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從什麼開始五年計劃開始改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六五」計劃
「六五」計劃是繼「一五」計劃後的一個比較完備的五年計劃,是在調整中使國民經濟走上穩步發展的健康軌道的五年計劃。
「六五」計劃簡介:
主要是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生產力分布和國民經濟重要比例關系等作出規劃,為國民經濟發展遠景規定目標和方向。是中國國民經濟計劃的重要部分,屬長期計劃。
第六個五年計劃,即中華人民共和國1981~1985年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六個五年計劃」,簡稱「六五」計劃。1980年2月,國務院決定重新制定中長期計劃,醞釀編制「六五」計劃。
B. 關於中國五年計劃
五年計劃(The Five-Year Plan),後改稱五年規劃,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計劃綱要,是中國國民經濟計劃的重要部分,屬長期計劃。主要是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生產力分布和國民經濟重要比例關系等作出規劃,為國民經濟發展遠景規定目標和方向。
中國從1953年開始制第一個「五年計劃」。從「十一五」起,「五年計劃」改為「五年規劃」。(除1949年10月到1952年底為中國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和1963年至1965年為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外)。
制定下一個五年計劃/規劃時,國家要組織開展上個計劃/規劃中期評估。中期評估是一個充分民主的過程。同時,國家還廣泛聽取意見,深入基層進行實地調研,通過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廣泛徵求意見,並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經委員會作專題匯報,及時接受指導。
在充分民主的基礎上,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集中各方意見,起草《中期評估報告》。這反映中國五年規劃獨特的學習機制:前一個五年規劃實施過半,進行他方和自我評價,及時發現突出問題,及時提出解決辦法,及時改進《綱要》編制,也為制定下一個五年規劃做了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