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魏建國幾百年間有哪些變化
北魏自建國以來,就定都於平城(今山西大同),經過近百年時間,形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經濟上,由於鮮卑族原來一直過著游牧生活,靠掠奪為生定居以後,盡管統治者也採取一些鼓勵耕種的政策,但終因平城地處邊塞,氣候寒冷,變化無常,農業生產條件較差。隨著人口日益增加,糧食供應時常發生困難。軍事上,由於北方少數民族柔然的勢力日漸強盛,平城常受到其威脅和騷擾,極不安全,對於經略力量較弱的南朝,又覺得過於遙遠,鞭長莫及。政治上,為了鞏固統治,他們需要進一步消除已經縮小了的民族界限,實行漢化政策,但舊都平城,保守勢力頑固,推行漢化政策的阻力很大。所以,為了把改革事業深入下去,必須遷都中原。
②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經濟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經濟
1、江南迅速開發,從江東擴展到整個長江流域,進而波及嶺南和閩江流域,三吳地區最發達,洞庭、鄱陽湖流域和 成都平原也是重要產糧區.
2、土地大量開墾,耕作技術進步,農田水利興修較多,農作物品種增多,單位面積產量提高.3、士族庄園經濟佔有重要地位.東晉南朝盛行士族制度,士族地主廣占田地,封山占水,建立起自給自足的庄園經濟.
4、北方相比,南方商品經濟相對比較活躍.
5、手工業也有長足發展.南方盛產青瓷,器皿形制美觀;蜀錦聞名遐邇.
必須明確的是,這一時期南方經濟發展水平盡管接近北方,但是還沒有超越北方
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經濟發展的特點
魏晉南北朝時期在我國氣候史上是一個相對寒冷期,自然災害頻發。這一時期北方游牧民族南下,黃河流域農業經濟受到破壞,人口南遷,我國江南地區得到進一步開發,中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出現了明顯的東移南遷端倪。本文初步分析了該時期社會經濟發展的特點,以幫助同學們復習好這部分知識。
一、北方黃河流域經濟的破壞與恢復
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長期動盪,政權更替頻繁,長安、洛陽等城市的繁榮景象遠不及漢代。西晉宗室諸王之間爭奪最高統治權長達16年之久的「八王之亂」,使社會經濟受到嚴重破壞,人口大量傷亡;同時,北方和西北的少數民族源源不斷地內遷,已經進入黃河流域的少數民族也繼續向中原推進,並紛紛建立政權,黃河南北千里之地,許多墾殖區演變成為牧區,農牧分界線南移,北方地區農業經濟受到極大的摧殘,社會經濟發展緩慢。
北魏統一北方後,經過孝文帝改革,北方的社會經濟有了較快的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領域,生產工具和耕作技術有了很大改進。同時,水利事業也不斷恢復和發展。北魏孝文帝曾下令,有水田之處都要通渠灌溉。隨著游牧民族的進入,北方畜牧業也有所發展。北方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使中原地區呈現出「百姓殷阜,年登俗樂」的繁榮景象。
二、江南地區進一步開發,南方社會經濟得到迅速發展
西晉懷帝永嘉年間,北方陷入少數民族的割據混戰,中原地區人民為躲避戰亂紛紛向四處流遷,形成一個個依籍貫聚集起來的流民群。南方是其主要遷徙區。317年,司馬睿以建康為都城重建晉王朝,史稱東晉。政權的穩定為經濟的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保證。在北來人民的影響下,一方面生產工具的較大改進及耕作技術的進步使得南方自然條件的優越性得到更好的體現;另一方面北方的小麥、菽類等農作物在南方大量種植,使江南地區由水稻一收轉向稻麥雙收,糧食產量大幅度增加,洞庭湖、鄱陽湖、太湖流域成為重要的糧食產區。江淮地區、太湖流域、成都平原的農業經濟有了較大發展,在長江流域出現了成都、江陵和建康三座區域中心城市。南方的手工業也有長足發展,如這一時期出現「灌鋼」技術。同時,南方的廣州由於海上貿易的興盛,以富庶稱雄於海內外。
在南北長期分裂對峙的形勢下,南朝各政權為了增強國力,鞏固自己的統治,大都比較重視發展生產,推行獎勵耕織、興修水利、安撫流民、減免賦役等政策和措施。魏晉南北朝時期對南方地區的開發為日後我國經濟重心的南移奠定了基礎。
三、南北經濟趨於平衡
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戰亂和人口的遷徙,北方黃河流域社會經濟曾幾度遭到破壞,但至北朝時期,各個政權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社會改革,北方社會經濟逐步恢復和發展,實現了民族大融合,為隋朝統一全國和隋唐經濟的繁榮奠定了基礎。同時,南方地區進一步開發,農業、手工業、商業都有一定的發展,尤以長江中下游地區更為突出。南方社會經濟的發展、繁榮使江南地區在全國的地位有所提高,南北經濟趨於平衡,這為後來南北統一和經濟重心南移創造了條件。
魏晉南北朝時期作為經濟重心由北向南遷移的過渡時期,其南北經濟趨於平衡的格局相比秦漢之時黃河流域是全國經濟重心的格局已有所變化,該時期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形勢為以後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東移南遷埋下了伏筆。
③ 北魏孝文帝改革後,北魏社會經濟出現了哪些重大變化這些變化對北魏社會歷史的發展又具有什麼影響
答案: 解析: 變化:由游牧經濟轉向農耕經濟。 影響:(1)經濟轉型,增加了國家收入;(2)促使孝文帝進一步接受漢族先進文化與制度,加速政權的封建化進程,鞏固了封建統治;(3)促進了民族大融合,使鮮卑族等少數民族成為漢族一部分,為中華民族注入了新鮮血液。
④ 北魏的經濟
西晉末年,拓跋部首領拓跋犄盧,被西晉封為代公,進而封為代王。東晉咸康四年(338),拓跋什翼犍即代王位,設官分職,制定刑法,國家機構逐步完備。拓跋部已經地進入奴隸主佔有制的階級社會。拓跋部建立北魏後,逐步邁入封建社會。
中國北方自西晉永嘉之亂(310)以後,經過十六國時期的戰爭破壞,百姓死於兵革,斃於飢饉,倖存的人口不足50%,中原地區一派凋敝景象。在北魏王朝一個半世紀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社會生產力逐步得到恢復和發展,。北魏統一北方後,經過各族人民長期的辛勤勞動和共同努力,生產關系得到了調整,生產有明顯的發展。特別是孝文帝改革後,自耕農民顯著增加,孝明帝正光以前,全國戶數已達五百餘萬,比西晉太康年間增加一倍多。農業、手工業都有顯著的發展。《洛陽伽藍記》稱北魏後期百姓殷富,年登俗樂,衣食粗得保障。在手工業方面,北魏後期煉鋼技術有新的成就,相州牽口冶(在今河南安陽)製成銳利的鋼刀。商業也逐漸活躍起來。孝文帝時,元淑為河東太守,當地許多百姓棄農經商。太和以前,北方商業幾乎處於停頓狀態,錢貨無所周流。隨著商業的發展,貨幣恢復流通,太和十九年,又重新鑄造「太和五銖」錢,規定此錢在京師及全國諸州鎮都可通行。宣武帝時,洛陽的商業相當繁榮,成為國際性的商業大城市。 孝文帝改革之前,北魏的稅收由部落貢納、牧民的畜牧稅為以及一般農民的租調為主, 其中農民的租調為最大收入。北魏規定租調稅收為「戶調帛二匹、絮二斤、絲一斤、粟二十石;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庫,以供調外之費。」。 不過這是個一般辦法,政府需要的時候可以增加徵收物品的種類和數量。租調是按戶收取的,戶的大小沒有限制,孝文帝改革之前,三五十家組成一戶的情形很普遍。除了這種一般性稅收外,政府經常因為戰爭而加開新稅,官吏因為沒有官俸,也常常以各種借口征稅,給百姓帶來很大的負擔。
徭役方面,兵役方面由鮮卑人擔任,因而兵役較輕。而力役的情況因為缺少史料,無法得知。只知道,為政府工作的工、雜役非常多。他們被編為隸戶、軍戶、營戶、府戶、綾羅戶、樂戶等等。
孝文帝改革後,為了給官僚機構提供俸祿,以減少官吏欺壓百姓。提高了稅率,魏孝文帝定每戶增調帛三匹、谷二斛九斗,充百官俸祿。 又在太和九年(485年)實行均田制,辦法大致有四項: 十五歲以上的男丁和婦人均可授田,男丁授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授田視輪休需要加倍或再加倍。如果有牛一頭則授田三十畝,最多四頭牛,多出的不授田。老少病殘或者缺乏男丁的家庭十一歲以上和有病者均授予半夫之田。奴婢一樣按照男丁和婦人的標准授田。授田不準買賣,年老或身死還田,但七十以上授田者不必歸還。 男丁授桑田20畝。桑田不必還給國家,可傳給子孫,也可以可賣出多於20畝的部分,也可買桑田補足20畝。產麻地男子授麻田10畝,婦人50畝,年老及身死後還田。 多餘土地可以借給農民耕種,政府嚴格控制農民遷徙,只允許遷往空荒地區。 規定駐地長官在所在地給予公田,刺史十五頃,太守十頃,治中別駕八頃,縣令郡丞六頃,不許買賣。 政府在均田制的基礎上重新規定了稅收制度,一夫一妻應繳納的租調為:「其民調,一夫一婦帛一匹,粟二石。民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婦之調;奴任耕、婢任織者八口當未娶者四;耕牛二十頭當奴婢八。其麻布之鄉,一夫一婦布一匹,下至牛,以此為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