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案件法律追訴期多久
法律分析:追訴時效,是指刑事法律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因經濟犯罪包括的罪名非常多,具體追訴期的問題,必須要針對具體的罪名和情節才能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 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 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 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 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2. 經濟案件一般多久結案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從起訴到立案到審理結束,經濟案件最快要經過32天。這是由法院的處理程序規定的。人民法院應在接到起訴狀後的七日決定是否立案,立案後民法院要在五日內人將起訴狀副本發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後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給被告。相加一共32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3. 經濟案件一般坐牢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經濟犯罪一般簡單的案件可能三個月內結案,復雜的案件可能半年,一年,甚至更久。可分為三個階段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以及審判階段。在偵查階段,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然而,經濟犯罪從立案到判刑的時間,應當根據具體情形而定,沒有具體的時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4. 經濟案件開庭後多久出判決結果
經濟糾紛開庭後6個月內出判決結果。經濟糾紛訴訟屬於民事訴訟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無法通過正常的協商、調解途徑解決糾紛時,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事實和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的一種書面訴訟文書。
一般的民事訴訟,要看雙方是否能夠調解,如果雙方能夠調解,立案後隨時到法院調解,即可結案;如果雙方爭議較大,無法調解,需要開庭審理的話,最快要在十五天答辯期後開庭,開庭後如果雙方可以調解,可以結案,如果還是無法調解,需要第二次開庭的話,時間就長了,如果不需要第二次開庭,則要等法院出判決書。
民事訴訟一審普通程序審限一般不超過六個月,復雜的可以延長六個月,一審簡易程序審限為三個月;案件經過法院開庭審理,查清案件事實後,一般會擇日宣判,出判決書,也有當庭宣判的,但這種情況較少。經濟案件的受案范圍,是指哪些經濟糾紛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
確定人民法院對經濟案件的收案范圍可以明確人民法院與仲裁機構和有關行政部門之間受理經濟糾紛案件分工和許可權。依照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平等主體的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公民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發生的經濟權益糾紛案件。主要包括各種合同糾紛案件和經濟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5. 經濟犯罪被判刑要多長時間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偵查羈押期限之內。一般情況下,偵查機關應當在法律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內偵查終結案件。偵查羈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偵查中被逮捕以後到偵查終結的期限。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偵查中的羈押期限可以分為一般羈押期限、特殊羈押期限和重新計算的羈押期限三種:一般羈押期限,特殊羈押期限,重新計算羈押期限。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