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志願者是干什麼的當志願者需要什麼條件
志願者是自願貢獻個人的時間和精力的人,在不計物質報酬的前提下為推動人類發展、社會進步和社會福利事業而提供服務的人員。志願者在不計報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權的情況下參與推動人類發展、促進社會進步的活動,這些都體現著高尚的奉獻精神。
當志願者的基本條件:
1、年滿14周歲,具有奉獻精神。
2、遵紀守法,具備與所參加的志願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
3、根據自身願望和條件至少選擇一個志願服務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志願服務工作。
4、具有一定的關於體育運動、中國歷史文化、各國概況和涉外禮儀、志願者服務等方面的知識。
5、具有良好的交流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使用計算機等現代化設備的能力和應變能力。
(1)志願服務屬於哪個經濟行業擴展閱讀:
志願者的分類:
志願者所從事的服務眾多,當中可能包括教育、環保、倡導及福利等范疇,因此難以統一劃分,故此出現了幾方面劃分志願者的種類:
第一種是以職權劃分,可分為政策制定、直接服務及庶務類。
第二種是以時間性劃分,簡易可分為定時性及臨時性、
第三種是以服務類型劃分,可分類為福利類、教育類及文化類等。
第四種是以服務內容劃分,可分為行政性、專業性及輔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