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市經濟委員會
市經濟委員會,正確的應該是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經濟運行調節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負責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二)負責推進全市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擬訂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協調工業區、信息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發展等重大問題;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計劃,統籌市財政用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項目建設專項資金。
(三)負責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信息引導,調節日常經濟運行;擬訂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調控政策執行效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打企業的政策措施;負責救災物資應急生產有關工作。
(四)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工業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培育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企業新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推廣工作;協調相關產學研合作創新;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重大技術攻關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五)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含利用外資)項目;負責中央和市財政有關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督查工作;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負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和再創新。
(六)綜合協調全市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負責工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新能源推廣應用工作,擬訂相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核准節能產品認定;負責全市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市電力運行管理;監測電力運行狀況,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有關問題;監督指導電力調度;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和有序用電,協調處置打面積停電事故;負責熱點聯產、集中供熱改造建設初評;負責資源綜合利用機組和新能源發電項目初審;參與全市能源重大建設項目的相關工作。
(八)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產業企業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工作;擬訂相關政策措施,推進製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工業設計與創意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引導企業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工業設計產業等新興產業發展。
(九)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市場拓展和合作交流;負責推進企業開展技術引進、國際化經營;協調推進「品牌、標准、專利」建設;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規劃和相關政策;協調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產業信息發布和相關行業准入許可事項;推進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指導機械冶金企業、輕工建材、紡織服裝、化工醫葯等行業管理辦公室工作;指導和管理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十一)協調、指導和服務企業發展工作;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投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扶持和監管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指導促進中小企業合作交流和市場拓展;負責國家、省、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項目工作;指導企業現代管理和管理創新;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素質提升和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十二)負責系統整合、統籌推進智慧城市相關重大基礎建設;負責協調推進智慧城市相關重大應用系統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擬訂全市信息化工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市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推進信息化帶動工業化、工業化促進信息化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的市場監管和服務能力建設;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電子商務和社會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應用。
(十三)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負責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協調和管理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承擔市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組織信息安全檢查、風險評估工作。
(十四)按照規定許可權、統籌規劃、管理全市信息網路基礎與公共信息服務設施建設;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推進全市政務和社會公共服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指導通信行業發展相關工作;承擔互聯網行業屬地管理相關職能;協助網路社會綜合監管體系建設。
(十五)協調和管理市國防科技工業;擬訂有關發展國防科技工業的扶持政策;配合做好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和軍品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推進軍民結合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經銷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機構職責
1、審議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議案;
2、向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屬於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職權范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議案;
3、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被認為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命令、指示和規章,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和規章,提出報告;
4、審議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質詢案,聽取受質詢機關對質詢案的答復,必要的時候向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
5、對屬於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職權范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
協助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監督權,對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議、決定貫徹實施的情況,開展執法檢查,進行監督。
③ 青海省經濟委員會的內設機構及職責
1、辦公室:負責經委(國資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政務運轉工作;承擔財務、信息、保密、安全、信訪、提案辦理、督查督辦、政務公開、計劃生育等工作。
2、綜合處(政策法規研究室):綜合研究工業與信息化及國有資產監管發展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定工業和信息化有關發展規劃、措施和辦法並承擔評估工作;研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國有企業改革發展重大問題,提出國有資產調整戰略和發展規劃;起草工業經濟、信息化發展和國有資產監管的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承擔經委系統依法行政和國資委系統法制監管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經委(國資委)系統和出資企業法制工作,負責指導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承擔工業和國有資產監管信息發布和宣傳工作;承擔工業和國有資產監管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3、工業投資管理處(技術進步與裝備處):根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固定資產投資和方向的建議;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審批、核准相關工作;承擔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工作;組織重大專項的實施;擬訂和實施重點項目前期、技術改造、重點工業項目計劃並負責管理和監督;擬訂和公布工業、信息業投資指導目錄並進行監督。
4、經濟運行局(省交通聯運辦公室):編制和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監測分析在全省工業經濟運行質量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組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煤、電、油、運等重大問題;負責重點地區和重點工業企業生產運行監控;負責地區總量調控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全省客貨運輸、聯運、郵電和春運組織工作;監測、分析、協調鐵路、公路、民航運輸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協調緊急情況下重要物資的生產、供應、進口和調運。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承擔全省煤炭經營許可監管職責;承擔省減輕企業負擔聯系會議辦公室職責。
5、中小企業發展局(非公有制經濟服務局):組織實施全省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起草扶持非公有制經濟及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提出中小企業結構調整、產業升級的指導意見,指導推動中小企業結構調整、產業升級的指導意見,指導推動中小企業跨地區、跨行業的交流與合作;推動完善服務體系,參與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的使用管理,負責鄉鎮企業統計工作。
6、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處:起草工業企業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法規規章;指導和推進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實施節能、節水及資源綜合利用重點項目工作;管理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指導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工業污染治理、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
7、行業指導處(省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全省裝備製造業、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發展規劃;指導裝備、冶金、有色、化工、建材、輕工、紡織、食品、醫葯等行業管理工作;協調國防科技工業工作,推進軍工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升級工作,監督國防科技工業建設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承擔民爆物品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承辦省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電力處:擬訂電力運行調控的政策措施,對全省電力行業實施行業管理;負責電力供應與使用的監督管理,擬訂一定時期內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協調發電、供應和用電中的有關問題;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和平衡電力資源;核發供電營業許可證;指導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參與電價調整和電力市場交易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省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工作;指導省電力行業協會工作。
9、企業融資協調處:組織研究並提出與工業經濟運行相關的財稅、金融政策;負責組織全省工業企業融資及專項資金審核、申報管理工作;協調金融機構解決工業企業信貸等問題;指導企業上市、發行債券、設立基金工作,提供企業直接融資服務;負責信用擔保體系的建設,監管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
10、信息化處:提出信息技術、電子材料、電子產品、軟體開發、企業信息化發展建議,協調信息產業發展重點中的重大問題,規劃全省信息產業發展並擬訂相關政策;參與信息產業投資項目審核;承擔電子信息產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協調跨行業、跨地區的互聯互通;指導協調信息化生產和傳統行業的信息化改造,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承辦省信息化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11、人事處:承辦經委(國資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省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組織工作;承擔目標責任制的考核、獎懲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經委(國資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經委(國資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1、產權管理處: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參與國有經濟布局和企業結構調整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的資產、股權和投資重組方案;審核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提出國有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辦所出資企業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依法承辦所監管企業國有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具體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上市方案;監督、規范國有產權交易。
2、企業改制改組處: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改組的政策和建議,提出指導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意見;擬定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的相關政策、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國有企業改制改組計劃,擬定企業合並、股份制改造、合資等重組方案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的組建方案;指導所監管企業主輔分離工作,研究擬定職工安置等方案,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所監管企業下崗職工的安置工作。
3、財務監督與評價處:負責所監管企業財務監督,組織實施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和稽核工作;擬定國有企業財務和資產管理制度及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核准和備案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重大財務事項的報備和資產事項監管;建立和完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並負責組織實施;承擔全省國有資產統計工作。
4、業績考核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依據授權對監管企業進行監督,提出業績合同等企業資產保值目標管理的方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擬訂考核標准,根據評價意見綜合考核所監管企業的經營業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的總體水平進行指導調控,規范企業勞動工資管理辦法,擬訂所監管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工資總額以及主要負責人的薪酬制度和期股權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重大決策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
5、黨群工作處(企業領導人管理處):承擔所監管企業當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業以及企業文化建設工作;協調指導人才、統戰、工青婦等工作;承擔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擬訂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方案;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外事工作。
6、監事會工作處:根據《國有監事會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承擔國有企業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有關督察專報、檢查報告的審核報送工作;組織開展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離任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④ 為什麼會成立經濟互助委員會
第二次世界大戰使前蘇聯和東歐各國的經濟蒙受了巨大的損失,戰後它們面臨著醫治戰爭創傷,迅速恢復和發展經濟的緊迫任務。東歐各國在經濟建設中希望得到前蘇聯的援助和支持,前蘇聯為了穩定東歐,也力求發展與東歐各國的經濟關系。1945~1946年間,前蘇聯與東歐國家簽訂了一系列經濟合作協定,進行各種貿易活動。這對前蘇聯、東歐各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起了積極作用。
1947年6月,「復興歐洲」的馬歇爾計劃提出後,捷、波、羅、南等國都准備參加。但是,前蘇聯揭露和譴責了馬歇爾計劃企圖控制受援國的陰謀,使東歐國家與前蘇聯一起拒絕參加馬歇爾計劃。美國企圖通過馬歇爾計劃分化東歐、控制東歐的目的沒有得逞,於是轉而在經濟上對東歐國家施加壓力,不僅取消了貸款,而且還策動西方國家對東歐進行經濟封鎖。
為了反擊馬歇爾計劃,進一步鞏固東歐陣地,前蘇聯採取了相應措施。1947年7~8月間,前蘇聯先後與保、捷、匈、波、羅等國簽訂了雙邊經濟貿易協定。這些協定被西方統稱為「莫洛托夫計劃」。與馬歇爾計劃相抗衡的「莫洛托夫計劃」的實施,便初步形成了以前蘇聯為首的東歐貿易圈,為後來經濟互助委員會的成立奠定了基礎。
⑤ 79年初地方政府部門有沒有經濟委員會
有
市革命委員會抓革命,促生產第一線指揮部",下設工業組;5月市革委機構設置定為五大辦公室,市革委第二辦公室為工業辦公室。
78年恢復成立市經濟委員會,繼續與工交政治部合署辦公,一套班子,兩個機構。
⑥ 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歷史沿革
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前身是1949年7月成立的武漢市財政經濟委員會,1954年市委將市財政經濟委員會劃分為市計劃委員會、市城市建設委員會、市財經委員會,並相繼建立紡織、交通運輸、建築材料、機電、輕工業等管理局,1959年3月設立市工業生產辦公室,作為市委、市人委領導工業生產的辦事機構,與市計委合署辦公。1960年3月在武漢市工業生產辦公室基礎上設立武漢市經濟委員會,文革期間被撤消,1980年6月恢復武漢市經濟委員會名稱,管理全市工業和交通運輸工作,內設16個處室。1990年6月成立了中共武漢市委工業工作委員會和中共武漢市工業紀律檢查委員會,經委主任兼工委書記,經委副主任均為工委委員,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後中共武漢市委工業工作委員會於2001年8月撤消。1997年武漢市實行工業局改制,撤銷五個工業局,同時在經委內成立紡織行業管理辦公室、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機械行業管理辦公室、電子行業管理辦公室、工行業管理辦公室。
2001年,市經委經歷了一次比較大的調整。劃入了產業政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企業改革、工業行業管理、電力行政管理、集體企事業管理、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環保產業和資源綜合利用等職能。劃出的職能有質量管理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放等。部分職能發生轉變,如將對國有、直屬工業企業為主的調控管理轉變為對全社會、各種經濟成分工業企業的宏觀管理;企業利用自由資金和商貸建設項目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不再下達年度經濟運行調控計劃;企業自營進出口由審批制改為登記備案制;不再審批全市性公司(企業集團),實行自動工商登記制度等。
2005年7月市經委再一次進行了職能調整。市經委原有資源綜合利用和環保產業、技術中心認定、產業政策、機電產品進出口審批、市場流通等職能分別劃出到發改委、外經局、商業局等部門,市經濟委員會對外加掛市中小企業發展局牌子。將市鄉鎮企業管理局職能並入市經濟委員會,撤銷市鄉鎮企業管理局。同時在經委內將原來的五大行業協會改組為行業促進辦公室。
2009年7月28日市委市政府實施政府機構調整,組建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掛市中小企業發展局牌子。將市經濟委員會、市信息產業局的職責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技術進步改造等職責,整合劃入新組建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將市機械工業促進辦公室、市紡織工業促進辦公室、市輕工工業促進辦公室、市化工工業促進辦公室、市物資工業促進辦公室並入新組建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不再保留市經濟委員會、市機械工業促進辦公室、市紡織工業促進辦公室、市輕工工業促進辦公室、市化工工業促進辦公室、市物資工業促進辦公室。
從1980年至2009年間,市經信委內設機構經過了20次大的調整,現內設21個機關處室。
⑦ 政協經濟委員會是干什麼的
【法律分析】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設置的專門委員會之一,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是全國政協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的工作機構。1、根據政協章程的要求,以及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制訂本委員會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做好年度工作總結; 2、組織委員認真學習政協統戰理論和有關經濟方面的知識、政策、方針,幫助委員不斷提高履行職能的水平; 3、廣泛聯系委員和各界人士,聽取他們對地方大政方針及其他政策、決策的意見,發揮民主渠道作用; 4、就全市經濟生活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座談討論、專題調查等活動,向政府及其他有關方面提出建議; 5、組織各種活動,積極為委員知情出力、履行職責創造條件;6、及時承辦常委會、主席會議交辦的各項任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六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
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