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最初是在農村內部,改革過去人民公社的經營體制,標志是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給農民充分的自主權,讓農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按照市場的需求去發展生產,去選擇自己願意乾的職業。第二個階段,主要是在農產品的供給豐富之後,不需要像以前實行計劃收購和銷售,這個階段主要是改革農產品流通體制,讓市場發揮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它的標志是在尋求、培育市場機制。第三個階段,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階段。到世紀之交,我國農業農村的發展又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義內容為:
1、一是實行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體的土地制度的改革;
2、二是撤銷人民公社和生產大隊,建立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
3、三是改革經濟管理體制,使農業生產適應市場需要,主要是改革農產品的統購派購制度,允許農產品進入市場;
4、四是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非農產業,進行多種經營。
二、農業和農村經濟戰略性結構調整的主要方向是:
1、全面提高農產品的質量。
2、合理調整農業生產的區域布局,發揮區域的比較優勢。實行有計劃有步驟地退耕還林、還草、還湖,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
3、擴大農產品的轉化和加工。
4、積極實施發展小城鎮的大戰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
第七條 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第八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參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經營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業和飼養自留畜。 城鎮中的手工業、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的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
Ⅱ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時間
第一階段,改革啟動和突破階段(1978~1984)。主要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廢除人民公社體制。1978年秋,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18戶農民秘密訂約,決定在本生產隊實行包產到戶。當年產糧13萬多斤,戶的產量超過了1萬斤。鄧小平1980年5月發表《關於農村政策問題》的講話,肯定了包產到戶。同年9月,中共中央召開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座談會,討論加強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問題。會議紀要以中央文件的形式闡明了包產到戶的性質,指出在社會主義工業、商業占絕對優勢的條件下,實行包產到戶沒有資本主義復辟的危險。由此,包產到戶的形式迅速在全國擴展開來。
第二階段,市場化改革探索階段(1985~1991)。主要是取消農產品統派購制度和調整農村產業結構。1985年,中共中央1號文件決定取消農產品統派購制度,以推動中國農村經濟的市場化改革。但實行不久,現實經濟環境發生了不利的變化。經濟開始過熱,工農業發展速度失衡,糧棉油等大宗農產品生產發生大的波動。為保障城市居民的農產品供給,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在實踐中修改為分品種漸進改革方式,從而形成不均衡的市場制度。1988年9月,中共十三屆三中全會提出治理整頓國民經濟,在糧棉油等農產品生產、流通、調控方面一定程度上恢復指令性計劃管理。針對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逐步完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開始建立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股份合作制、專業技術協會等組織制度開始發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方面的改革全面展開,鄉鎮企業異軍突起,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農村城鎮化進程也隨之開始。
第三階段,全面向市場經濟過渡階段(1992年至今)。主要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農村新體制。在鄧小平1992年南方談話和中共十四大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的推動下,農業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和發展,中共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具體政策措施,農村經濟全面向市場經濟過渡: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取消了糧食統銷制度,農產品市場體系逐步建立,農產品期貨市場也開始啟動和發育。圍繞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建立農業宏觀調控體系,逐步建立起儲備體系、風險基金及保護價收購余糧制度。進一步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股份合作制逐步興起和發展。農村民主法制建設有了很大的發展。農村改革以來,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帶來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歷史性巨變:糧食和其他農產品大幅度增長,基本解決了全國人民的吃飯問題;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帶動農村產業結構、就業結構變革和小城鎮發展,開創了一條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現代化道路;農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全國農村總體上進入由溫飽向小康邁進的階段;農民思想觀念順應時代要求發生著深刻的變化,農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設取得明顯進步。農村改革的成就,為全國改革、發展、穩定作出了重大貢獻。中共十五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第一次比較完整地提出了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基本建立以家庭經營為基礎,以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和國家對農業的支持保護體系為支撐,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經濟體制。」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再次肯定了包產到戶的改革方向。同年11月,中共中央又召開了農村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和農業書記會議,制定了《當前農村經濟政策若干問題》的文件,對包產到戶給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指出:「這是黨的領導下我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我國實踐中的新發展。」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全國普遍實現,標志著人民公社制度在實踐中的解體。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發布了《關於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到1985年春,這一工作全部結束,標志著農村人民公社體制的正式終結,中國農業完成了由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制度到以家庭經營為主的「雙層經營制度」的過渡。農業經濟體制改革的進展帶來了農業的大發展,國家糧食庫存和農民存糧都大幅增加;棉油肉魚果菜等產品供應充裕,價格也明顯下降。這就產生了新的矛盾:農產品難賣、農民增產不增收。這意味著中國農業發展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在2000年中央工作會議上,中共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重點抓好結構調整,這是整個新階段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中心任務。農業和農村經濟戰略性結構調整的主要方向是:①全面提高農產品的質量。②合理調整農業生產的區域布局,發揮區域的比較優勢。實行有計劃有步驟地退耕還林、還草、還湖,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③擴大農產品的轉化和加工。④積極實施發展小城鎮的大戰略。⑤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充分肯定了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農村改革的實踐中形成的一整套農村基本政策,要求堅持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長期穩定並不斷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願的原則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逐步發展規模經營。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提出了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堅持把發展現代農業、繁榮農村經濟作為首要任務,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市場和農業服務體系。加大支農惠農政策力度,嚴格保護耕地,增加農業投入,促進農業科技進步,增加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加強動植物疫病防控,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以促進農民增收為核心,發展鄉鎮企業,壯大縣域經濟,多渠道轉移農民就業。提高扶貧開發水平。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創新,改革集體林權制度。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探索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和龍頭企業發展。培育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發揮億萬農民建設新農村的主體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