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糾紛律師一般多少錢
法律分析:一般來講,不涉及財產的案件一審律師費3000元左右。有財產糾紛的,視案情可能還要按財產數來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師費,最終的律師費可與律師確定。
法律依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2. 經濟糾紛的律師費用一般多少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律師費因地區不同而不同。1、一般來講,不涉及財產的案件一審律師費3000元左右。2、有財產糾紛的,視案情可能還要按照財產數額來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師費,最終的律師費可與律師確定。律師費按照案件不同,費用要看你與律師約定好一審以及二審的收費標准,有的律師是全包的,有的律師是按階段來收的,有的律師是按照你勝訴後再支付律師費。同時要按照司法廳的律師收費辦法收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條 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
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律師的合法權益。
3. 打經濟官司律師的費用是多少
法律分析:1、一般來講,不涉及財產的案件一審律師費3000元左右。2、有財產糾紛的,視案情可能還要按財產數來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師費,最終的律師費可與律師確定。律師費按照案件不同,費用要看你與律師約定好一審及二審的收費標准,有的律師是全包的,有的律師是按階段收費的不同,有的是你勝訴後再支付律師費。同時要按照司法廳的律師收費辦法收費。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4. 經濟律師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經濟類案件的律師收費標准可以按照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的收費標准來參考確定,各地區的收費標準是不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5. 經濟糾紛案件律師一般是怎麼收費的
經濟糾紛律師收標准一般在5000左右。1、爭議標的在10000以下部份 7%但不少於5000。2、爭議標的在100000以上但在100000以下部分 6%。3、爭議標的在100000以上但在500000以下部分 5%。4、爭議標的在500000以上但在100000以下部分 3%。5、爭議標的在100000以上但在500000以下部分 1%。6、爭議標的在500000以上部分 0.5%。【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 政府指導的基準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第七條 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可以實行聽證。第八條 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標准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加合理與法定確定。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一)耗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6. 經濟案件律師的收費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案件律師費標准如下: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於5000元;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6%;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5%;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3%;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1%;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0.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條 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