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民土地入股合作社怎麼分紅
1、按股分紅。遵循「盈利共享、風險共擔、效益決定」的分配原則,盈利按「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提留公益金、股權分紅」的優先次序進行分配,從當年可分配收益中,提取公積金、公益金等積累部分,剩餘部分按量化到社員的股份進行分紅,社員還享有股權的繼承、轉讓、質押等財產權。2、股權激勵。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通常實行一次配置長久不變的股權設置原則,為保障所有集體成員權益,會對特殊集體成員創新配股機制來保障生產性激勵與收益性分配的平等。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管理人員、所屬員工以按勞分配為主,獲得相應的工資收入。針對有較高工作成效的經營管理者,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還可以立足於本社資產狀況,運用項目制、現金配股、土地入股等股權激勵方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給予其一定的經濟和股權獎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三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經營權、林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以及章程規定的其他方式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貳』 農村股權證如何分紅
法律分析:村(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證是村經濟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後,由股份經濟合作社發放給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明確其在集體資產中所佔份額的證明,改革後的集體所有制性質不變、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功能不變。根據《章程》,股份經濟合作社在有凈收益的前提下,按規定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和福利費用後,經股東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可實行按股分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叄』 村裡分紅怎麼分
1,一般來講農村股份制是指農村土地股份制,因為原來一般農村很少有企業或者其它經營性工商業機構,最大的資產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講農村股份制,都是指的農村土地股份制,農村股份制是在不改變土地產權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權或承包權為主入股,實行集約化經營而獲取物質利益的經營制度。這樣,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積作為分紅的依據。
2,另外一種就是指按人口分紅的,這個是以農村的集體資產(主要是一些村辦集體企業等)再根據債權債務等進行計算量化,再根據全村所有人口進行均分。這個就是按人口作為分紅依據的。
1、按入股土地面積作為分紅,一般來講農村股份制是指農村土地股份制,因為原來一般農村很少有企業或者其它經營性工商業機構,最大的資產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講農村股份制,都是指的農村土地股份制,農村股份制是在不改變土地產權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權或承包權為主入股,實行集約化經營而獲取物質利益的經營制度。
2、另外一種就是指按人口分紅的,這個是以農村的集體資產(主要是一些村辦集體企業等)再根據債權債務等進行計算量化,再根據全村所有人口進行均分。這個就是按人口作為分紅依據的。
根據章程,股份經濟合作社在有凈收益的前提下,按規定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和福利費用後,經股東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可實行按股分紅。
股權執行標准情況:
(1)出嫁女:若嫁本市內,在三個月後取消口糧和分紅;若嫁外市,則仍然保留口糧和分紅。
(2)戶口遷出的:取消口糧,但仍然保留分紅。
(3)戶口遷入及小孩出生入戶的:有口糧,但沒有分紅。
(4)死亡:取消口糧,分紅可以辦理繼承。
(5)非農戶(該村大部分是農戶,只有幾個是非農戶):有口糧,分紅要看當時是否屬於股東,若當時是股東,則有分紅,否則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