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遇到被告在看守所傳票怎麼送怎麼開庭怎麼償還原告債務
民事訴訟的被告人被羈押的,採取轉送達方式送達。由看守所轉送達給被羈押人。
法律分析
民事訴訟送達方式:1、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直接送達是送達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說凡是能夠直接送達的,就應當直接送達,以防止拖延訴訟,保證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2、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3、委託送達。是指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委託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郵寄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並用掛號信寄給受送達人的方式。實踐表明,法院採用郵寄送達通常是受送達人住地離法院路途較遠,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所採用的一種送達方式。5、轉交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代收,然後轉交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轉交送達有三種情況:(1)受送人是軍人,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2)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和勞動改造單位轉交;(3)受送達人正在被勞動教養的,通過其勞動教養單位轉交。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後,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並以其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時間為送達日期。6、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採用公告送達必須是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時,才能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禪物
第九十條 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敗差過其所在監所轉交。受送達人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通過其察襲皮所在強制性教育機構轉交。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② 法院開庭未宣判,時隔多日又將嫌疑人關進看守所,是怎麼回事
正常,嫌疑人的取保候審到期,是要被收監羈押等待法院宣判。
被告穿自己衣服出庭受審可體現無罪推定精神
根據公安機關看守所裂沖的有關規定,在押人員的被服統一由看守所配發。為整齊清潔和便於識別,製造的被服是統一式樣、統一顏色、統一標記。所以,在以往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刑事被告人大都穿看守所統一服裝出庭受審,這些統一服裝通常都印有看守所的名稱,諸如「某看」等字樣。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這就是著名的無罪推定原則的法律依據。這個規定就是說被法院判決有罪前被推定為是無罪的。而被推定無罪的意思就是法院判決前的態源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與未受到指控的人一樣,享受相同的權利。也就是說,除了法律明確禁止的一些權利,諸如人身自由等受到限制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受的權利與正常人無別。
可是,刑事被告人穿著這種傾向標志十分明顯的服裝出庭受審,留給人們和自己的有罪印象和烙印則是不可避免的,至少人們無法由此產生出一種「無罪」的認識。所以,讓他們有權選擇穿什麼衣服出庭受審,這是符合無罪推定的要求,當然也符合世界司法的慣例。
開庭前都需要這樣,保障順利開庭,如果人不見了,就沒辦法開庭,不用擔心。
委託律師,到辦理案件的法院咨詢,詳談電話或簡訊聯絡。
有可能是變更強制措施。刑事拘留和取帆枝保候審都屬於刑事強制措施,性質上是一樣的,都是公安機關在案件偵查過程中為防止嫌疑人脫逃而採取的措施,既然刑事拘留可以變更為取保候審,那反過來當然也可以的,只不過這種情況不常見而已。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檢察院直接批准逮捕了,就是說檢察院在提起公訴前認為該嫌疑人的犯罪情節比較惡劣,或者不符合取保條件了。綜上。
刑事拘留由看守所執行,看守所在押人員案件由公安機關負責偵辦,待其偵查完畢,呈交檢察院稽核、公訴,如果想了解案件進度,可以聘請律師介入案件。看守所關押的犯罪嫌疑人,要等待開庭判決後,才能明確案件定性及相關人責任,在押人員也會有進一步的去向。看守所羈押期間只是等待開庭的一個過程。看守所在押人員開庭時間,需要案件事實清楚、主要案犯到案等條件,這個時間並不確定。
你好。這個很難說的,因為沒有法律規定,主要是看受理該案的法庭,對各案件的時間安排,還有提起訴訟的機關,對材料的收集情況而定。不過一般快的就十幾天,慢的就一兩個月了。希望能幫到你,請上億東樂購!
按規定一般不允許,因為尚在偵查階段
深圳寶安看守所不用,其他地方不知道,看守所是一個比監獄還惡心的地,不幹活但會打坐
起訴時會通知,其他就沒有了
家屬的動作是家屬的自願行為,和法律程式無關,找關系,請律師,看守所送衣服,充大帳
③ 經濟糾紛被拘留怎麼辦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被拘留可以調解。經濟糾紛是指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爭議。發生經濟糾紛,主要有以下處理方式:一、先行調解;二、調解不成,再仲裁。這種方式適用於訂立合同時或者在糾紛發生之後,雙方指定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三、無法仲裁,可以走司法途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④ 經濟糾紛把人打傷公安刑拘沒執行都二年了還不執行當事人怎麼辦
刑拘和治安拘留是不一樣的,治敗物盯安拘留是行政處罰。而刑拘是一種臨時措施,依法應該在一至三天,最長不超過七天內,變更為逮捕或取保候審。而且刑拘是一種完全剝奪公察和民自由權的螞旅措施,不允許探視,在看守所執行。
所以,打傷人,從被警察帶走投入看守所,刑拘就已經被執行了。如果案件偵查很快結束,或者傷者受傷程度不夠輕傷,則必須變更刑拘為取保或釋放,而轉入治安案件,如構成輕微傷,應該處以治安拘留處罰的,開具治安拘留證,投入拘留所執行。
如果該案件中的打人者是被處以治安拘留,而兩年沒有執行,可以去辦案機關查詢,對方是不是有不適合拘留的原因。比如:有重病,年齡過大,有傳染病等。如果以上情況都沒有,可以向辦案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投訴 。
⑤ 案子開庭後人還在看、守所還是直接送進監獄
刑事案件開庭後,被告人還要羈押在高升看守所,等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簽收判決書10天沒有上訴、檢察院沒戚磨老有提起抗訴,判決生效10天內法院向看守所送達執行手續,剩餘刑期三個月以下在看守所執行,三個月以上由省勞改局統一分配監獄,看守所根據工作安排將被告人送往監獄服刑;判緩刑的,實行社區矯正,由居住地司法局監督執行。
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游慧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二百六十九條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⑥ 沒有審判怎麼還會轉移看守所
轉移看守所意味著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地,或者防止疑犯通風報信。轉移看守所涉及到我國刑法中的異地羈押移送制度。具體如下:
一、一般涉及到嫌疑人在居住地被抓住後,為防止其逃跑先行羈押於當地看守所,待案發地民警趕到後,再轉交有管轄許可權的案發地看守所。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當地法院都有管轄權,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這條規定,採取的是以最初受理地為主,以凳絕主要犯罪地為輔的原則。
二、為了辦案工作的需要,辦案機關常常將大要案犯罪嫌疑人、黑社會性質犯罪、職務犯罪嫌疑人等進行異地羈押,以防範他們利益當地復雜的關系網路向外界傳遞消息。到看守所就是犯罪嫌疑人,應當經過法院審判,如果法院認定有罪就需要判刑棗慎姿。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孝州
⑦ 我一個朋被判3年,判決書已經下來了,為什麼人還被關在看守所呢
一審的判決書下來之後還有十天的上訴期,上訴期滿不上訴的,判決書才生效,才會執行刑期,根據監獄系統調度的安排,送至監獄服刑。
法律分析
看守所,是對犯罪分子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羈押的場所。中國勞動改造機關的一種。關押處在偵查、預審、起訴、審判階段的未決犯。對案情重大或涉及國家機密的人犯應單獨羈押;對同案犯、男女犯、逮捕犯與拘留犯應分別羈押。在不妨礙偵查、審判的情況下,應組織人犯進行適當勞動。對於判處有期徒刑在1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管教隊執行的罪犯,也可以交由看守所監管。這部分已決犯應與未決犯分別關押,凡有勞動能力的都要參加生產勞動。看守所擁有如下職權:對在押人員有實行看或神管、教育、押解、組織勞動、生活及衛生管理、檢查攜帶物品、查閱來往信件、監視接見等權利;對在押人員違反監規的,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反省。以圖謀行凶、逃跑、自殺等嚴重影響監所安全的在押人員有權載入械具;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實行人的法定羈押期限即將到期而案件未審理終結的,有權通知辦案機關迅速審結;超過法定羈押期限的,有權將情況報告人民檢汪鎮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九十三條 公安衫陵虧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⑧ 辦案警察把監獄里服刑人員帶出來送進看守所是什麼原因
辦案警察把監獄里服刑人員帶出來送進看守所的原因是有餘罪、漏罪被發現了,要提回重審,重新對其犯罪行為進行偵查,並對新的犯罪進行審判可以將犯人從監獄轉到看守所羈押,以便重新查清犯罪事實。如果涉及另外的案件需要對犯人進行詢問審查的也可以從監獄轉到看守所羈押。
犯人從看守所轉到監獄的流程如下:
1、法院會先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會收到上述材料後一個月內將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2、同時法院會將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監獄收到上述材料後會為罪犯辦理收監;
3、罪犯收迅沒監後,會在5日內書面通知罪犯家屬畝滑納。監獄會對罪犯進行身體檢查。如果具有暫予監外執行情形的,監獄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讓雹關批准。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二十一條
被監視居住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區分情形責令被監視居住人具結悔過或者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其先行拘留。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監視居住的,被監視居住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負責執行的派出所應當及時通知決定監視居住的機關。
⑨ 如果欠錢不還 會送看守所嗎
不會,欠錢不還屬於民事糾陪物紛,不屬於公安機關受理范圍。
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償還欠款。若雙方借條/合同有約定管轄地,則按合同約定執行;若沒有約定,則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提起民事訴訟時需准備:民跡滾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復印件(企業則為營業執照),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即對方欠款的證據)。民事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姿亂余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