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請租住經濟適用房需要哪些條件
一是城市常住人口;第二個就是家庭的人均收入低於城市的人均收入標准,這個標准多少,由城市政府定;第三個條件就是人均住房面積十五平米且最高面積不超過五十平米;同時還有一個什麼標准就是以前享受過經濟適用房不能再第二次享受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只能享受一個。如果兩者同時做一下比較,就是廉租房是城市低收入家庭買不起經濟適用房的人來解決廉租房。
⑵ 經濟適用房怎麼申請
經濟適用房申請的手續:
1、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向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經濟適用房: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2、按照要求提供申請材料;
3、受理申請,審核申請材料;
4、公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
5、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
經濟適用房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屬於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1)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主城區無私有產權住房;
(2)未承租公房或經濟適用住房,且申請之日前3年內在主城區未轉讓住房。
經濟適用房申請要帶什麼?
1、本人手寫申請書;
2、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
(1)一般包括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婚姻證明:
(1)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單身、喪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
(3)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的房屋財產分割證明;
4、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其中包括:
(1)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和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
(2)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
(3)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
5、房產證明:
(1)戶籍地房產證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個人,房屋備案證明。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