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濟學解釋幸福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保羅·薩繆爾森的幸福公式:幸福=效用/慾望
這是一個最簡單明了的幸福公式了。這個公式中的幸福,只有兩個因素,一是你所能夠獲得的效用,二是你的慾望。效用,是人消費某種物品時得到的滿足程度;慾望,是慾望則是對某一種物品效用的需要程度。它所表明的是:效用確定的情況下,功利心越小,幸福越高;功利心確定的情況下,效用越大,幸福越多。
⑵ 請從經濟學的角度闡述衡量幸福的指標有哪些
從經濟學的角度衡量,一個人幸福的指標,首先應該從物質角度。從人民的收入角度進行衡量,其次,還需要從市場秩序角度,社會信用角度來進行衡量。
⑶ 討論從經濟學來解讀什麼是「幸福」
幸,有一含義為「幸運」。福,有一含義為「福氣」。故而「幸福」,有一部分是靠運氣。所以我們常會對某人說:「你真幸福,好羨慕你!」其中也不乏包含說此人的運氣好,走狗屎運,有實力雄厚的父母幫打下堅實政治、經濟基礎;或是嫁了個好老公;討了個好老婆等等。
如果真要拆字分析。「幸」,為「一」份「辛」苦。從未嘗過苦,何從得知甜的珍貴。生在福中不知福,正是說那些,明明很幸福,卻渾然不知,不懂得珍惜的人。「福」,「礻」為有得穿;「口」為吃得飽;「田」為有物質保障,能自力更生,養活自己及一家人;「一」為有一個完整的家庭。那麼「幸福」,就是雖然生活辛苦,可是能保證基本生活,吃飽穿暖,有一個完整的家,人懂得知足,就是幸福的。
⑷ 幸福是什麼,從經濟學角度解釋..........
幸福是邊際成本最低時得到最多的東西!
⑸ 樊剛經濟學家講什麼是幸福
人類的幸福是經濟學研究的題中應有之義。然而,邊際效用學派興起以來,「幸福」的概念逐漸被「效用」所替代。主流經濟學家關心的往往只是如何滿足人們的物質需求,進而增加人們的福祉。
本書試圖從經濟學的角度回答蘇格拉底提出的問題:「人應該怎樣活著」,即決策主體如何對其人生(包括愛隋、家庭、人生道路、工作與休閑等)進行最優選擇。作者從經濟學的基本假設——經濟人理性出發,從經濟學的視角分析一夫一妻制、「美女經濟」、單身女子現象、婚外情等話題,並分析了經濟人在做選擇時所要考慮的約束條件。
作者認為經濟學是一門使人生幸福的學問。掌握幸福經濟學原理,可以幫助自己更好地做出選擇,從而使人生更加幸福。
⑹ 經濟學家解讀什麼是"幸福"
幸福就是效用除以慾望(效用是消費者在消費商品時所感到的滿足程度)
⑺ 如何理解經濟學大師薩繆爾森曾提出一個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慾望
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列過一個「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慾望。「如果人的慾望是既定的,效用越大就會越幸福。效用是人從消費物品與勞務中獲得的滿足程度。效用也是一種心理感覺,有慾望而得到滿足就是效用。效用要消費物品或勞務才能得到,消費物品與勞務要有收入,從這種觀點出發,沒錢絕對不幸福,但有錢並不一定幸福。有些經濟學家認為,在人的幸福中由金錢帶來的幸福僅僅佔20%,甚至更少。對低收入者,金錢與幸福的關系更為密切;但對高收入者,金錢與幸福的關系就要淡得多。 其實人的幸福並不是效用或收入的一元函數,而是一個多元函數。決定幸福的不僅僅有金錢,還有其他因素。比如,美滿的家庭生活、帶來樂趣的工作,受到別人和社會的尊重等等。如果人的效用是既定的,那麼,慾望越大,人越不幸福。如果慾望無限大,有多大的效用也不幸福。幸福是人的一種感覺,一個人幸福還是不幸福完全取決於個人的主觀感覺。人的感覺往往與用以比較的參照物有關。因此,幸福是相對的,和誰比反映了一個人慾望的大小。要想更幸福,必須增加效用,或降低慾望。從薩繆爾森的幸福方程式來看,控制慾望也是獲取幸福的一種途徑。人貴自知之明,最大的「知」是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麼!而不是今天想要這個,明天又換成了那個。所以,知足長樂。作為講師,更要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從而倒推出現在應該怎麼過,應該接多少課。要想幸福,控制慾望比增加效用要容易,訂立終極目標比與別人比較更容易控制慾望,獲得幸福。」
⑻ 如何感覺幸福—幸福公式及其經濟學解釋
1970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薩繆爾森提出了幸福公式:「幸福=效用/慾望」(也有提法「幸福=滿足/慾望。」)
影響感覺幸福的要素,最基本的要素就是慾望和效用,可以認為幸福是"單位慾望所實現的效用"。幸福與慾望與反比,與效用成正比。從幸福公式來看,提高幸福的感覺度有二個方法:第一是要降低慾望;第二是要提高效用。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就是要適時調整慾望以使效用最大化。就可以增進幸福感覺。
慾望"Desire"或"Appetite",效用"Utility",它是一個經濟學詞彙,經濟學家在研究需求和消費者行為時,將它定義為"效用表示滿足。更准確地說,效用是指消費者如何在不同的物品和服務之間進行排序。(註:薩繆爾森〈微觀經濟學〉第十六版P63)。經濟學中的效用可解釋為消費者在消費一種物品和服務中主觀上的有用性,經濟學家常用它來解釋理性的消費者如何將他們有限的資源分配在能給他們帶來滿足的各種商品上。我認為,對於"幸福"這個心理學范疇的概念,其"效用"也可定義為滿足,是慾望實現了的滿足,可等同於可觀測的或可衡量的心理功效的感覺。
在經濟學中的"選擇和效用"理論用於解釋消費行為的過程中,有一個基本假定,即人們傾向於選擇在他們看來具有最高價值的那些物品和服務。人們所說的"感覺幸福就是幸福",實際上在不知不覺中運用了經濟學的一個基本假定,就是人們傾向於選擇在他們看來具有最高價值的幸福感覺。在解釋幸福時,可以認為人們在最大化他(她)的幸福的效用,也就是說人們總是選擇自己物質和精神的效用最大化的組合。
佛教所言,"慾望是一切人類痛苦的根源。"
"感覺幸福就是幸福"這個簡單的道理中蘊含著豐富的知識,很多不具備經濟學理論的人,也許他不會這樣分析問題,就象一個乞討者,他一定有自己的幸福,一樣可以感覺幸福,這是因為不同的人對幸福的需求和慾望不同,對幸福的感覺也不同。很多平凡的人都是哲人,他們會根據自己的條件選擇對幸福的需求和慾望。有的時候幸福是一碗白米飯,一勺南瓜湯;有時候幸福是升大官、發大財;也有時候幸福是精神上的愉悅和對智慧的追求。所以,幸福是什麼呢,簡單地說,如果我們是一條小狗,幸福就是那個"狗尾巴",當我們不停地追逐他,並不斷地靠近他的時候,一定感覺幸福。而這個"狗尾巴"可以比喻成我們每個人心中的理想。
這是個很有意義的公式,效用指一件物品的使用價值,這個使用價值給你帶來的快樂,而且是已知的價值,比如,手機的效用,一開始是打電話,發信息,拍照,這是你知道的效用,這時你會感到快樂,感到這些功能使你便捷,所以你以擁有手機享受快樂感到幸福,但是當你慢慢習慣這種效用時,你幸福感就大大降低了,實際上,這個公式是滿足於人的好奇心建立起來了。最後,你感覺手機可有可無了,這時,幸福成為一個穩定的系數,但忽然有一天,你的手機可以不開機撥打急救電話,這時你所知道的效用又增加了一項,你的幸福感指數會上升,所以效用是你指能夠了解的效用,或者是你願意了解的效用。
看看慾望,慾望是指人想要得到的預期願望的心理渴求(我總結的觀點),這種渴求愈大,你的幸福感就愈小,因為,一件商品的效用在一定時期內是一定的,比如手機的效用,就那幾種,你了解以後,效用便成為定值了,所以最大的因素是慾望,比如,你想僅僅依靠手機去追一個男孩子,那麼這種期望值就很高了,如果僅僅是為了跟媽媽聯系,一周一次,那麼這種慾望很容易達到,這兩種態度對幸福的影響是不同的,因為你的期望是找到男朋友,那麼手機的任務會很重,你要注意發簡訊時措辭,你要注意打電話時因為聲音透露的信息,這時很困難的,手機在承擔這項任務時,變得很重要,一旦男友認知的能力不能確定你傳遞信息的真實意思,就容易導致誤會,繼而使你的預期願望落空,這樣,你會埋怨手機不爭氣或者時他不理解你,但事實上,他的效用有限,你的慾望太高,手機無法承載你的願望,所以你感到不幸福。
同理,如果你想通過電視看電影,你只希望看到星空衛視和中央六台,這是你的願望(慾望),但是隨著時間發現,你發現中央四台的國際新聞竟然如此大開眼界,而鳳凰衛視的節目那麼有風格,你的幸福指數會大大上升,因為此時,你的慾望很低,又開發了很多的效用。這是幸福的徵兆。
結論:一個人想要幸福,就要時常的降低自己的慾望,尤其降低是對商品的期待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