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犯罪的8種罪名有哪些
法律分析:可將金融犯罪分為8類:1.危害貨幣管理秩序犯罪。2.危害金融機構管理兆羨盯秩序犯罪。3.危害信貸管理秩序犯罪派褲。4.危害證券管理秩序犯罪。5.危害期貨管理犯罪。6.危害金融票證管理秩序犯罪。7.危害外匯管理秩序犯罪。8.危害多種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條 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族和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一百七十一條 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B. 金融類犯罪有哪些罪名
1、 金融詐騙罪 :集資詐騙罪、 貸款詐騙罪 、票據詐騙罪、 金融憑證詐騙罪 、 信用詐騙罪 、 信用卡詐騙罪 、 有價證券詐騙罪 、 保險詐騙罪 。2、區別:(1)集資詐騙罪:使用詐騙的方式集資,要求是有非法佔有的犯罪目的。其犯罪客體是復雜客體,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有死刑(2)貸款詐騙罪:具體非法佔有的目的,詐騙的對象特定:銀行喊嘩游或金融機構,騙的是貸款。客體是國家正常的貸款管理秩序和金融機構對所借出資金的所有權。犯罪主體僅限於自然人。(3)票據詐騙罪: 非法佔有為目的 ,利用金融票據進行詐騙。犯罪客體國家正常的金融鄭銷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4)金融憑證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金融憑證進行詐騙。犯罪客體是國家正常的金融憑證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5) 信用證詐騙 罪: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犯罪客體國家正常的信用證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蘆灶單位。(6)信用卡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犯罪主體是自然人。(7)有價證券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使有偽造、變造的有價證券進行詐騙。犯罪主體是自然人。(8)保險詐騙罪:故意虛構保險標的,或是對已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誇大損失程度,或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或故意製造保險事故,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是故意犯罪,並且犯罪主體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3、這八個罪中,主要區別都是從詐騙方式來區分的。其中,集資詐騙罪有死刑。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和有價證券詐騙罪,這3個罪是單位不能犯,犯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當然還有所謂的犯罪客體不一樣。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的; (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
C. 經濟犯罪有哪些具體的罪名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濟犯罪包括以下罪名:1、金融憑證詐騙罪;2、信用卡詐騙罪;3、票據詐騙罪;4、貸款詐騙罪;5、合同詐騙罪;6、挪用資金罪;7、職務侵佔罪;8、集資詐騙罪;9、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等。除此之外還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假冒注冊商標罪、保險詐騙罪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野銷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頌散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斗悄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三)騙取信用證的; (四)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D. 金融犯罪的38種罪名
法律分析:1.偽造貨幣罪;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持有、使用假幣罪;變造貨幣罪;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罩衡件罪;高利轉貸物搏做罪。
2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植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
3.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違法運用資金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逃匯罪;洗錢罪;非法經營罪-非法買賣外匯
4.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條 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二)偽造貨幣數額銀鉛特別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E. 經濟犯罪包括哪些
經濟犯罪有以下罪名:1。金融憑證詐騙罪;2、信用卡詐騙罪;3、票據詐騙罪;4、貸款詐騙罪;5、合同詐騙罪;6、挪用資金罪;7、職務侵佔罪;8、集資詐騙罪;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罪等。此外,還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假冒注冊商標罪、保險詐騙罪等。F. 金融犯罪包括哪些
一、金融犯罪包括哪些G. 經濟犯罪包括哪些
經濟犯罪種類多,情況比較復雜。經濟犯罪包括以下罪名:
1、金融憑證詐騙罪;
2、信用卡詐騙罪;
3、票據詐騙罪;
4、貸款詐騙罪;
5、合同詐騙罪;
6、挪用資金罪;
7、職務侵佔罪;
8、集資詐騙罪;
9、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等。除此之外還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假冒注冊商標罪、保險詐騙罪等。
經濟犯罪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另一類是侵犯財產罪。主要有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詐騙罪,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抽逃注冊資金罪,信用證詐騙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走私普通貨物罪,虛假廣告罪等罪名。經濟犯罪通常被分為四種類型: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的經濟秩序罪、侵犯他人財產罪、貪污賄賂罪以及其他貪圖利益性的犯罪。一般情況下,發生率比較高的經濟犯罪類型包括,通過偽造合同,虛構事實進行詐騙、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獲得數額較大的財產的行為、大量製造並銷售偽劣商品以及銀行卡、信用卡犯罪。經濟犯罪的范圍包括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和侵犯財產罪。根據規定,侵犯財產罪包括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聚眾哄搶罪等。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H. 經濟犯罪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刑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濟犯罪包括以下罪名:1、金融憑證詐騙罪;2、信用卡詐騙罪;3、票據詐騙罪;4、貸款詐騙罪;5、合同詐騙罪;6、挪用資金罪;7、職務侵佔罪;8、集資詐騙罪;9、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等。除此之外還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假冒注冊商標罪、保險詐騙罪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前慶斗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差賣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慧磨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I. 刑法中屬於金融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金融犯罪是伴隨著金融市場的建立和發展而產生的一類犯罪,就我國刑法體系而言,金融犯罪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他是包含在經濟犯罪中的一類犯罪的總稱。這類犯罪涉及金融領域,且犯罪行為指向的社會關系均為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因而在理論上稱之為「金融犯罪」。按照刑法學上比較簡單的定義,金融犯罪是指依法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仿橘
金融犯罪與經濟犯罪相比,金融犯罪的范圍比經濟犯罪的范圍小。經濟犯罪包含了金融犯罪,但是金融犯罪的刑法范疇不能涵蓋經濟犯罪中的非常典型的「非法經營」和「合同詐騙」等典型的犯罪。
【金融犯罪的刑法種類】
按照《刑法》規定,金融犯罪主要指刑法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第四節、第五節所規定的「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詐騙罪」。學理上可以分為「破壞金融交易秩序」和「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兩類。後者與目前刑法章節罪名並非同一范疇。
按照刑法學上金融犯罪概念的界定,金融犯罪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第二編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中的兩節:第四節的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和第五節的金融詐騙罪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中的騙購外匯罪。
一、其中,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設計的罪名較多,大致可分為:
1、危害貨幣管理制度罪;
2、危害金融機構設立管理制度罪;
散大殲3、危害金融機構存貸管理制度犯罪;
4、危害金融機構存貸管理制度犯罪;
5、危害金融票證;
6、有價證券管理制度犯罪;
7、妨害信用卡管理制度犯罪;
8、危害證券、期貨市場管理制度犯罪;
9、危害客戶公眾資金管理制度犯罪;
10、危害外匯管理制度犯罪;
11、危害其他金融業務經營管理制度的犯罪。
二、另外,依據侵害的客體來劃分,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的罪名大致可以分為九類:
1、危害貨幣管理制度犯罪。這類罪主要包括偽造貨幣罪,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持有、使用假幣罪,以及變造假幣罪。
2、危害金融機構設立管理制度犯罪。這類犯罪主要包沖沖括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罪。
3、危害金融機構存貸管理制度犯罪。這類犯罪主要包括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違法發放貸款罪以及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
4、危害金融票證、有價證券管理制度犯罪。這類犯罪主要包括包括偽造、變造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違法出具金融票證罪等。
5、妨害信用卡管理制度犯罪。主要指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6、危害證券、期貨市場管理制度犯罪。這類犯罪主要包括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等。
7、危害客戶、公眾資金管理制度犯罪。這類犯罪主要包括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違法運用資金罪。
8、危害外匯管理制度犯罪。這類犯罪主要包括逃匯罪、騙購外匯罪。
9、危害其他金融業務經營管理制度犯罪。目前這類犯罪比較單一明確,只有洗錢罪。
三、金融詐騙罪的劃分及罪名則相對簡單,金融詐騙犯罪共分為了八類,分別是:
1、集資詐騙罪;
2、信貸詐騙罪;
3、票據詐騙罪;
4、金融憑證詐騙罪;
5、信用證詐騙罪;
6、有價證券詐騙罪;
7、保險詐騙罪;
8、信用卡詐騙罪。
J. 金融類犯罪有哪些罪名
法律分析:1、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2、金融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條 偽造貨幣的,槐困顫處三年以上鉛敗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尺改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