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濟偵查科是做什麼的
公安經偵大隊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國內經濟案件的偵查,屬於一個專門的偵查部門,為獲得證明有無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重的有關證據以及捕獲犯罪嫌疑人所依法採取的專門的調查措施和強制措施,隸屬於公安部門。關於經偵大隊的立案標准,根據不同的罪名,有著不同的立案標准,所以不能一概而論,具體要參照《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其主要職責如下:1.組織、指導、協調當地公安機關偵辦經濟犯罪案件,參與或直接偵辦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2.指導、檢查、監督當地的經濟犯罪情況,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動態,提出防範和打擊經濟犯罪對策。3.指導當地的金融、財稅部門和其他關繫到國計民生的重點要害單位開展安全防範工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⑵ 經濟偵查科是干什麼的
經濟偵查科的工作內容如下:
1、對走私假幣、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等一些經濟案件進行偵查;
2、對擅自設立金融機構、虛報注冊資本等一些金融犯罪進行偵查;
3、對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等經濟詐騙案件進行偵查;
4、對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偵查;
5、對偽造、變造金融票證、國家有價證券、股票等經濟犯罪進行偵查;
6、對其他經濟犯罪進行偵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經濟偵查科立案的標準是什麼
1、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5000元以上的,將被立案追訴;
2、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3、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個人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4、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非法牟利;
5、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6、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者低價出售;
7、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