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改選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理事長會議記錄怎樣寫
原發布者:欣雅圖表
合作社是勞動群眾自願聯合起來進行合作生產、合作經營所建立的一種合作組織形式。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合作社會議記錄範文,歡迎參閱。合作社會議記錄範文1時間:xxxx年xx月xx日地點:xx縣xx村xx養殖園專業合作社會議室與會股東:xxx、xxx、xxx、xxx、xxx會議內容:簽於當前肉羊養殖市場行情一路看好,xx養殖專業合作社經股東大會決議,根據《公司法》和合作社章程規定,召開本次臨時董事會會議,會議由xxx主持,一致通過並決議如下:一、同意合作社擴大養殖規模,在基礎棚舍建設和引進育肥羊種上加大投資力度。二、同意合作社法人代表xxx同志將合作社作為財產擔保,向應縣聯社義井信用社貸款。全體董事會成員(簽字):xxxx年xx月xx日合作社會議記錄範文2x縣xx蔬菜專業合作社設立大會紀要時間:xxxx年x月xx日地點:xxxxxxx參加人員:xxx、xxx、xx、xx、xxx經全體設立人充分討論,一致通過以下事項:一、本次會議參加人員為全體設立人。二、通過了《x縣xx蔬菜專業合作社章程》。三、成立理事會。選舉xxx任本社理事長,xxx任副理事長;xx、xxx為理事。四、選舉xx為執行監事。五、確認成員出資總額為50萬元,其中:xxx出資30萬元,xxx出資5萬元,xx出資5萬元,xx出資5萬元,xxx出資5萬元。
『貳』 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村經濟合作社建設,穩定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完善農村雙層經營體制,強化農業社會化服務,鞏固壯大集體經濟,發展農村商品經濟,促進農民共同富裕,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村經濟合作社和其他名稱的農民集體所有制的村級社區性、綜合性合作經濟組織。第三條村經濟合作社一般以行政村為單位設置。第四條設立村經濟合作社,應當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取得法人資格,社長為法定代表人。村經濟合作社法人資格登記注冊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第五條村經濟合作社實行農民家庭承包經營和集體統一經營相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第六條村經濟合作社對本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行使經營、管理權。
村經濟合作社是本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的發包方,社員個人、家庭或專業隊(組)是承包方。原已簽訂的承包合同,在承包期滿前繼續有效。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村經濟合作社負責。第七條村經濟合作社的集體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八條村經濟合作社具有生產服務、協調管理、資源開發、興辦企業、資產積累等職能。其主要任務是: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關系,維護村經濟合作社和社員的合法權益;
(二)加強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山林、灘塗、水面等資源的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發展多種經營;
(三)興辦、管理集體企業,發展農村第二、第三產業,實行農工商綜合經營;
(四)組織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管理、維護農業基礎設施,興辦社員生產經營所需的技術、信息、良種、植保、機耕、排灌和加工、貯運、銷售等服務項目;
(五)完善各業生產責任制,管理各業承包合同,按有關政策和合同的規定提取集體提留;
(六)協調本社范圍內各業、各隊(組)、各單位之間的經濟關系;
(七)維護社員家庭承包經營自主權,支持社員家庭或聯戶發展自營經濟,為社員家庭或聯戶生產經營提供有償服務;
(八)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集體提留制度、勞動積累工制度、農業發展基金制度和合作基金會制度,健全積累機制。第九條戶籍關系在本村、年滿16周歲的農民,均可以參加村經濟合作社成為社員。戶籍關系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勞動的農民加入本村經濟合作社問題,由村經濟合作社章程規定。第十條村經濟合作社實行民主管理的權力機構是社員會議,由本村全體社員組成。社員會議由合作社管理委員會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有1/5以上社員提議,應當召開社員會議。
社員人數較多或地域范圍較大的村經濟合作社,可以設社員代表會議。社員代表會議每屆任期3年。社員代表由社員會議選舉產生,可以連選連任。社員會議可以罷免社員代表。社員代表人數由村經濟合作社章程規定。
社員代表會議由合作社管理委員會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有1/3以上社員代表提議,應當召開社員代表會議。設社員代表會議的村,在每屆社員代表會議任期內,至少召開1次社員會議。第十一條社員會議或社員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涉及全體社員利益的重大事項,主要職權是:
(一)通過、修改村經濟合作社章程;
(二)選舉、罷免合作社管理委員會成員、監察委員會成員或監察員;
(三)聽取、審查合作社管理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或監察員的工作報告;
(四)討論決定村經濟合作社經濟發展規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年度財務計劃和各業承包方案;
(五)討論決定村經濟合作社幹部報酬的方式和標准;
(六)監督村經濟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第十二條社員會議或社員代表會議進行選舉、罷免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分別以全體社員或社員代表過半數通過。選舉和罷免的具體辦法,由村經濟合作社章程規定。
社員會議或社會代表會議作出決議,分別以全體社員或社員代表過半數通過。第十三條村經濟合作社的工作機構是合作社管理委員會。
合作社管理委員會由社長、副社長和委員若幹人組成。
合作社管理委員會的成員由社員會議或社員代表會議選舉產生,社長和副社長在合作社管理委員會成員中推選產生。合作社管理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其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本村其他村級組織的幹部通過選舉,可以當選為社長、副社長和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