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經濟房
經濟適用住房:
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單套面積設定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實用效果。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折讓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1%~3%的管理費。經濟適用房以微利價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價由7項因素(征地折遷費、勘察設計費、配套費、建安費、管理費。貸款利息、5%以內的利潤)構成。出售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售價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以上幾項因素綜合確定。並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價銷售。
B. 什麼是一類經濟適用房,買賣需交哪些稅
一類經濟適用房是為低收入一些家庭的住房保障,以經濟價提供的住房。其土地是劃撥性質的,購買這類房的一般為達到經濟房住房標准本地戶口,年收入低於當地平均收入標準的家庭。
一類經濟適用房一般滿五年才能出售。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該房產只能按照原購買價格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家庭。而滿五年交易一次以後房本性質變更為商品房,需繳納稅費包括增值稅(滿兩年,免徵)、契稅(二套房,稅率為3%)、個人所得稅(滿五唯一,免徵)、綜合地價款(按成交價的10%,或按成交價減去原價後溢值的70%)。
C. 經濟適用房如何買賣 經濟適用房怎樣買賣
1、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但是前提是要住夠五年。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3、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D. 經濟適用房能買賣嗎什麼情況下可以買賣
什麼是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什麼情況下可以買賣?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據了解,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對於如何計算「住滿5年」的時間問題,專家指出:這是已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兩個證件可由購房家庭提供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的居住時間。
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每平方米2650元的經濟適用房,若按市場每平方米3600元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注意: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例如同樣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每平方米2650元的經濟適用房,在未住滿5年的情況下,只能以每平方米2650元或低於每平方米2650元的價格進行出售。並且,購買此套房屋的購房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此套房屋。
注意: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的,持區縣國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單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證明》,到建委開發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手續,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以上兩種情況的出售人都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5-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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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經濟房是什麼意思
經濟房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這類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於普通商品房,故又稱為經濟適用房。
經濟住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折讓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1%一3%的管理費。經濟適用房以微利價出售。
(5)什麼是經濟房怎麼賣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F. 什麼是經濟房
所謂的經濟房是經濟適用房,它是政府為了解決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對開發商減免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後,由政府定價並限定面積的一種房產,其成本略低於普通商品房,故又稱為經濟適用房;
經濟住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折讓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的管理費。經濟適用房以微利價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價由7項因素及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費、配套費、建安費、管理費、貸款利息、百分之五以內的利潤構成。出售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售價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以上幾項因素綜合確定,並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價銷售。
G. 什麼是經濟適用房在北京如何申請和上市交易
經濟適用住房(以下簡稱「經適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經適房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築標准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北京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由政府統一調配到各區,審核通過的申請家庭只能在戶籍所在區登記輪候,不能跨區域購買經適房。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人戶籍登記在本區,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需要年滿18周歲。
(2)申請人曾離婚,離婚年限原則上應滿三年。
(3)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且5年內沒有出售或者轉讓過房產。
(4)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總資產凈值符合規定的標准。
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目標、建設標准、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等,並組織實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經濟適用住房工作負總責,對所轄市、縣人民政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經濟適用住房工作的指導和實施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價格)、監察、財政、國土資源、稅務及金融管理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工作。
H. 房改經濟適用房怎麼買賣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房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經濟適用房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經濟適用房對於尚未住滿5年,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條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