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案的訴訟費是怎麼收取的
經濟案的訴訟費的收取方法如下:
1、訴訟費包括案件受理費,含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部分再審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法院交納工本費需要交納申請費;
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4、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法院交納工本費;
5、一般情況下,訴訟費應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負擔,原告、被告各有勝敗時,訴訟費由人民法院決定雙方當事人共同分擔,原則上是按勝訴、敗訴的比例分擔;
6、敗訴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訴訟時,訴訟費用可由法院按人數和各自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大小,確定各自負擔多少,撤訴的案件,訴訟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訴訟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2. 經濟糾紛起訴費多少
民事經濟糾紛的訴訟費,按訴訟請求的數額來確定訴訟費。根據《訴訟費交納辦法》的規定: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同時,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整個訴訟費的最低起點是1萬元,為分界線,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只需要向法院繳納50元的訴訟費用就可以了,不管是1000元還是9000元,都需要繳納50元的費用
在1萬元以下是確定的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部分就是按照百分比來進行繳納的。例如,如果整個的訴訟請求的金額是在1萬元或者是10萬元之間,需要按照2.5%來進行繳納。如果整個訴訟的請求金額是兩萬元的話,那麼兩萬元的2.5%就是500元,需要向法院繳納500元的訴訟費用。
拓展資料:需要注意的是,整個訴訟費是按照分段計算的方式,最後得出一個總額度的。也就是說1萬到10萬元,2.5%的部分只需要計算超出1萬元的部分即可,不夠1萬元的部分依然按照50元繳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