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法佔用他人財產多少夠判刑
一般非法侵佔他人財產數額達到五千元以上就可能構成侵佔罪,會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侵佔罪屬於自訴案件,既可以到公安機關的經濟偵查部門報案,也可以直接到提起刑事自訴。
侵佔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侵佔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
【貪污罪】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 經濟犯罪金額標准坐牢
法律分析:經濟犯罪數額的認定標准經濟犯罪種類多,情況比較復雜;1、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侵佔罪的規定,即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行為。法定刑期,一般情節的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沒有規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具體標准,可能各省自己有標准,建議咨詢當地。高利轉貸罪和挪用公款罪是經濟犯罪中兩個比較典型的罪名,它們的量刑標准與經濟犯罪的量刑標准有相似之處,它們大多數以犯罪的數額去認定。但是高利轉貸罪是採用單位犯罪的雙罰制,而挪用公款罪不僅考察數額還因類型不同考察時間。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罪高利轉貸罪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自然人犯本條所定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2、單位犯本條所定之罪,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犯財產類犯罪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規定,對挪用公款案量刑時應注意以下問題: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末還的,以挪用公款一萬元至三萬元為數額較大的起點,以挪用公款十五萬元至二十萬元為數額巨大的起點。挪用公款情節嚴重,是指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或者數額雖未達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惡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嚴重影響生產、經營,造成嚴重損失等情形。馮軍勝律師補充:經濟犯罪量刑金額標准為多少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2、詐騙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為數額較大,詐騙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五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3. 經濟犯罪量刑標准
一、經濟犯罪處罰標準是什麼
1、經濟犯罪是一個概括性罪名,具體量刑依據犯罪分子觸犯的具體罪名及其犯罪情節或數額予以確定。經濟犯罪處罰標准具體如下:
(1)如犯侵佔罪的,依法應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侵佔數額巨大或存在其他其他嚴重情節的,則應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二、偷盜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為起點;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五千元至二萬元為起點;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對於達到盜竊數額標準的當事人,應當依法予以立案調查,並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