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家庭成員包括哪些
問題一:家庭成員包括哪些人 家庭成員包括:(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2)配偶;(3)未成年子女;(4)已成年但因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5)共同生活的已婚和未婚子女;(6)父母雙亡且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作為監護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7)在大中專就讀的已成年子女。
問題二:家庭成員指哪些人? 家庭成員是指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范圍內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家庭成員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時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孫子女及兄弟姊妹等。都是我們的家庭,包括自己的母親的兄弟姊妹和父親的兄弟姊妹也是家庭成員。
問題三:家庭成員有哪些? 家庭成員有:1 父母、2 祖父母:爺爺、奶奶、3外祖父母;外公、外婆 4 配偶;
5 未成年子女;
問題四:直系親屬是指哪些人、家庭成員是指哪些人、親屬是指哪些人? 親屬是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制而形成的社會關系。我國法律所調整的親屬關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親屬不等於家庭成員,有親屬關系的人可能分屬於多個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員並不絕對有親屬關系。根據親屬關系發生的原因,可以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類。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擬制血親,前者是指出於同一祖先具有血緣聯系的親屬;後者是指彼此本無該種血親應當具有的血緣關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條件,確認其與該種血親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的親屬,如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就是擬制血親。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系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系。血親還可以分為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後者是指彼此間具有間接的血緣聯系,除直系血親以外的親屬。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系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外祖父與外孫子女等。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屬於直系親屬,應屬於姻親。姻親是以婚姻關系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但不包括配偶本身。姻親可分為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和配偶的血親的配偶三種。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配偶;如兒子的妻子,兄弟的妻子。配偶的血親,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如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姐妹等。配偶的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配偶,這是一種間接的姻親關系;如妻子的兄弟的妻子。你所說的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就是上面三種中「配偶的血親」。旁系親屬:直系親屬以外在血統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嬸母等(以別於直系親屬的名稱)」
問題五:直系親屬包括什麼 父母,親生兄弟姐妹
問題六:家庭成員包括哪些人? 結婚前就是父母兄弟姐妹,結婚後就是夫妻孩子。
問題七:什麼是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 未成年結婚前,家庭主要成員為父母兄弟姊妹,主要社會關系為父母雙穿的家庭成員,比如爺爺,奶奶,叔叔,姑姑,外公,外婆,舅舅,姨媽。結婚後家庭成員是丈夫(妻子)兒女,主要社會關系是父母,兄弟姊妹,岳父母(公婆)。
問題八:家庭成員是指什麼具體? 家庭成員是指生活在一起的有婚姻和血緣關系的人,比如妻子丈夫,子女 父母.和一起生活的人!
問題九:被保險人家庭成員或其他組成人員包括哪些 一般是父母、子女、配偶。
問題十:家庭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包括哪些 家庭成員就是指直系親屬 , 即你的父母,親兄弟姐妹 ;主要社會關系,一般是指與發展對象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密切聯系的旁系親屬,如岳父母(公公、公婆)、伯叔姑舅姨等。
② 關於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申請表的家庭成員情況怎麼填
按實際填寫,統一戶口本為主。
家庭成員,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共同生活,是指一定的時間共同居住,生活事務中相互扶助的行為。
家庭成員特徵
(一)家庭成員,是近親屬。
(二)配偶、父母、子女是法定家庭成員,還包括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三)近親屬范圍,主要包括血親;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也包括姻親(配偶)。
(四)共同生活近親屬,是指一定的時間共同居住,生活事務中相互扶助的近親屬。一定時間性、生活事務中相互扶助性,是共同生活近親屬的關鍵詞(特徵),偶爾共同居住或生活事務中相互扶助的近親屬,不屬於家庭成員。
③ 家庭成員包括哪些人
家庭成員主要有母父女男,也包括指姥姥姥爺奶奶奶爺孫女孫男及親姊妹兄弟等。
都是我們的家庭包括自己的母親的姊妹兄弟和父親的姊妹兄弟也是家庭成員。在一個家庭內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緣關系、姻親關系或法律上的繼、養關系的人都是家庭成員。
法律分析:
家庭成員是指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范圍內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家庭成員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時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孫子女及兄弟姊妹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④ 家庭成員是指什麼人
家庭成員,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共同生活,是指一定的時間共同居住,生活事務中相互扶助的行為。
(4)家庭經濟成員是指哪些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是公民社會身份之一。如;工作就業、服役、入黨、提干、戶籍等,都是要填寫或登記家庭成員組成。
家庭成員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並應當履行法定義務。如;家庭成員中的撫養、扶養、贍養權利和義務,禁止歧視、虐待、遺棄等權利。
家庭成員,是新時代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開創美好、和諧家庭具體體現,小家和諧,國家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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