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樣賠償公司經濟損失
1、員工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通常賠償損失的20%,而不是所有的損失。公司有權在您離職一年內要求您賠償哈
2、公司要有證據證明確有損失8000元,同時該損失確是因您工作失誤導致的(你自認也是哈);如果公司無確切證據的,你不需要承擔;
3、如公司因您工作失誤導致損失8000元,若您不是唯一責任人的,可以要求分擔損失。
㈡ 如何跟公司談判賠償
如果公司違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的經濟賠償金,是在本公司每工作滿一年,要求公司支付勞動者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以此類推,累計計算出經濟賠償金總額。能協商固然好,實在不能協商就走法律途徑。建議你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放心,勞動仲裁是免費的。仲裁請求看你是否願意在原單位繼續幹下去。繼續干就請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仲裁委一般是支持的,況且你單位只是效益不好,且沒有履行重大職工辭退報告與備注的職責。如果不想再單位繼續干,就主張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賠償金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㈢ 離職走後可以要求公司付賠償金嗎要滿足什麼條件
離職走後可以要求公司付賠償金嗎?要滿足什麼條件?
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員工辭職後,單位未在一個月內與其辦理辭職手續且無明確答復,員工繼續在單位工作,單位繼續支付其勞動報酬的,視為雙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辭職申請無效。主流觀點認為,勞動者因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提前發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到達用人單位即發生法律效力,意味著雙方的勞動關系立即終止。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不影響勞動關系已不復存在並被終止。
㈣ 如何向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賠償
一、向勞動保障監察機關投訴。
二、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需要通過勞動仲裁前置程序的勞動爭議糾紛,需要先行通過勞動仲裁程序。
㈤ 被辭退員工如何要求賠償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違法辭退或者被非過失性辭退的,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
1、與用人單位協商;
2、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對仲裁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被公司解僱怎麼賠償
1、公司提出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勸退員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2、公司違反規定單方面解僱員工的,公司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標准支付雙倍賠償金;
3、因勞動者存在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被解僱的,沒有賠償金。
㈥ 怎樣和公司要求經濟補償金
法律分析: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