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村級集體經濟包括哪些方面
農村集體經濟亦稱「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我國憲法第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中文名
農村集體經濟
外文名
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y
又名
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
體制模式
集體所有制
實行方式
家庭承包經營、統分結合
原經濟體制
三級所有、隊為基礎
經濟組織
農民專業合作社、股份合作制
實施背景
農村集體經濟是指主要生產資料歸農村社區成員共同所有,實行共同勞動,共同享有勞動果實的經濟組織形式。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農村集體經濟改變了過去「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基本經濟體制,村級集體經濟成為農村基本的經濟組成部分。並且,伴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村級集體經濟改變了過去「集體所有、統一經營」體制一統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經營與集體統一經營相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基礎上,衍生出多種實現形式。尤其是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基礎上,一些農民順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在農村社區或突破社區界限,自發成立了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種形式的經濟組織,提高了組織化程度和收入水平。
2. 集體經濟的優勢特徵
集體經濟是一定范圍內勞動者(成員)所有,並取得控制權的一種公有制形式,這種勞動者(成員)控制權是區別於私有制、國家所有制的主要標志;勞動者在企業中有個人產權,也有勞動者(成員)共有產權;集體經濟體現勞動與資本要素的聯合,按勞分配和多種生產要素共享利益;集體經濟的實現形式是多樣化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大多企業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都可以是集體經濟的實現形式。如我國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各種合作社、城鎮的股份合作制、職工持股會以及職工有控制權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資公司、企業集團等。簡要地說,人們在現階段已經普遍認同的,「職工共有、民主管理、共享利益、形式多樣」是我國集體經濟的基本特徵。
據資料顯示,集體經濟不僅在我國有企業制度的優勢,廣闊的發展前景,而在國外集體經濟成分也已悄然而起。如西班牙蒙德拉貢、英國工業共有權運動、美國職工持股計劃、加拿大合作社、日本農協等。生產力和企業制度發展的過程證明,集體所有制經濟這種界於私人所有與國家所有之間的所有制形式,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應運而生。無論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中國,還是在世界的發達國家,集體經濟成分都是一種有著生存發展寬闊空間的、有前瞻性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