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坐飛機經濟艙行李限重多少
坐飛機經濟艙行李限重國內航線和國際航線有所不同,以深圳寶安國際機場為例,具體如下:
1、隨身攜帶行李須知:
國內航班: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行李,持公務艙和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一件行李。每件行李體積不超過20×40×55厘米。上述兩項總重量均不超過5公斤。
國際航班:每件行李體積不超過20×40×55厘米,手提行李總重量不超過7公斤。
2、免費托運行李額:
乘坐國內航線: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乘坐國際航線:經濟艙旅客的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為20公斤,經濟艙持學生護照的旅客,可以免費托運的行李限額為30公斤;公務艙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為30公斤;頭等艙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為40公斤。
但當目的地為美洲時,其托運行李可以為兩件,每件不超過23公斤,單件行李三邊長度和不超過158厘米,兩件行李三邊之總和不超過273CM。當超過時,旅客需要支付逾重行李費。
(1)巴航經濟艙可以攜帶多少行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和其他人員及其攜帶的行李物品,必須接受安全檢查;但是,國務院規定免檢的除外。
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不準登機,損失自行承擔。
第二十七條 安全檢查人員應當查驗旅客客票、身份證件和登機牌,使用儀器或者手工對旅客及其行李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可以從嚴檢查。
已經安全檢查的旅客應當在候機隔離區等待登機。
第二十九條 外交郵袋免予安全檢查。外交信使及其隨身攜帶的其他物品應當接受安全檢查;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 空運的貨物必須經過安全檢查或者對其採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貨物托運人不得偽報品名托運或者在貨物中夾帶危險物品。
第三十一條 航空郵件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發現可疑郵件時,安全檢查部門應當會同郵政部門開包查驗處理。
B. 第一次坐飛機,經濟艙可以帶多少行李
坐飛機經濟艙可以攜帶一件隨身行李和托運行李,其中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托運行李為20公斤免費額,托運行李超出免費額,需要另行繳納托運費。其中隨身行李尺寸體積每件不超過20×40×55厘米;托運行李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飛機載量允許的情況下,應與旅客同機運送。旅客應對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費,逾重行李費率以每公斤按經濟艙票價的1.5%計算,金額以元為單位。
(2)巴航經濟艙可以攜帶多少行李擴展閱讀: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四十二條 旅客的托運行李,應與旅客同機運送,特殊情況下不能同機運送時,承運人應向旅客說明,並優先安排在後續的航班上運送。
第四十三條 旅客的托運行李,每公斤價值超過人民幣50元時,可辦理行李的聲明價值。承運人應按旅客聲明的價值中超過本條第一款規定限額部分的價值的5%收取聲明價值附加費。金額以元為單位。托運行李的聲明價值不能超過行李本身的實際價值。每一旅客的行李聲明價值最高限額為人民幣8000元。如承運人對聲明價值有異議而旅客又拒絕接受檢查時,承運人有權拒絕收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