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濟糾紛案件律師一般是怎麼收費的
經濟糾紛律師收標准一般在5000左右。1、爭議標的在10000以下部份 7%但不少於5000。2、爭議標的在100000以上但在100000以下部分 6%。3、爭議標的在100000以上但在500000以下部分 5%。4、爭議標的在500000以上但在100000以下部分 3%。5、爭議標的在100000以上但在500000以下部分 1%。6、爭議標的在500000以上部分 0.5%。【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 政府指導的基準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第七條 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可以實行聽證。第八條 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標准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加合理與法定確定。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一)耗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⑵ 經濟糾紛訴訟律師費用大概是多少
經濟糾紛的案子律師費按以下收費標准收取。具體可以與律師事務所協商並簽定協議。 (1)一審階段 爭議標的(計算基數)計算比例 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於¥5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 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0.5% (2)二審階段 ①未代理一審只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准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③代理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3)再審(申訴)階段 ①未曾代理一、二審而單獨代理再審(申訴)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准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4)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準的1.5倍計算收取。 (5)執行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准收取,曾代理訴訟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標准減半收取。
⑶ 經濟糾紛律師一般多少錢
法律分析:一般來講,不涉及財產的案件一審律師費3000元左右。有財產糾紛的,視案情可能還要按財產數來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師費,最終的律師費可與律師確定。
法律依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⑷ 經濟案件律師的收費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案件律師費標准如下: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於5000元;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6%;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5%;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3%;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1%;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0.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條 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⑸ 經濟糾紛案件律師一般是怎麼收費的
律師費按照案件不同,費用要看你與律師約定好一審及二審的收費標准,有的律師是全包的,有的律師是按階段收費的不同,有的是你勝訴後再支付律師費。同時要按照司法廳的律師收費辦法收費。
除此之外,經濟糾紛的費用在法律上同樣有相關規定,除了涉及到審判、量刑等方面外,對於經濟糾紛案件訴訟費的負擔問題也有有相關規定,這點需要格外留意,避免因為疏忽大意而錯失了維護自身應得權益的機會。
注意事情:
1、一般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雙方應負擔的金額。
2、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准交納。
3、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准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0000元。
4、撤訴案件其受理費減半,由原告負擔。其他訴訟費用,按實際支出收取。
5、駁回起訴案件受理費由起訴的當事人負擔。
6、經調解達成協議案件訴訟費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決定。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上訴案件,其一、二審的全部訴訟費用負擔問題,也按此辦法解決。
7、拒不履行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由拒不自覺履行人民法院有效裁判文書的被申請當事人負擔。
8、申請財產保全措施申請費由敗訴方負擔。申請人如果敗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還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9、交納訴訟費有困難可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免交。是否緩、減、免,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