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糾紛起訴多久開庭
法律分析:法律未作明確規定,起訴要多久開庭審理,但規定了審限,即審理的最長期限,簡易程序為三個月,普通程序為六個月。一般從立案之日起一個月內會開庭。一般經過立案、送達、組成合議庭、送達開庭傳票通知等幾個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Ⅱ 民事經濟糾紛多久開庭
法律分析:民事經濟糾紛多久開庭,應當根據案件情況進行確定。民事經濟糾紛立案後,人民法院多久開庭,法律沒有作明確的規定,開庭時間應當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情況進行確定,一般情況下,案件的情況比較簡單的,人民法院會盡快開通,案件的情況比較復雜的,開庭的時間會比較久,當事人去人民法院立案後,只需要等著人民法院的通知,人民法院會將開庭時間通知給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Ⅲ 經濟糾紛立案後多久開庭
經濟糾紛立案後一到三個月內開庭。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通知當事人,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至六個月內結束仲裁就是符合程序的。一般來說,在立案之後的一至三個月內就會開庭,可以注意留意仲裁庭下發的通知即可。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權益爭議,包括平等主體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因行政管理所發生的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
一、經濟糾紛有兩大類:
1.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
2.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間確立交易關系,共同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
產生經濟糾紛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結合我國經濟活動的情況。
二、產生經濟糾紛主要有以下三種原因:
1.進行經濟活動的依據不規范。市場主體在進行經濟活動時,其依據不規范是引起經濟糾紛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隨處可見,導致經濟合同履行過程無章可循,從而產生糾紛;
2.在進行經濟活動中,不嚴守規則,有些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不嚴格依法辦事,根據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訂立假合同,因而產生糾紛;
3.有關部門的行政干預,而導致經濟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九條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Ⅳ 一般合同經濟糾紛法院需要多久開庭
合同糾紛問題,法院立案後會在一個月內開庭,這類案件屬於民事糾紛,適用於民事訴訟的立案時效,法院立案庭接到材料之後,會在一周內決定是否立案,符合起訴條件的,會通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和地點。Ⅳ 經濟糾紛立案後多久可以開庭審理
經濟案起訴到開庭需要三十二天的時間,如果比較慢的話一般就需要二個月的時間才會處理完。
【法律分析】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經濟糾紛如果雙方協商不好完全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一起經濟案件從起訴到開庭也是需要一定的時間,這也為了方便執法人員進行合理的偵查,同時要有證據才能進行判刑,少則一個月,而對於多者的話一般就要幾個月的時間。經濟案件是一種較為頻發的案件,經濟案件,經濟法以及相關其他法律裡面有著非常詳細的規定。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 七十九、 第一百二十五條改為第一百六十八條,修改為:「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Ⅵ 經濟糾紛上訴案件一般要過多久開庭
法律分析:一般的經濟案從起訴到開庭最快需要32天。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起訴條件的,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Ⅶ 經濟糾紛開庭時間一般幾個小時
法律分析:一般的經濟案從起訴到開庭最快需要32天。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起訴條件的,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