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遞交經濟糾紛起訴書法院多長時間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由獨任審判員審理的,案件應當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以合議庭審理的,案件應當從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開庭時間是看法院發的傳票,案件受理後,立案庭會向雙方當事人送達法院的開庭傳票以告知開庭時間。
❷ 經濟糾紛起訴判決好以後多長時間執行
【法律分析】
對於經濟糾紛,判決書生效之後,在判決書載明的履行期未履行判決義務的,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❸ 合同經濟糾紛起訴多長時間受理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經濟糾紛案件向法院起訴需要多少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一般要在六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果是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一審應當在三個月之內結案;如果是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一審應當在六個月之內結案。法院受理案件之後,發現案情復雜的,還可以依法延長審理期限。對於被告方當事人無法聯系的,法院需要公告送達;如果需要鑒定的,鑒定期限不計入審理期限之內。
❹ 民事訴訟經濟糾紛案一般在立案後多長時間開庭審理
民事案件具體的開庭時間應該由法官進行告知,法律並無具體規定,但是需要在審限內開庭。
《民事訴訟法》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二條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第一百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
❺ 經濟糾紛案起訴了,法院一般多久受理
到法院遞交訴狀,如果符合立案要求,3天左右會通知當事人的法院交費!
一審訴訟期整體是六個月,快慢取決於訴訟的復雜性及法官的辦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