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1、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2、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4、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家庭須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並校驗原件身份證明材料;戶籍證明材料;婚姻狀況證明材料;住房情況證明材料。
(1)中國經濟適用房如何申請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Ⅱ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申請經濟適用房必須同時具備4個條件:
(1)申請城區正式戶口;
(2)家庭年收入在規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線(家庭年收入3.8萬元)以下的;
(3)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購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廣廈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等)。
2.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憑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證明文件、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卡、居民身份證,到開發建設單位辦理購房手續。
(2)中國經濟適用房如何申請擴展閱讀:
(1)申請人持以下3種證件(夫婦雙方的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證件;夫婦雙方身份證及婚姻證明材料;現住房權屬證書或租賃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登記並領取購房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申請人如實填寫申請表,經審核(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單位審核,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街道辦事處審核)、簽署意見後再遞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
(3)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對初審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核實並組織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簽署公示意見;
(4)申請人向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遞交區房委辦簽署公示意見後的申請表;
(5)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核准,並確認限購面積,然後向申請人開具《成都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認定通知》;
(6)申請人持《成都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認定通知》選擇開發建設單位辦理購房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