多少錢的,加價幅度很有限,能掙錢的是卧鋪票。這因為稀缺。這個稀缺不僅表現為卧鋪票少,而且表現在買卧鋪票的人購買力強上。影子價格是最能表現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既然你鐵道部提出了「影子價格」的理由,那就應當遵從「影子價格」所表現出來的價格差。軟卧的「影子價格」最高,所以軟卧就應當多漲。
再說「機會成本」。你來聽講座就得少做生意。少做生意的損失就是你聽講座的機會成本。要讓人家說聽這門課「值」,就得讓大家覺得聽這個課的收益大於你的機會成本才行。
那在春運這個例子中,鐵路的機會成本是什麼呢?我們假定正常情況下一節硬座車和一節軟座車的票價銷售收入都是一萬元。現在由於春運超員,硬座擠進了更多的人。比如說50%吧。票價不漲,一節硬座車廂已經可以有一萬五千元的票價收入了。可是軟座一般不能超員,收入還是一萬。你說鐵路該不該考慮少掛一節軟卧多掛一節硬座,或者對軟卧提價50% 呢?因為這時軟卧車廂的機會成本已經提高了50%。提價50%才能讓軟卧的機會成本和硬座的機會成本持平。這很公平。
硬座是在超員情況下增收50%的。就是說每個旅客享受的空間大大縮小了。而軟卧即或提價50%,因為並沒有超員,旅客享受的空間並沒有縮小。那麼坐軟卧的旅客該不該為供求失衡條件下佔有優質資源再多付一些代價呢?應該。在這個例子中,在硬座不提價的情況下,軟卧只漲50%還不行,應當漲80%,甚至100%才合理,才公平。如果硬座提價,那軟卧應當漲得更多。
這就是市場經濟。這就是競爭。競爭有什麼好處?競爭的好處主要有三條。一條是優化配置資源。提高有限資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優勝劣汰。優勝劣汰不僅是把資源配置給更有效率的支配者的意思,更重要的是不斷促進社會、市場、技術不斷向前發展。三是降低社會交易成本。在很多場合,用不著開很多會,無休止地討論個沒完,誰出價高就賣給誰。決策變得非常簡單。
Ⅱ 市場經濟存在的前提和條件是什麼
保護私產是市場經濟的前提條件,誠信市場秩序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建設一個高度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社會經濟生活各個領域的全面進步,實現經濟發展的誠信化。從這個意義上說,建立誠信的市場秩序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前提條件。 我國市場經濟迅速發展,有賴於一系列的政策法規
Ⅲ 市場經濟是什麼
市場經濟是承認並維護個別利益的經濟
什麼叫市場經濟呢?大概一百個經濟學家可以提出一百零一種以上的說法。有人說,市場經濟就是私有制的經濟;有人說,市場經濟就是價值經濟。還有說是自發性的經濟、競爭的經濟、優勝劣汰的經濟、信用經濟、法制經濟等等。
應當說,這些說法都有一定道理。包括「私有制」的說法。但是這些說法都像是「盲人摸象」,都只觸及一個局部,都沒有總體的概括力。
什麼是市場經濟?其實很簡單。市場經濟就是按等價原則進行交換的經濟。
市場經濟得以存在和發展,其根本基礎首先在於分工的普遍化。我們說,沒有工業化就不會有市場經濟。為什麼呢?因為工業化、大機器生產才能造就社會普遍分工的物質基礎。男耕女織的自然經濟不需要交換。最多是一家之內的兩口子交換產品。農業文明時代,農村婦女天天晚上摸黑納鞋底也供不上一家人穿鞋。用機器生產,一個工人一天能縫100雙鞋。現在工藝又改進了,不用縫制了,用膠粘。一個工人一天能粘1000雙鞋。生產這么多鞋,當然不是他自己穿,或者給他家人穿,或者給他老闆穿。干什麼用呢?用於出售。就是交換。
分工還不是市場經濟的唯一基礎。可分工引起的交換並非只有出售一種方式。計劃經濟下也有分工,但大量的產品是「計劃調撥」的。不是真正的出售。因為「一大二公」體制下的傳統理論認為,大家都是一家人,用不著算計那麼清楚。「肉爛在鍋里」。誰多誰少不都是「國家」的嗎?或者說是「勞動者共同所有」的嗎?我們在改革的初期就開始力圖打破「大鍋飯」。但那個時候所說的「大鍋飯」主要指企業中「干好乾壞一個樣」的平均主義分配製度。其實原有體制下最大的「大鍋飯」並不在平均主義的分配上,而在於否定等價交換的市場交易原則上。
市場經濟下的交換就是「親兄弟明算賬」的交換。交易雙方必須計較多少,必須維護自己的利益。人們都有在菜市場買菜,和賣菜的小販討價還價的經驗。蘿卜白菜的價格貴一毛錢,小販的利益就多一毛錢。價格便宜一毛錢,買方的消費者利益就多一毛錢。誰的錢也不是白來的。
請注意,交換中這個「必須維護自己的利益」的行為非常重要。可以說,這是市場經濟一切規律的根本出發點。在所有經濟學中,其實都存在一個無需證明的、共同的假定前提。這個假定前提就是,人都是趨利避害的。
我們的改革實踐已經明確無誤地證明,公共利益、共同利益一定是建立在個別利益的基礎上的。否定了個別利益,實際上也就否定了公共利益。在我國農村改革前的人民公社中實行「工分制」。理論上說,誰幹活都會導致大家共同的分值提高。這種「工分制」把大家的利益聯系在一起了吧?但實踐證明,這種否定個別利益的制度設計導致了農民「出工不出力 」的反抗。無窮無盡的政治運動、反復的「大公無私」教育也無助於事。結果是大家共同受窮,誰的利益也沒有得到保障。上世紀70年代末,我們首先進行的改革就是「分田到戶」, 承認農民的個別利益。結果是什麼呢?是1984年建國35周年慶典時,鄧小平在天安門閱兵那個時候,全國農民高唱「在希望的田野上」。
我們不想扯進「人是不是自私的」這種沒有多大意義的爭論中去。我認為,這個爭論就像「無所不能的上帝能否提出一個連他自己也回答不了的問題」那樣的一個悖論命題。悖論本身是門學問。研究悖論也是有意義的。下面我們就會講到,市場經濟的一切活動都充滿悖論。比如,「分散的所有權能夠更高效率地集中資源」。但這個「自私」與否的爭論是把人的本質這種哲學命題拿來解釋現實、生動的社會經濟生活。迄今動輒質問別人這種問題的,我們不能簡單地把它理解為對理想社會嚮往的單純。這是典型的「形而上學」。論證方式上有個「歸繆法」。例如我們可以問,人都是要死的,人就不應當避死求生了嗎?
實際上,黨的「十六大」報告已經對這個問題做出了回答。「十六大」報告說,不能以人有財產還是沒有財產、財產多和少來區分人們在政治上的先進與落後。我認為,我們可以把這句話在理論上詮釋為,不能以人們是否有趨利避害的利己動機來區分人們在政治上的先進與落後。「十六大」報告說,關鍵要看人們的財產是怎麼來的。在我們的問題中,關鍵是趨利避害要有規則。
大家知道,任何資源都是有限的,經濟學重點研究的就是有限的資源,或者說,稀缺的資源的優化配置問題。由於資源有限、機會有限,當人們都想趨利避害的時候,由此就產生了競爭的問題。
供給不足,大家都想買到,那就產生了需求方的競爭。供給充分而需求不足,賣方就希望買方優先買自己的產品。由此就有了供給方的競爭。供求雙方討價還價表現為供求之間的競爭。實際上,市場經濟下的競爭是無所不在的。其表現形式也是變化萬千。不僅同類行業之間、滿足同種需求之間的產品會有競爭,例如出版社和電視台之間有競爭;生產完全不同產品之間的企業也會有競爭。因為有可能兩個企業、兩種行業會使用同一種資源。例如石油既可以作燃料,又可以生產化工產品。而石油是有限的。技術替代、功能替代、效用替代都會導致競爭。
在過去一些年的改革過程中,大家對競爭的存在已經比較熟悉了。但對競爭的評價恐怕仍有不同看法。因為競爭必然牽扯到一個問題,就是公平的問題。還有人更把市場經濟下的競爭道德化,說,承認人會「趨利避害」就已經頗有「抑善揚惡」的味道了,還要提倡競爭,這不是在倡導「弱肉強食」的罪惡理論嗎?
大家可能還記得,2001年的春運前夕,國家計委就「旅客列車提價」問題舉行聽證會。
這個聽證會實際上就是用價格競爭來解決資源優化配置問題和公平問題。在春運這個例子中,我們還有沒有其他解決辦法呢?也有。例如,我們也可以不提價,沿用讓大家提前排隊的辦法,誰買到算誰的。但這個辦法中,旅客徹夜排隊的代價、「走後門」的代價、讓「票販子」倒票賺走的代價加到一起,可以肯定地說,需求方多支付的代價要遠遠大於火車票漲價的代價。更重要的是,作為需求方,漲價時旅客們多支付的代價將直接有助於鐵路今後增加供給,而在「排隊」方案中旅客們多支付的代價則完全無助於鐵路供給增加。再例如,我們還可以用計劃經濟下的配給方式。每個公民發500公里的鐵路購票證,大家自己去相互調劑餘缺。這個方案聽起來夠公平吧?但是社會能夠承受,或者說有必要承受這么大的一個資源配置成本嗎?而且可以斷言,即或這個方案真的行得通,那「購票證」的黑市將立刻興盛起來。真正需要購票的旅客真的能夠少付代價嗎?
那我們在競爭中就不需要關照弱勢群體了嗎?就不需要體現公平嗎?需要。這個公平同樣可以,而且應當通過價格杠桿實現。那就是加大軟卧票的漲價幅度,降低硬座票的漲價幅度。後來實際實行的漲價方案證明是正確的。
我們說對軟卧票多漲價,是不是就是一種非市場化的不公平呢?不是。這個建議是有充分的經濟學道理的。
經濟學上有兩個極為重要的概念,一個叫「影子價格」,一個叫「機會成本」。
先說「影子價格」。鐵道部關於春運漲價的理由之一就是存在著「影子價格」。在火車票這個例子中,大致說,票販子賣出來的價格就是春運票價的影子價格。票販子們都知道,倒騰硬座票是掙不了多少錢的,加價幅度很有限,能掙錢的是卧鋪票。這因為稀缺。這個稀缺不僅表現為卧鋪票少,而且表現在買卧鋪票的人購買力強上。影子價格是最能表現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既然你鐵道部提出了「影子價格」的理由,那就應當遵從「影子價格」所表現出來的價格差。軟卧的「影子價格」最高,所以軟卧就應當多漲。
再說「機會成本」。你來聽講座就得少做生意。少做生意的損失就是你聽講座的機會成本。要讓人家說聽這門課「值」,就得讓大家覺得聽這個課的收益大於你的機會成本才行。
那在春運這個例子中,鐵路的機會成本是什麼呢?我們假定正常情況下一節硬座車和一節軟座車的票價銷售收入都是一萬元。現在由於春運超員,硬座擠進了更多的人。比如說50%吧。票價不漲,一節硬座車廂已經可以有一萬五千元的票價收入了。可是軟座一般不能超員,收入還是一萬。你說鐵路該不該考慮少掛一節軟卧多掛一節硬座,或者對軟卧提價50% 呢?因為這時軟卧車廂的機會成本已經提高了50%。提價50%才能讓軟卧的機會成本和硬座的機會成本持平。這很公平。
硬座是在超員情況下增收50%的。就是說每個旅客享受的空間大大縮小了。而軟卧即或提價50%,因為並沒有超員,旅客享受的空間並沒有縮小。那麼坐軟卧的旅客該不該為供求失衡條件下佔有優質資源再多付一些代價呢?應該。在這個例子中,在硬座不提價的情況下,軟卧只漲50%還不行,應當漲80%,甚至100%才合理,才公平。如果硬座提價,那軟卧應當漲得更多。
這就是市場經濟。這就是競爭。競爭有什麼好處?競爭的好處主要有三條。一條是優化配置資源。提高有限資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優勝劣汰。優勝劣汰不僅是把資源配置給更有效率的支配者的意思,更重要的是不斷促進社會、市場、技術不斷向前發展。三是降低社會交易成本。在很多場合,用不著開很多會,無休止地討論個沒完,誰出價高就賣給誰。決策變得非常簡單。
市場經濟下制度與秩序的本質是社會共同約定。
我們知道,有了競爭,就必然引起另一件事,那就是秩序。近年來媒體上經常討論的一個重點話題就是整頓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對市場經濟秩序的討論從一個角度反映出,我國的市場經濟已經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因為市場經濟發展了,競爭普遍化了,人們才需要考慮和關注秩序。
要有秩序就得講求規則。沒有規則就亂套了。那就不是競爭,而是戰爭了。戰爭也沒離開規則。戰爭的目的用經濟學眼光看有兩種,一是通過踐踏規則掠奪資源,二是通過強制手段重建規則。
規則、秩序都是一種制度安排。我們說到過,制度安排就是一種社會共同約定。那什麼是市場經濟秩序呢?由此而來,市場經濟秩序就是為保證社會經濟系統順暢運行的社會共同約定。
市場經濟下的各種秩序,或者說各種社會約定是人們在萬千次交易、競爭中總結出來的。人們在市場交易的實踐中逐步懂得,建立秩序是有利於所有市場參與者的利益的。約束所有的人,也保護所有的人。最初的秩序、規則可能是自發的。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交易范圍的不斷擴大,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自發的秩序、規則早已經不能滿足需要。於是有了經過特定程序,由專門的社會管理部門制定、頒布的規則和規則約束下的秩序。社會共同約定是市場經濟秩序。把這種約定上升為法律、法規、交易規則、技術質量標准以及道德准則等就是規則、制度。
人們對競爭經常有善惡褒貶的說法,但對秩序、規則本身則一般沒有。不會有人說我們不需要秩序,不需要規則。但是對規則的認定則有很大的不同。
依據管理學的基本理論,規范化的社會共同約定,或者說社會共同行為規范,應當包括「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和「違背規范的後果如何」三個基本方面。常識可以理解,完善、順暢的交通秩序一定包括「行人車輛靠右走」、「非機動車不可以在機動車道行使」和「違規要受到懲罰」三個組成部分。維護交通秩序的「硬體」設施、交通秩序的具體組織與維護者等都是「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和「違背規范的後果如何」這三方面基本約定的延伸。如果秩序出現混亂,一定是這三個方面中的某一個環節出現了漏洞。市場經濟秩序及維護這個秩序的規則也同樣如此。
現在人們在討論秩序、規則時喜歡說「公正」、「公開」、「公平」的「三公」原則。這三項的確是建立良好秩序的根本基礎。但怎麼樣才算公正、公平?大家的判斷標准並不一致。
在我國現實的市場環境中,我們經常碰到一些地方、行業、企業用種種形式搞壟斷價,地區封鎖的事。壟斷價肯定是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但搞壟斷價的人也有很充足的理由。什麼理由呢?為了保證國家稅收,為了改善國有企業經營狀況,為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這話聽起來理直氣壯。你消費者不過是個私人,為了國家、公家、國有資產的利益吃點虧還不是應當的么?這種說法完全沒有道理。
市場經濟有個最基本的規律,叫等價交換。只能在供求雙方平等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實現。任何道德、法律或行政權力方面的不平等都會使等價交換的原則扭曲,都會導致市場經濟關系紊亂。用理論化的語言說就是,市場交易規則中不能有任何的超經濟強制。
我們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者與消費者的基本關系是兩個完全平等的經濟主體之間關系。他們之間不應當存在一方利益優先於另一方的特權。認為企業、供有者、政府一方是公,是公有利益;消費者是私,是私人利益,認為不能讓公有利益吃虧的說法是完全站不住腳的。這是把不同的經濟關系,把生產資料所有制方面的關系偷梁換柱地換到了供給與需求、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經濟關繫上。在廠商與消費者的交易過程中,不存在任何公與私的關系,消費者不論面對國有、集體、個體或外資企業,都是等價交換的過程,要遵循等價交換的原則。消費者沒有義務為任何企業的所有者利益承擔責任,沒有義務為政府的稅費增收承擔責任。
把生產與消費區別為姓「公」和姓「私」的觀念其實是在所有制關繫上姓「公」姓「私」的爭論在消費領域中的延續。為什麼我國的市場經濟秩序會出現混亂?這種錯誤觀念的存在,以及在這種錯誤觀念下形成的市場規則不合理是重要原因之一。這就提出了一個很嚴肅的命題,我國的消費理論、消費政策也要撥亂反正,而且要從深層次撥亂反正。
有必要強調指出,消費者利用自己的合法收入,在合法的消費過程中支出貨幣以換取消費資料,這是市場經濟下正常合理的經濟行為。消費者在這個經濟行為中絲毫也沒有占公共利益的便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與消費之間的經濟關系,以及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經濟關系,與「公有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間的關系毫不搭界。不僅如此,在當前改革的過程中,我們所要推進的恰恰是消費的「私人化」進程。例如公車改革、住房貨幣化改革、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等。可以而且應當理直氣壯地說,這個「私人化」代表著對客觀規律的順應,符合歷史進步的方向。
別以為維護消費者利益是個小事。消費者這個概念本來就是市場經濟的概念。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們有「消費者」這個概念嗎?沒有。那時只有勞動者、創造者、貢獻者的概念。人們認為消費是惡,生產、貢獻是善,盡可能少地從社會索取,盡可能多地給社會貢獻,才是必要的、崇高的。市場經濟不是這樣的,有生產就有消費,消費是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一個必要環節。社會發展到今天,消費已經不再是生產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附屬的環節,而是關鍵的、第一位的環節。創造出需求,才有生產發展的餘地;創造不出需求,生產就會停滯、萎縮.經濟就無法增長。改革發展到這一步,維護消費者權益已成為當前改革進程中社會經濟關系調整最核心、最直接、最前沿的問題。
為什麼這樣說呢?大家想,中國現在經濟發展中最大的「瓶頸」是什麼?是有效需求不足,是供大於求的失衡。過去幾年來,我們花了那麼大的政策代價去啟動內需。在過去幾年中,我國的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始終保持著兩位數的增長。目前這個余額已經達到10萬億元。這說明,人們消費的物質基礎是存在的,老百姓有這個消費能力。人們為什麼不消費?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市場秩序不利於消費者,市場規則沒有切實保護好消費者。當老百姓實現自己的消費行為時,他的利益總是受到侵害,你說他會願意打開錢袋子嗎?我們的消費者是理性的,是聰明的。他們不會因為市場規則的偏移而放棄自己的權力和利益,去選擇那些質次、價高的產品。我們可以這樣說,善待和尊重消費者,維護消費者利益就是擴大內需,就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具體體現形式之一,就是應對加入WTO挑戰的最重要舉措。
市場秩序、市場規則不是哪個國家想怎麼定就怎麼定的。隨著分工和交換范圍的擴大,這種社會約定的范圍也在不斷擴大。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實質上就是在加入一個世界公認的規則、秩序。WTO的核心問題是在「公平交易、自由競爭」基礎上的一系列協定,即大家共同遵守的「游戲規則」。政府不能或只能盡可能少的設置障礙。我們必須遵守這些規則。否則無法加入國際競爭中去,無法與外部世界形成穩定的分工關系。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中國的產業、企業和外來競爭者之間將處於面對面的競爭格局,面對質量、價格、服務以及可持續發展以及維護消費者權益等諸多因素的較量。加入WTO後,我們面臨的挑戰不僅僅是在企業的規模、技術、資本實力、產品質量、售後服務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完善市場經濟制度,完善交易規則的挑戰。舉個例子說,我們維護消費者權益就得按照國際標准,而不是按傳統思維下的「中國國情」來說話。我們的出口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際通行的,或者進口國規定的標准,不然就會受到抵制。
目前我國的水果生產在規模上已經是世界第一,在品種、成本上也具有很強的競爭力,但遇到一個新問題,就是「農殘」問題。農葯殘留在水果表皮及其深處,洗都洗不掉。製成果汁都去不掉。這個「農殘」標准不是我們定的,是有國際標準的。這種標准既是一種市場規則,也是當前一種新的貿易保護、國際競爭工具,叫做非關稅壁壘。非關稅壁壘包括技術壁壘、環保壁壘、消費者保護壁壘等。
不僅在國際市場如此。在國內市場上也得遵守國際共同的「游戲」規則。例如,如果中國企業在國內市場上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標准低於國際標准,那麼消費者就會買外國企業的東西。中國企業就不可能在國內市場上的競爭中取勝。很多人擔心中國的企業能否承受得了國際標准。為什麼承受不了呢?為什麼只能由中國的消費者承受較低的權益保護標准,不能由企業承受較高的國際競爭標准呢?一方面,不是你想不想承受。這個共同的「游戲」規則是迴避不了的。另一方面,沒有什麼比危機更能促進進化、進步和群體素質提高的了。事情逼到那一步,我相信中國的企業只會做得更好,不會做得更壞。
要想建立規范的秩序,就得解決「不遵守秩序怎麼辦」的問題。這就要有法。法律就是專管「不能幹什麼」的。為什麼人們說,市場經濟是法制的經濟?因為離開法制,市場經濟的秩序、規則寸步難行。
前期我國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狀況已經發展到了失控的程度。我們在給中央的報告中有個分析。認為其根本原因,在「無法可依」與「有法不依」兩方面中,有法不依是導致混亂的主要原因;在「體制內」因素和「體制外」因素兩方面中,政府、執法機構腐敗及「貓鼠串通」等體制內因素的失控是主要原因;在市場機制與非市場機制兩方面中,依託行政權力的壟斷行為、地方保護主義等非市場機制是主要原因。
有人把當前我國市場經濟秩序混亂的原因歸結為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的制度「真空」。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但其說明的只是表層原因。中國的市場經濟運行規則盡管仍不健全,但禁止和懲處故意危害人民健康與社會安全行為的法律還是明確具備的。一個顯然的事實是,「毒大米」、「『豆腐渣』工程」出現的原因並非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關鍵是為什麼有法不依。
從經濟學意義上說,市場經濟秩序出現普遍性混亂的根本原因不在於社會中有一部分人唯利是圖或法制、道德操守低下。在任何制度背景下,唯利是圖、損人利己、鋌而走險或缺乏遵守共同行為准則意識的人總是存在的。所有的經濟學說都有一個共同假定,即人總是趨利避害的。不論社會具有怎樣的公開約定,如果在實際經濟運行中,當人們發現,破壞制度總是可以比遵守制度獲得更大的收益,那麼這個社會的經濟秩序一定會趨於紊亂。因為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自覺或不自覺地從遵守制度轉向破壞制度。譬如制售假貨可以騙錢且不受懲戒,或違規成本遠低於違規收益時。這一點從常識中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會出現普遍性的「有法不依」?因為維護制度的人或機構本身也在從破壞制度中撈取「好處」。可以斷言,凡是違規、違法現象長期、普遍存在的地方,一定有執法者與違法者的串通,一定有執法者從違法行為的存在中獲取利益。
這期「話說什麼是市場經濟」要講第三個問題:開拓信用資源的制度基礎是財富歸屬的多元化。
我們知道,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人們碰到一個問題。「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方式不能滿足需要。有時候需要先交錢後付貨,有時候需要先付貨後收錢。交換這個過程在時間被分割開了。還不僅如此,人們還看到,有時候做生意時自己的資金不夠,可以和親戚朋友借。在進一步發展中,人們發現,這種「借」還可以由一個專門的社會中介機構來承擔,當成個生意來做。於是就有了銀行。由此,就發展起了我們今天所說的信用經濟。以後,隨著工業化的不斷發展,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更多的信用工具、信用方式被創造了出來。比如說人們已經有一定了解的債市。企業發債,投資者買企業債。在這個借貸關系中,雙方誰也不認識誰。那債權人為什麼能夠把自己的錢讓債務人拿去用呢?因為有信用參與其中。
在實踐中人們發現,信用原來也是一種資源。利用信用資源,可以放大實際的資源規模,可以大大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可以動員更多的閑置資源投入到經濟活動中去。
在我國過去20多年的改革開放實踐中,動用信用資源並不是一件新鮮事。我們的改革開放始終是伴隨著信用資源的利用、優化配置和擴張而發展起來的。上海的寶鋼最開始就是借錢蓋的。債權融資在我國不是一件新事物。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幾乎所有重大事件都和債權債務關系的發展密切相關。借錢就是動用信用資源。但是當時動用的主要是政府和財政的信用資源。此後,我們不僅懂得了動用信用資源,而且這個信用資源的涉及領域和范圍還越來越擴大。
在90年代後期,我們有以增發國債為基本內容之一的「積極的財政政策」等。這個歷史過程表明,信用資源已經在我國的經濟運行中佔有著重要地位。
現在大家對國債這個信用形式的投資品種已經很熟悉了。最開始發行國庫券時,各單位是攤派的,不買都不成,從你工資里扣。現在買國庫券要排隊。由於國庫券具有風險低、收益高、流動性好等特點,現在這種信用品種已經為社會所普遍認同。
目前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政府的信用資源動用得比較充分了。不是沒有餘地。還有餘地。在2002年和2003年的「兩會」上,有一些人大代表對持續增發國債的「積極財政政策」提出質疑。一些經濟學家,包括一些媒體,也對這個問題有各種看法。這個擔心並非沒有道理。但是總體上說,我們現在的國債規模佔GDP總額的比重明顯低於國際公認的警戒線。繼續動用財政資源還有餘地。但這個信用資源即便有餘地,也要慎用。因為財政的信用資源也是有限的,這個信用資源應該在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更多地配置到提供公共產品的領域。而不是簡單地配置在經營性資產的擴張上。公共產品包括社會保障體系、社會公共衛生安全等,也包括推動城市化進程、完善基礎設施,以及調整社會公平程度等。這些方面都具有公共產品性質。
一方面,政府的信用資源動用得比較充分了;另一方面,企業的信用資源動用得比較過度了。正因為企業的信用資源動用得過度了,才有了人們所說的「三角債」,企業債務負擔過重等諸多的社會現象;才有了銀行不良資產的問題。但與政府信用、企業信用相對照,我國十三億人口的個人信用資源則幾乎處在空白狀態下。而個人信用資源恰好是我們國家一個巨大的資源寶庫。
有人說中國現在信用缺失。這個看法不對。信用是我們幾千年文化傳統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在中國人的語言中,「好借好還,再借不難」、「君子一言駟馬難追」這樣注重信用的話俯拾皆是。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從販夫走卒到文人仕子都格外強調信用的重要。中國人怎麼會沒有信用呢?中國怎麼會是個信用缺失的社會呢?關鍵問題有兩個。一個是社會經濟秩序存在著混亂,我們上面提到了。再一個是我們對市場經濟下開拓信用資源的方式尚遠不熟悉。例如,在很多人的認識中,資本市場就是股票市場。其實這個認識很片面。資本市場包括兩個最主要的組成部分。一個是股市,另一個是債市。一年期以上的債市也是資本市場。在所有市場經濟發達國家,債市的規模都遠遠大於股市。在過去七年中,發達國家債市的融資規模是股市的七倍。而在我們國家,債市小得可憐,和股市的規模相比明顯失衡。
我國的個人信用資源沒有被合理地動員出來,和我們的社會服務、社會投資、社會金融體系不完善是密切聯系在一塊兒。
現在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加上股份制銀行發的各種各樣的卡,數一數,沒有—百種,大概五十種也有了。每一個銀行自己發的卡就有很多種。如果在城市裡生活了一段時間,你口袋裡和抽屜里的卡,用的和不用的大概有十幾種。但是這些卡在開拓個人信用資源的同時,實際上是在分割著個人信用資源。
假定你擁有某銀行的信用卡。信用卡通常都有一個可以透支的額度,當你—不小心花了7000元超過你的5000元的透支額度了,並且忘了按期歸還,這可能給你惹下很大麻煩。實際上,你的信用資源是不是連這7000元都不能支撐呢?遠不是。可能在同一個銀行,你的活期賬戶上還有5000元,一年期定期存單還有三萬元,甚至存款還有幾
Ⅳ 為什麼說市場經濟是公平經濟
市場經濟必須是法制經濟,原因是:
第一,市場經濟是自主性經濟。市場經濟要求承認和尊重市場主體的意志自主性,這就是要用法律確認市場主體資格,充分尊重市場主體的產權(即財產權)和意志自由。同時,規定市場主體行使權利的方法,原則和保障權利的程序。沒有法制,市場主體的產權和其他權利就無法實現。
第二,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市場經濟的基礎在於市場,市場變換主要是通過市場主體之間經過自由、平等的協商所訂立的契約來進行的。契約是市場的法律原型,市場經濟最主要的法律特徵就是經濟關系的契約化。在市場經濟中,契約成為經濟交往的基本形式。離開契約,市場經濟就不可能存在,而契約必須以法律對契約原則、方式和結果的確認和保護為前提。
第三,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通過競爭達到優勝劣汰,合理配置資源,是市場經濟的優越性之一。但是,市場競爭必須是公平、合法的競爭,否則,市場機制就可能失靈或扭曲。在市場競爭中,有些競爭者為了貪圖利益不惜最大風險,採取各種不正當手段進行或限制競爭,必然妨礙正常的市場競爭。需要運用法律手段規范和制裁不正常競爭和壟斷行為,維護公平、合理的市場競爭。這就象球賽時,球員必須依照一定的規則進行比賽。沒有規則,比賽就無法進行。必須的法律就相當於比賽規則,它是維護正當競爭的保障。
第四,市場經濟是主體地位平等的經濟。必須通過法律確認市場主體之間的平等地位。至少在形式上保障所有市場主體平等地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否則,市場主體之間的平等就失去了前提和保障。
第五,市場經濟是開放經濟。它一方面要求統一的國內市場體系,另一方面也要求市場國際化。統一的、開放的市場體系必須有相應的調整手段和法律規則。為使我國市場與國際市場接軌,必須按照現代法制的要求加入國際經濟法律體系。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不僅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同時意味著只有市場經濟才能為現代意義的法制提供其賴以產生和發展的經濟基礎,市場經濟愈發達,法制會愈發展,所以我本人認為我國現在雖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但是必須永遠堅持這一原則,那就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
Ⅳ 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定義和特徵的內容
定義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是鄧小平理論體系中極具創新意義的組成部分,是對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發展。依據這一理論,黨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進行了社會主義發展史上前無古人的探索。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商品化的商品經濟,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的經濟。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具有平等性、法制性、競爭性和開放性等一般特徵。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實現優化配置的一種有效形式。
基本特徵和基本框架
什麼是市場經濟?
首先,市場經濟是一種資源配置方式。
所謂資源配置,是指將包括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在內的經濟資源按比例地分配在各種產品和勞務的生產上,以滿足人們各種不同的需要。資源配置一般要達到兩個目標:一是通過資源配置而形成的社會供給的比例與社會需求的比例相適應,避免供給與需求的脫節,也就是資源配置的合理性。二是要講求經濟效率,節約資源,作到人盡其材、物盡其用、地盡其力,也就是資源利用的充分性。達到上述兩個目標,就說明資源配置是優化的。
其次,市場經濟是發達的商品經濟。
市場經濟,是同商品經濟密切聯系在一起的經濟范疇。市場經濟以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為前提,是在產品、勞動力和物質生產要素逐步商品化的基礎上形成、發展起來的,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市場經濟是發達的商品經濟。
市場經濟的形成,市場成為社會配置資源的主要手段,必須具備一系列條件。最主要的條件:
一、生產要素商品化。要使資源配置市場化,不僅要求一般消費品和生產資料商品化,而且要求各種生產要素如勞動力、資本、科技、信息等商品化,並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統一完整的市場體系和反映靈敏的市場機制;
二、經濟關系市場化。一切經濟活動,包括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都要以市場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聽從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的指揮;
三、產權關系獨立化。市場主體——指那些從事市場經濟活動的當事人,主要是企業和居民,必須擁有自己的產權,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法人實體,有資格參與市場經濟活動;
四、生產經營自主化。生產經營者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自由選擇投資地點、行業部門,確保經營范圍和經營目標;
五、經濟行為規范化。市場主體追求經濟利益,必須講職業道德,遵守國家法律,履行契約合同,遵守市場規則和市場管理制度,自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商品經濟長期而又充分的發展,為市場經濟的形成准備了上述條件。商品經濟產生在前,市場經濟產生在後,發達的商品經濟才能稱為市場經濟。
市場經濟的共同特徵是:
第一、 市場經濟是一種自主經濟。商品生產者必須是獨立的市場主體。
第二、 市場經濟是平等的經濟。它只承認等價交換,不承認任何超市場的特權。
第三、 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為了各自的價值的實現,市場主體之間必然激烈競爭,優勝劣汰。因而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機會和風險是並存的。這一機制促使企業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經營規模,以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第四、 市場經濟是開放性經濟。企業為了獲取利潤,實現產品的價值,會不遺餘力地開拓市場。
通過市場經濟共同特徵的分析,我們看出,市場機制包括供求、價格、競爭三方面的要求。社會分工的發展,出現了生產的單一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這就使供求雙方既相互對立又相互依賴。商品交換則把供求雙方聯系起來,從而解決供給與需求的矛盾。價格則是把供求雙方聯系起來的利益紐帶,是價值的實現形式。價格協調供求是引導資源流動的指示器,通過價格的雙向調節,使供求在新水平上達到平衡。競爭是商品在買方與賣方之間圍繞商品價格和質量進行較量,只有競爭才能使價格隨供求變化而升降,價格的變化反過來調節供求。競爭是市場活力的靈魂。市場機制就是在供求、價格、競爭之間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約中發揮節約資源和合理配置資源的功能。
當然,市場也不是萬能的,資本主義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所導致的周期性經濟危機,就是市場失靈的嚴重後果。因而,在20世紀30年代大危機之後,資本主義國家普遍採用計劃調節手段來彌補市場的缺陷,這就形成了宏觀調控的市場經濟。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把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制度相結合,它不僅具有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定和特徵,同時又是與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相結合的市場經濟。
市場經濟作為一種資源配置方式,它不是社會基本制度范疇,不具有姓「資」姓「社」的性質,但它又從來不是同社會基本制度相脫離而孤立存在的。從歷史上看,市場經濟與資本主義相伴而生、相伴而長,最初以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形式存在於世上,但它並不是資本主義的專利,而是人類的共有的一種文明成果,既可為資本主義服務,也可以為社會主義服務,要看市場經濟同哪一種社會制度相結合。當今,我們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市場經濟同社會主義制度相結合,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市場經濟,它作為市場經濟,同樣是以市場作為主要手段配置資源的經濟,是由市場機制,也就是價值規律調節運行的經濟,就這點來說,它與資本主義經濟沒有什麼區別。在解釋這個問題時,鄧小平首先講過:「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方法上基本上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目的相似。」所以,他一再指出,不能把市場經濟等同於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市場經濟發展的一種新的歷史形式,也可以說是市場經濟發展的新階段。它包含著兩個方面的規定性,一是市場經濟的一般共性,二是社會主義制度本身的特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在積極有效的國家宏觀調控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能夠實現效率與公平的經濟體制。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徵主要表現在:
一、在所有制結構上,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一切符合「三個有利於」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應該用來為社會主義服務。
二、在分配製度上,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制度。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在宏觀調控上,由於公有制為主體,因而國家對市場的調控具有較雄厚的物質基礎,又有牢固的政治基礎和廣泛的群眾基礎,所以能夠把人民的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和集體利益結合起來,發揮計劃與市場兩個手段的長處,把市場調節和宏觀調控結合起來。
關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框架,是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闡述的,歸納起來,大家要記住包括三個「制度」和三個「體系」。
三個「制度」是:
一、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公有制為主體,產權清晰、責權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是社會主義的中心環節。
二、建立以按勞分配為主體,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收入分配製度。這是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動力機制。
三、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安全閥和穩定器。
三個「體系」是:
一、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核心。
二、建立以間接手段為主,完善的客觀調控體。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調節器。
三、健全和完善法律體系。這是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一項重要內容和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