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信用
所謂信用,是指依附在人之間、單位之間和商品交易之間形成的一種相互信任的生產關系和社會關系。信譽構成了人之間、單位之間、商品交易之間的雙方自覺自願地反復交往,消費者甚至願意付出更多的錢來延續這種關系。言不信者,行不果。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信用是介於道德與法律之間,供人使用的一種媒介。
信用是指我們過去的履行承諾的正面記錄,它還是一種行為藝術,是一種人人可以嘗試與自我管理的行為管理模式。
信用含有信任和借貸兩層含義,分為社會學和經濟學范疇,信用的這一本質內涵,決定信用具有下列基本特徵。
1、信用具有社會性
首先,信用的社會性體現在社會心理因素上。信用是以信任為前提和基礎的。對受信人的信任實際上是授信人此橘對信用關系所具有的安全感,它是一種社會心理因素,因為安全感並非憑空產生,而是依賴於受信人的資信,取決於授信人的理性判斷,因此,它是一種特殊的社會心理現象。
其次,信用體現一種社會關系。信用不僅是個體行為,而是發生在授信人和受信人之間的社會關系。成千上萬的授信人和受信人發生信用關系,行為主體時而是授信人,時而是受信人,身份在不斷變換。如銀行在吸收存款時,是受信人,與存款客戶發生信用聯系;銀行在發放貸款時,則為授信人,與貸款客戶發生信用聯系。這充分體現信用錯綜復雜的社會關系。隨著信用的發展,信用內涵及其表現形式愈加豐富,信用作為一種社會關系也愈加復雜。在現代社會,信用關系逐步深入到社會生活每一個角落,尤其是經濟領域。可以說,現代市場經濟實質上是由錯綜復雜的信用關系編織而成的巨大社會關系網路。
最後,信用的社會性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的影響越來越大。隨著時代的發展,信用始終處於發展變化之中。不同的時代,信用有不同的表現形式,人們對信用有著不同看法。在當今社會,傳統的信用觀念發生了急劇變化,人們對信用的理解不斷深化。信用前所未有地影響著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成為一種越來越重要的社會關系。
2、信用的倫理和文化特徵
信用屬於倫理學范疇,體現為一種約束人們行為的道德准則。信用不僅僅是一種社會關系,也不僅僅是一種交易方式,它更是人類社會的一種價值觀。誠實守信得到社會的推崇和信任,失信則將受到譴責和孤立。當人們都認同並遵守這種價值觀和道德准則的時候,社會信用環境就會優化,失信的行為就會減少。
就信用的文化特徵來看,不同的文化背景對信用具有不同的理解。在中國傳統文化背景下,借債始終被認為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做出的選擇。人們常常將債務稱為「飢荒」,即只有到了飢荒的時候才可以借債。在消費上,將『「寅吃卯糧」視為「惡習」,主張禁慾節儉和量入為出。在西方文化背景下,情況則大為不同,人們對透支習以為常,超前消費成為普遍現象。盡管信用的產生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共同規律,「誠森神團實守信」是人類普遍認同的美德,但是,不同的文化對信用的理解存在差異,體現出信用的文化特徵。
3、償還和付息是經濟和金融范疇中的信用的基本特徵
經濟學和金融學范疇中的信用,其基本特徵是償還和付息,即信用是一種借貸行為,借貸的條件是到期要按時償還本金,並支付使用資金的代價——利息。在這里,信用是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而改變了資金使用權。首先,通過信用方式融通資金,促成了資金的再分配和利潤率的平均化。生產資金固定在特定的自然形態上,只能用於一定的用途,不能自由轉移。但閑置的貨幣資金都可以通過信用方式聚集起來投放到任何產業,使資金在各產業之間進行再分配,從利潤較低的產業轉向利潤較高的產瞎敗業,因而促成了各產業利潤率的平均化,並自發調節著各產業間的比例關系。其次,信用加速了資本的集中和積累。大資本通過銀行信貸的支持,使其在競爭中加速了對中小資本的吞並,使資本更加集中。同時信用把各企業零散的、用做積累的利潤匯合為巨額貨幣資本,用於支持追加資本擴大再生產的企業,加快了資本的積累過程。最後,信用可以節省流通費用,加速資本的周轉。信用工具的廣泛使用,節約了現金流通及其相關的各項費用,也加速了商品的銷售過程,節省了商品保管、運輸等費用。
信用的這一特徵與信用的社會性、信用的倫理和文化特徵緊密相關,資金融通存在一定風險,以信用方式融通資金的風險更大,授信者不僅要考慮能否獲得相應的利息收入,而且還要分析本金能否收回的風險。由於授信在前,收回本金和獲得利息收入在後,期間要經歷或長或短的時間。為了確保資金的安全,獲得利息收入,授信者勢必要在授信前對受信主體進行資信評估,對於資信好的企業和個人,才敢於提供資金融通,而對於資信不好、有不良記錄的企業和個人,則不能提供資金融通。由此可見,作為社會道德范疇的信用是作為經濟和金融范疇的信用的基礎和前提。這也說明,為什麼在社會信用環境缺失的情況下,信用資金規模會出現萎縮。
修爾信信用修復
『貳』 金融學中信用的含義
金融信用,即提供貸款和造成負債。 在很多場所,金融信用也可以指借款方清償債務的信譽度和能力。 「信用」是一個純社會經濟學定義。 其表明使用價值互換落後造成的活動,主要反映在商業環境里,金融行業和流通領域里應收帳款,銀行信貸等交易行為。
拓展資料
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是個龐大的工程,涉及到社會歷史、文化、經濟發展的方方面面。金融信用作為社會信用體系的核心一環,自然也需要運用道德的、經濟的等各種手段來建立和完善。限於篇幅,本文僅從法律角度提出若干建議。
1、盡快建立包括信用記錄、徵集、調查、評價、中介等內容的完整、規范的金融信用法律主體框架。
首先,應界定政府在建立金融信用體系中的地位,總的來說,政府對金融信用的構建不宜介入過深過細。因為從根本上慧梁說,金融信用需要企業,個人和金融機構攜手共同創造,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市場化的過程,是由市場經濟內生的,而不是任由政府主觀臆造的,積極的干預能夠產生良好的社會效果,但是違反經濟規律的消極干預可能留下嚴重後果,只有當信息不對稱產生市場失靈時,才需要政府以外力干預市場,彌補市場機制的不足。
但是,在中國政府主動導型市場化改革的模式下,可以考慮先由政府進行有關信用記錄,徵集調查等工作,待條件成熟後,再移交出來,進行企業化運作,政府則進行監管工作,關鍵點就在於,政府改變「運動員」身份,只作「裁判者」和「執法者」,努力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環境,打破壟斷,消滅地方保護主義,同時提高市場主體的組織程度,加強行業自律,規范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並且在提高社會倫理道德,增進信用以及約束交易關系等方面發揮信用。其次,培育促進信用中介機構的產生、發展。
由於政府不宜過多參與信用建設的工作。因此作為企業、個人提供信用服務的「第三隻眼」的信用中介機構將發展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與信用中介活動有關的注冊會計師、審計師、律師及信用咨詢、評估人員都應納入法律規范的視野,從法律上明確他們的法律地位、市場准入和退出機制以及相應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
對於中介機構的管理應以自律管理為主,政府管理為輔,這樣有利於宏轎中介機構保持他們的獨立性、專業性,以發揮其在防範信用風險,維護良好的信用秩序,降低全社會信息成本和引導社會資源合理流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制定、修改、完善金融信用行為法。
金融信用行為法是規范市場主體在金融信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系列行為的法律、法規,它包括信用交易前的社會徵信法,信用交易過程中的信用控製法和信用交易完成後的失信懲罰法。
(1)徵信法。徵信源於左傳:「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遠於其身」,其含義是指對他人的資信狀況進行系統調查和評估。具體而言,就是建立企業資信制度和個人信用制度。由於信息不對稱,導致金融機構在交易中對交易對手信用狀況不了解,因此需要有關企業、個人的信用信息以資決策。
企業、個人的信用制度可以幫助降低交易成本,促進銀企合作為整個國家信用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良好的基礎。中國目前關於企業、個人信用信息的法律、法規比較零散分布在不同的部門法中。涉及到工商、公安、稅務、保險、銀行、法院等十幾個部門,因此迫切需要一部統一的徵信法來規范信用信息的記錄徵集、調查的范圍、程序以及傳播方式、對象及時限等問題。此外,還應注意保護在開展徵信活動中可能觸及到的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2)信用控製法。信用交易往往涉及到時間間隔,因此容易產生全同欺詐,不正當競爭等行為,信用控製法就是對交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預警、控制,從制度源頭上堵住漏洞。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隨著信息技蔽碧肆術的飛速發展,經濟交往和金融交易活動中范圍更加廣泛,加速了資源和要素的配置與流動。互聯網虛擬市場通過虛擬空間構建的關系進行交易,在網上,金融信用關系正突破地域性限制在更大范圍內建立起來,逐步成為被廣泛接受的行為規范。
由於虛擬交易空間里交易雙方的身份模糊化,交易主體之間的關系也隨之多維化。所以急需網路金融資信管理向制度化法律化邁進,以防網上金融詐騙行為。同時,由於網路糾紛是新的法律現象,知識產權法、稅法、廣告法等也需作相應的修改和完善,三是建立網上資信數據,建立有效的交易行為的信息傳遞,使金融機構能夠清楚誰有信用,誰沒有信用,並依此信息決定扶持誰,制約誰。
3、失信懲罰法。建立對失信企業、個人的懲罰機制,是金融信用體系鏈條中關鍵的一環,對於一切以利益為導向的「經濟人」的制約,最有效的措施莫過於抓住一個「利」字。只有通過利益導向——激勵約束機制,才能從根本上激活企業、個人的守信行為。
失信懲罰機制實質上是增加失信的成本,使市場主體經過理性衡量後自覺選擇守信。中國的失信懲罰辦法還沒有形成體系,應盡快建立一整套失信懲罰制度,同時完善官員的政績考核機制,將官員政績考核和企業逃廢債務的失信行為聯系起來從根本上阻斷地方政績考核的「利益驅動」。
『叄』 信用的特徵和本質是什麼
一、信用具的基本特徵包括以下3點。
1.信用具有社會性
首先,信用的社會性體現在社會心理因素上。信用是以信任為前提和基礎的。其次,信用體現一種社會關系。信用不僅是個體行為,而是發生在授信人和受信人之間的社會關系。最後,信用的社會性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的影響越來越大。隨著時代的發展,信用始終處於發展變化之中。
2.信用具有倫理和文化特徵
信用屬於倫理學范疇,體現為一種約束人們行為的道德准則。信用不僅僅是一種社會關系,也不僅僅是一種交易方式,它更是人類社會的一種價值觀。就信用的文化特徵來看,不同的文化背景對信用具有不同的理解。
3.信用在經濟金融范疇中具有償還和付息的基本特徵
經濟學和金融學范疇中的信用,其基本特徵是償還和付息,即信用是一種借貸行為,借貸的條件是到期要按時償還本金,並支付使用資金的代價——利息。在這里,信用是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而改變了資金使用權。
二、信用的本質,可以從4個方面進行闡述。
1.從倫理道德層面看
信用的本質是:納旦參與社會和經濟活動的當事人之間所建立起來的、以誠實守信為道德基礎的「踐約」行為。
從倫理角度理解「信用」,它實際上是指「信守諾言」的一種道德品質。
2.從法律層面來看
信用的本質含兩層:一是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關系,但凡「契約」規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是當時交割的,存在時滯,就存在信用;二是指雙方當事人按照「契約」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肩負的義務。
《民法通則》中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守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合同法》嘩攔中要求「當事人對他人誠實不欺,講求信用、恪守諾言,並且在合同的內容、意義及適用等方面產生糾紛時要依據誠實信用原則來解釋合同」。
3.從經濟學層面看:
信用的本質是:「借」和「貸」的關系。信用實際上是指「在一段限定的時間內獲得一筆錢的預期」。
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換或者其他經濟活動中授信人在充分信任受信人能夠實現其承諾的基礎上,用契約關系向受信人放貸,並保障自己的本金能夠迴流和增值的價值運動。
4.貨幣角度
在信用創造學派的眼中,信用的本質就是貨幣,貨幣就是信用;信用創造貨幣;信用形成資本。
(3)經濟學中什麼是信用擴展閱讀
信用的基本作用,主要包括5各方面:
1.信用促進了資金優化配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通過借貸,資金可以流向投資收益更高的項目,可以使投資項目得到必要的資金,資金盈餘單位又可以獲得一定的收益;通過信用調劑,讓資源及時轉移到需要這些資源的地方,就可以使資源得到最大限度的運用。
2.加速資金周轉,節約流通費用。
由於信用能使各種閑置資金集中起來並投放出去,使大量原本處於相對靜止狀態的資金運動起來,這對於加速整個社會的資金周轉無疑是有巨大作用的,並且利用各種信用形式,還能節約大量的流通費用,增加資金生產投資。
3.信用加速了資本積聚和集中。
信用是集中資金的有力杠桿。信用制度能使社會閑散資金集中到了少數企業中,使企業規模擴大。
4.信用有效地調整著國民經濟。洞蘆擾
信用調節經濟的職能主要表現在國家利用貨幣和信用制度來制定各項金融政策和金融法規,利用各種信用杠桿來改變信用規模及其運動趨勢,從而調整國民經濟。
5.信用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和世界市場的形成與擴大。
參考資料:網路—信用
『肆』 什麼是信用
1.信用指的是用戶信守諾言獲得了別人的信任,這種信用不斷累積到一定程度後,是很有用處的。當用戶急需用錢的時候,可憑借著個人良好的信用去銀行進行借貸,等到了還款期限時借款人主動的償還本金和利息。在日常生活中,有一個專門記載個人信用的東西,就是個人信用報告,其中專門記錄了個人的貸款、信用卡情況等。
2.信用指的是人和人之間的又或者是不同單位間的交易、枝閉猜商品買賣達成時自動形成的一種互相信任的關系。信用,在生產關系和社會關繫上是非常普遍的存在,正因為有了信用,人與人之間、單位之間、國家之間才會自願進行交易,並通過雙方良好的信譽度,而達成更長久的交易關系。在人際交往中,往往都不能態滲離開信用,萬事有信用作保障,交往交易才能持續穩定發展下去。
3.信用在《辭海》中有三種釋義:一是信任使用;二是遵守諾言,實踐成約,從而取得別人對他的信任;三是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信用的解釋是:提供信貸(Credit)意味著把對某物(如一筆錢)的財產權給予過渡,以交換在將來的某一特定時刻對另外的物品(如另外一筆錢)的所有權。《牛津法律大辭典》的解釋是:信用(Credit),指在得到或提供貨物或服務後並不立即而是允諾在將來付給報酬的做法。在現代經濟社會中,一般認為,信用是與商品交換和貨幣流通緊密相連的一個經濟概念,指經濟交易的乙方在承諾未來償還的前提下,另外一方向其提供商品和服務的行為。
4.在日常生活中,信用、誠信和徵信常常被混淆使用,但是三者存在明顯的區別。誠信屬於道德層面的概念,是人們對事物自律性的主觀意識。它既是調整人們社會行為的一種道德規范,也是反映人們社會修養的一種道德品質。誠信與否,是一個人主觀上的行為,只能進行道德層面的定性判斷,難以定量評估。
5.信用屬於經濟學范疇,是商品生產、貨幣流通、市場交易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它既是市場主體的一種理猛型性行為,也是一種能力體現,可以進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評估、預測。
6.徵信的本質特徵是專業第三方機構提供的決策參考意見,既不是誠信,也不是信用,僅僅是客觀記錄市場主體過去的信用信息並幫助預測其未來是否履約的一種信用信息服務活動。
7.三者存在著緊密的聯系,誠信是社會信用形成的基礎,而社會信用水平的提高又離不開徵信活動。誠信和信用是目的,徵信是實現目的的重要手段。
『伍』 如何理解信用的含義信用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經濟學中所說的信用是指經濟活動中的借貸行為,是以償還和付息為條件的價值單方面扒悔的運動,是價值運動的一種特殊形式。信用具有以下特徵:
(1)信用是以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為條件的。信用這種經濟行為是以收回本金為條件的付出,或以償還為義務的取得;是以取得利息為條件的貸出,或以支付利息為前提的借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借貸行為受等價交換原則的約束,即借貸必須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
(2)信用是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在一般的商品與貨幣相交換的過程中,賣者賣出商品取得貨幣,買者讓出貨幣取得商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雙方是對等交換的。當這一行為完成時,雙方不存在任何經濟上的權利與春攔正義務。在信用活動中,一定數量的商品和貨幣從貸者手中轉移到借者手中,並沒有同等價值的對立運動,只是商品或貨幣的使用權讓渡,沒有改變所有權。當貸款者將貨幣支付給借款人的時候,並不像商品交換關系那樣意味著衡芹兩者關系的結束,而正是兩者關系的開始。只有當本息得到償還後,才是兩者關系的結束。
信用的本質就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借貸行為發生後,借方是債務人,有付款的法定義務;貸方是債權人,有要求付款的權利。
『陸』 經濟學意義上的信用與日常生活和道德規范
1、經濟學意義上的「信用」是指:
信用的含義就轉化和延伸哪伏為以借貸為特徵的經濟行為,是以還本付息為條件的,體現著特定的經濟關系。它既區別於一般商品貨幣交換的價值運動形式,又區別於財政分配等其他特殊的價值運動形式,是不發生所有權變化的價值單方面的暫時讓渡或轉移。
信用這個經濟范疇是指借貸行為。從邏輯上推論,私有財產是的出現是借貸關系存在的前提條件。這種經濟行為的形式特徵是以收回為李悄攜條件的付出,或以歸還為義務的取得;而且貸者之所以貸運旅出,是因為有權取得利息,借者之所以可能借入,是因為承擔了支付利息的義務。
『柒』 金融學里的「信用」和日常生活中的信用與什麼聯系談談你的體驗。
金融學里的信用是一種借貸行為,是以償還和支付利息為條件的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體現著一定的經濟關系。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信用一詞有信任、相信、恪守諾言的意思。作為經濟學意義上的信用是指以一定的經濟標的物為內容,以借貸為特徵的經濟行為。
拓展資料:
1、金融專業主要學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會計學、計量經濟學、國際經濟學、金融學、金融中介學、金融市場學、商業銀行經營學、金融工程學、國際金融、公司金融、中央銀行學、保險學、證券投資學、金融統計分析、投資銀行學、國際結算、市場營銷、金融法、資產評估、項目評估、期貨與期權等。
2、金融學一般主要學習的重點就是經濟學、財政學、銀行學、金融產品等各項財經相關的理論知識,並且在學習的過程中還要接受相關業務的基本訓練,比如分析、預測股票和外匯價格的變動,掌握時機買賣證券賺取利潤的技巧等。 在金融學的培養中,畢業生往往具備著全球視野,他們在系統掌握金融知識和金融理論之餘,還具備金融實務專業技能,能勝任銀行拆派、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及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專業工作。
3、金融是貨幣資金融通的總稱。主要指與貨幣流通和銀行信用相關的各種活動。主要內容包括:貨幣的發行、投放、流通和回籠;各種存款的吸收和提取;各項貸款的發放和收寬姿回;銀行會計、出納、轉賬、結算、保險、投資、信託、租賃、匯兌、貼現、抵押、證券買賣以及國際間的貿易和非貿易的結算、黃金白銀買賣、輸出、輸入等。旅巧賀借貸行為是指商品或貨幣所有者把一定數量的商品或貨幣暫時賒銷或貸放給需求者使用,借貸雙方約定期限,由借用者到期償還原價值並付給一定數額的利息。在借貸過程中,借貸雙方所構成的債權債務關系體現著一定的社會生產關系。
『捌』 信用是什麼意思
信用是長時間積累的信任和誠信度。信用是難得易失的。費十年功夫積累的信用,往往由於一時一事的言行而失掉。
言忠信而行正道者,必為天下人所心悅誠服。要有信用,信人也要信己。人人有信能使自己和他人的獨立自尊得以實現。
做到言出必行,你的脊汪罩話才有信用。
年輕人不因一點小事而失去信用,因為是人生開頭時期,留下一道小小的傷疤,「亡羊補牢,為時未晚。」也正如伊索寓言--《狼來了》告訴了我們說謊是一種不好的行為,它即不尊重別人,也會失陵爛去別人對自己的信任。
信用是指我們過去的履行承諾的正面記錄,它還是一種行為藝術,是一種人人可以嘗試與自我管理的行為管理模式。
在《新帕格雷夫經濟大辭典》中,對信用的解釋是:「提供信貸(Credit)意味著把對某物(如一筆錢)的財產權給以讓度,以交換在將來的某一特定時刻對另外的物品(如另外一部分錢)的所有權。」
《牛津法律大辭典》的解釋是:「信用(Credit),指在得到或提供貨物或服務後並不立即而是允諾在將來付給報酬的做法。」
《貨幣銀行學》對信用的解釋是:「信用這個范疇是指借貸行為。這種經濟行為的特點是以收回為條件的付出,或以歸還為義務的取得;而且貸者之所以貸出,是因為有權取得利息,後者之所以可能借入,是因為承擔了支付利息的義務。」
人類歷史發展到今天,「信用」這個詞已經包含著極其豐富的內涵。它可能是人類認識中最為復雜、最難以捉摸的概念之一,「一些事物僅僅存在於人們的頭腦中,在所有的這些事物中,沒有哪一件比信用更加古怪,更加微妙;信用從來不是強迫的,而是自覺自願的,依賴於期望與擔心這樣一些感情;信用常常不用爭取而自行出現,又總是無緣無故地消失;而且信用一旦喪失,就很難完全恢復……信用非常類似於,而櫻鬧且在很多場合就如同是,人們靠管理國家的才智以及戰場上的勇猛和指揮才能贏得的聲譽與名望。精明強乾的政治家與傑出優異的船長,會因為一些倒霉的偶然事件,一時失誤或運氣不佳而名譽受污,失去眾人的愛戴,但是只要他有卓越的才能、真正的本領,名譽遲早是會恢復的。同樣,信用雖然會暫時黯然失色,在困境中掙扎,但是只要它有可靠而堅實的基礎,在某種程度上也能夠得到恢復。」對信用的真正含義的認識,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探究,在通常意義上,我們至少可以從4個角度來理解「信用」。
從倫理道德層面看:信用主要是指參與社會和經濟活動的當事人之間所建立起來的、以誠實守信為道德基礎的「踐約」行為。
從法律層面來看:《民法通則》中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守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合同法》中要求「當事人對他人誠實不欺,講求信用、恪守諾言,並且在合同的內容、意義及適用等方面產生糾紛時要依據誠實信用原則來解釋合同」。
從經濟學層面看: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換或者其他經濟活動中授信人在充分信任受信人能夠實現其承諾的基礎上,用契約關系向受信人放貸,並保障自己的本金能夠迴流和增值的價值運動。
『玖』 經濟學角度的信用是指
經濟學角度的信用是指:
以還本付息為條件的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
信用:信用是一種借貸行為,在商品經濟條件下,這種借貸行為一般表現為以償還為條件的商品或貨幣的讓渡形式,並且由於商品或貨幣的所有者暫時轉讓其對商品或貨幣的使用權,承借著因此要付給一定利息作為補償。
『拾』 在經濟學中,信用是____的總稱
在經濟學中:信用是信貸行為的總稱,是以還本付息為條件的價值單方面的讓渡和轉移。
信用是以償還升念付息為條件的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如賒銷商品拿笑察、貸出貨幣,買方和借方要按約定日期償還貨款並支付消茄利息。
馬克思說:「這個運動——以償還為條件的付出——一般地說是貸和借的運動,即貨幣或商品的只是有條件的讓渡的這種獨特形式的運動。」。信用與商品買賣不同,商品買賣是商品價值與貨幣價值雙向等量轉讓運動,信用是定期的單方面轉讓有價值物,到期再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