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是什麼時候
1978年12月的11屆三中全會,作出了實行改革開放的新決策,啟動了農村改革的新進程。
❷ 《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 》是哪一年
《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是在1984年10月20日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
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分析了我國當前的經濟和政治形勢;
總結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正反兩方面的經驗,特別是這幾年城鄉經濟體制改革的經驗,一致認為必須按照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實際結合起來,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總要求,進一步貫徹執行對內搞活經濟、對外實行開放的方針,加快以城市為重點的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以利於更好地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面。
《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的意義。
經濟體制的改革,不僅會引起人們經濟生活的重大變化,而且會引起人們生活方式和精神狀態的重大變化。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要一起抓,這是我們黨堅定不移的方針。在創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同時;
要努力在全社會形成適應現代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要求的,文明的、健康的、科學的生活方式,摒棄那些落後的、愚昧的、腐朽的東西;要努力在全社會振奮起積極的、向上的、進取的精神,克服那些安於現狀、思想懶惰、懼怕變革、墨守陳規的習慣勢力。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
❸ 請問中共正式提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在什麼時間謝謝!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個目標的明確是經過很長時間的討論。從1978年末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決定中國進行體制改革開始,一直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的召開,我們才正式明確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市場經濟體制。
❹ 我國經濟改革6個階段時間
我國經濟改革6個階段時間如下:
第一階段:計劃經濟體制內部引入市場機制改革(1978—1984年)。
第二階段:發展有計劃商品經濟階段(1984到1992年)。第三階段: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階段(1992到2003年)。
第四階段: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階段(2003年)。
第五階段: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2003年到2012年)。
第六階段: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2012年至今)。
❺ 城市經濟體制改革時間是什麼
城市經濟體制改革時間是1984年。
城市經濟體制改革是指城市的經濟組織形式和管理制度的自我完善過程。改革的要點是要使所有管理經濟的政府機關同企業從直接的經濟利益聯繫上脫鉤,使企業真正成為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
在實行市領導縣的體制和由城市統一組織城鄉的生產和流通的同時,打破封閉和分割。1981年開始,經國務院批准,沙市、常州、重慶先後進行了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1984年4月16日至25日,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在江蘇省常州市召開了城市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
城市經濟體制改革的影響
很長一段時期以來,在西部開發的思路中,呼籲在西部開辟「特區」的呼聲一直不絕於耳。其實,「特區經濟」只是形式,城市經濟才是本質。東部發展並非僅僅是受益於進出口總額的增長,更重要的是在開放過程中的城市建設、基礎設施投入以及要素聚集和相關產業的擴張。
上個世紀80年代後期和90年代初期,超大型的三峽工程上馬、黃河中上游水利綜合開發、西部石油與中部煤田加快發展以及沿隴海線延伸的「第二條大陸橋」鐵路線開通等對於推進西部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總體而言,這些項目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西部在全國經濟格局中的弱勢地位。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城市經濟體制改革
❻ 經濟體制改革時間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是從1978年12月開始的,但我國城市經濟體制改革全面展開的時間是1984年中央通過《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後。
1.歷經改革啟動和局部試驗階段(1978-1984年)
2.改革全面探索階段(1984-1992年)
3.初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階段(1992-2000年)
4.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階段(2000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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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體制改革(英文:Reform of the Economic System) 是指按照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性質這一客觀規律的要求,對不適應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國民經濟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進行的改革。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取得巨大成功,基本建成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框架,經濟體制的各個層面都呈現出明顯的市場經濟特徵,至2008年,總體市場化程度達到70%左右,成效顯著。
❼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始於
C.農村
參考資料: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始於1978年,至今已走過28年光輝歷程。28年的改革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改革啟動和局部試驗階段(1978年到1984年)。以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為標志,拉開了中國改革的序幕。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率先展開,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製取代「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制度,開始在全國農村普遍實行。這一改革極大地調動了億萬農民的積極性,有力地促進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與此同時,其他方面改革的試驗也開始起步。開展了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推行兩步「利改稅」,逐步推進「劃分收支、分級包干」的財政體制改革,廢除了農副產品的統購統銷制度,不斷減少的集體經濟和幾乎絕跡的個體經濟逐步恢復和發展,興辦了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四個經濟特區。
第二個階段:改革全面探索階段(1984年到1992年)。這一階段的改革重點從農村轉向城市。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確定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提出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進一步提出「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體制,應該是計劃和市場內在統一的體制」,「新的經濟運行機制,總體上來說是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機制。從理論上確認了市場機製作用的中樞地位,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奠定了理論基礎。
❽ 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是在哪一年通過的
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是在1984年通過的。
經濟體制(Economic Structure) 指在一定區域內(通常為一個國家)制定並執行經濟決策的各種機制的總和。通常指國家經濟組織的形式,它規定了國家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各經濟部門之間的關系,並通過一定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來調控或影響社會經濟流動的范圍、內容和方式等。
經濟體制除了指整個國民經濟的管理體制外,還包括各行各業如農業、工業、商業、交通運輸等等各自的管理體制,此外各個不同企業的企業管理體制也屬於經濟體制的范圍。經濟體制的不同,體現在社會制度的不同,而社會制度的不同決定了經濟體制不同。
❾ 經濟體制改革時間
1978年開始著手改革。計劃經濟體制內部引入市場機制改革(1978—1984 年)。這一時期在理論上提出「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第一次使市場調節在經濟體制中取得了一席之地。1982 年黨的十二大提出了「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原則,不僅肯定了市場調節作為計劃調節的補充是必需的和有益的,而且把計劃調節區分為指令性計劃和指導性計劃,指出對許多產品和企業適宜實行指導性計劃。
經濟體制改革階段
第一階段:計劃經濟體制內部引入市場機制改革(1978—1984 年)。這一時期在理論上提出「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第一次使市場調節在經濟體制中取得了一席之地。1982 年黨的十二大提出了「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原則,不僅肯定了市場調節作為計劃調節的補充是必需的和有益的,而且把計劃調節區分為慧核指令性計劃和指導性計劃,指出對許多產品和企業適宜實行指導性計劃。這個提法突破了完全排斥市場調節的計劃經濟傳統觀念,但在理論上沒有完全樹立起商品經濟的應有地位。這一時期的改革主要是在計劃經濟體制內部引入市場機制,以求引入市場機制完善計劃經濟體制。在實踐方面,這一時期主要是在農村推行以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的改革以及對部分工業企業實行擴大自主權的改革。
第二階段:發展有計劃商品經濟階段(1984—1992 年)。這一時期在理論上提出「有計劃商品經濟」的說法。
1984 年10 月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第一次突破了把計劃經濟與商品經濟對立起來的傳統觀念,正式提出了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思想。1987 年黨的十三大在有計劃商品經濟理論的基礎上,對社會主義市場機制問題進行了新的概括和說明。報告指出:「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體制,應該是計劃與市場內在統一的體制」。同時提出了「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經濟運行機制模式。但是這一理論把發展市場體系僅僅理解為發展商品經濟,因此對於市場機制的理解還比較簡單。在實踐方面,這一時期實施了以城市為中心的全面體制改革,改革的內容、范圍十分廣泛,幾乎涉及到生產關系的所有方面和部分上層建築。一是通過所有制方面的改革,調整了所有制結構。在總的結構上,從過去的單一公有制經濟結構逐漸改變成為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所有制結構。二是通過臘碧衡體制改革和運行機制的轉變,為實行社會主義市場運行機制准備了體制基礎。計劃體制、投資體制、財政體制、流通體制、價格體制、分配體制和社會保障制度都進行了以引進市場機制為主要內容的改革。
第三階段: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階段(1992—2003 年)。這一時期,在理論上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說法。1992 年鄧小平南方談話,明確了「計劃經濟不等於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也有計劃;市場經濟不等於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有市場。計劃和市場都是經濟手段,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 等思想。黨的十四大報告明確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至此,人們對社會主義的認識就從傳統的計劃經濟思想中徹底擺脫出來,市場經濟開始與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相結合,成為中國經濟改革的基本目標。1993 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議》,進一步提出了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在實踐方面,一是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核心的微觀基礎的轉型。通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成為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全面參與市場競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二是以配套改革為內容的宏觀制度的創新。對財政、稅收、外匯、金融、投資、外貿以及流通體制等綜合配套體系進行改革,取得良好效果。三是以市場流通和社會保障為主的宏觀體制改革。通過市場流通領域改革,健全了市場規則、整頓市場秩序;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邁出了重要步伐,探索建立了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
第四階段: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階段(2003 年至今)。這一時期,在理論上進一步肯定了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要性。2003 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對建立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進行了全面部署。輪做此後圍繞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等問題形成了「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提出了「五個統籌」、「構建和諧社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一系列新的提法,大大促進了改革實踐的進行。在實踐上,這一時期的主要任務包括: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建立有利於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體制,形成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機制,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完善宏觀調控體系、行政管理體制和經濟法律制度,健全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建立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機制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六條 按勞分配的原則。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
第七條 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第十一條 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並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