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法自學怎麼學 書上知識點太多了。
經濟法,我運氣好給過了,這里吧,我不知道新教材改版沒有。
其實我估計你數應該看完一遍,習題做完一套了。
現在這個時候,你應該做歷年題,做模擬題了,
1.從中找出規律,是怎麼出題的。
2.找出歷年來,經常考的是哪些章節,也就是分數最喜歡出自哪些章節。
3.做得好與不好的原因,然後馬上調節,找出針對性的學習方法。提交材料,就不需要了,遇到這樣的,記少補記多,基本上考試不會出這么現成的題目給你去做。
定義,是最關鍵的,不要在這里吃虧,切忌不可編話來回答,那條例,只能按照原文寫出,所以建議你多動筆,自己寫在一些紙上。
之上我判斷你現在還沒有歸納,比如數字題,比如期限,人數等,這些都是偏簡單的。
是以登記生效還是不登記能否對抗善意第三人,這個對抗問題,也出現很多,比如物權法,企業破產法,都出現很多。
能歸納的地方就歸納。
歷年來重點章節都是物權法,企業破產法,證券法,合同法。
其次是公司法,然後票據法很久很久都沒考了。
如果你還有什麼不懂的問題,需要什麼MP3課件或者DOC講義,可以網路搜索一下「會計考友論壇」或者加我網路HI。
最後祝你考試順利,工作順利
B. 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科目有什麼特點
初級會計考試現在已經延期了,但是備考的考生還是不能有任何鬆懈,小編今天就來和大家說一說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科目有什麼特點?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初級會計職稱https://www.gaon.com/chuji/
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科目有什麼特點?
1、考察知識點的范圍比較廣
經濟法的考點是屬於那種比較細的,裡面的很多內容是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去看的,教材里的知識點很多,但是都是考試的時候會考到的,所以考察的范圍是比較廣的,但是很多考生都不太看教材,覺得知識點太多,就想看重點,這樣子對考生是不利的,一定要抽出一部分的時間看教材。
2、考點比較多比較細
像是消費稅的稅目和征稅范圍,歷年的試卷都有涉及,考點也比較多比較細,但多數都是教材裡面的內容,所以小編還是建議大家能夠花一定的時間去看教材,還要花一定的時間去背。很多知識點都是在教材裡面的,像是會計檔案的保存期限和增值稅的價外費用等,都是高頻考點。
3、考試難度
考試題目的難度大部分都是基礎題,很多題目只要有一點點的基礎都能回答上來的,難度主要是體現在綜合性方面,但是如果能夠好好的看教材,想要通過考試是沒有什麼難度的,畢竟經濟法這門課,主要還是在理解的基礎上加強記憶,主要還是記憶類型的科目,如果能夠在這個科目上花多一點的時間,那麼通過這門科目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綜上,《經濟法基礎》考試難度其實是不高的,主要還是看考生本人會花多長的時間在這門科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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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初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知識》答題技巧及策略
【導讀】初級經濟師考試科目分為《經濟法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其中《經濟法基礎知識》是很多考生取證路上的絆腳石,為了幫助大家取得更好的成績,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分享的關於初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知識》答題技巧及策略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5、客觀題答題技巧:
(1)單選題:
在選擇過程中有不少技巧,需要考生事先熟悉這些方法,在考試中靈活運用。
1、題眼法:「題眼」是指題干中的關鍵詞或關鍵符號,它具有提示信息的作用。一旦抓住了它,就能掌握選擇的依據。
2、歸類法:根據句意,把選項分組歸類,縮小范圍,提高做題的速度和准確性。
3、間接選擇法(逐一排除法):在知識點掌握的不是特別好,模稜兩可的情況下可採用排除法。具體有幾種情況適用:第一,有的選項根本沒看過,書上沒有相關知識點那這個選項就是湊數的,直接排除;第二,在單選題的四個選項中肯定只有一個是正確答案,若4個選項中有2個說的是一個意思,那麼立刻排除,正確答案將在剩下的2個選項中產生,我們得分的機會也提高了一倍。第三,若選項中有2個表達的意思剛好相反,那一般情況下,正確答案就在其中。第四,不符合常理或者違背規律的要予以排除。
(2)多選題:
多項選擇題有一定難度,考試成績的高低往往取決於多項選擇題的得分。多項選擇題每題的分值是單項選擇題的2倍,1道多項選擇題相當於2道單選題。所以應考者應抓緊時間,保證在考試時間內把所有的題目都做一遍,盡量把多選題做完。
多選題的一般情況下涉及的面比較廣,一道題目下有5個選項。正確答案的個數在2-4個,不會出現5個全部正確的可能性。評分標準是錯選,多選均不給分。漏選可以按照相應的分值比例進行給分。例如:一道題目中有4個選項是正確的,你選擇了3個,並且這3個全是正確的,那麼你可以得1、5分。遵循謹慎性的原則,我們應選擇最有把握的,寧可少選也不要選錯,寧「缺」勿「濫」。另外,在5個選項中如果遇到截然相反的說法首先排除一個錯誤的,正確的答案再從剩下4個中選擇。
如果遇到題目中出現的知識從來都沒看過或接觸過,針對這種完全沒有思路的題目,不要浪費時間,直接從選項中選擇答案,但一定不要空著不選,做錯題目也不會倒扣分,所以答題卡要全部填塗。
以上就是小編今天給大家整理發布的關於初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知識》答題技巧及策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更多初級經濟師高分沖刺技巧,盡請關注環球快問。
D. 經濟法總是記不住,怎麼辦
1.規律記憶法
從宏觀上看中級會計職稱各個章節的知識點似乎沒有多大練習,但是這些知識點之間都存在內在聯系,找出規律性的東西來進行記憶。就像大家一開始備考中級會計職稱是都會先學習中級會計實務,因為這個科目是經濟法和財務管理的基礎,其他兩科很多的知識點都涉及中級會計實務的內容。因此,掌握各個科目之間的規律,很多記憶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2.歸類記憶法
根據知識的特徵及其內在聯系,進行歸納分類,以便幫助考生記憶大量的知識。以時間為特徵。如:我國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公司上市的條件之一:公司開業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以百分數為特徵。如:公司制企業的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的10%提取。以金額數字為特徵。如: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萬元。
3.列表記憶法
性質相近的內容,為了防止混淆,可以通過列取表格的形式來加深理解,這樣形象直觀,便於掌握。如:購買債券和發行債券的溢價、折價攤銷的賬務處理。無論發行或購買債券,支付和收取的利息,均按票面價值乘以票面利率計算,高於或低於面值的溢、折價攤銷,調整其在借貸雙方的方向和科目名稱。
4.重點記憶法
隨著我們學習的中級會計職稱知識也越來越多,考生要想全面記憶,既浪費時間且記憶效果不佳。因此,建議考生學記憶重點內容,在記住了重點內容的基礎上,再通過聯想等方法便可記住其他內容了。這樣去記,減輕了考生的記憶負擔,提高了記憶效率。
5、編口訣記憶法
利用漢字諧音編順口溜將所要記憶的內容濃縮成一兩句話,便於理解掌握。如經濟合同的內容可以編成「一標兩量價酬金,履期方地違責任」。短短兩句話,囊括逐項內容,言簡意賅,通俗易懂,稍加聯想,內容便心知肚明了。
E. 中級經濟師法條太難 這些技巧幫你攻破
【導讀】什麼是中級經濟師法條?自然是中級經濟法中的法律條例的考察,盡管不是很難學,但是對於考生來說卻是最難懂的,如果都讀不懂,何談理解記憶呢,那麼中級經濟師法條學習技巧?如何攻破難學的法條呢?
1、死記硬背不可取
每到臨考前兩三個月總會有考生咨詢臨時抱佛腳,突擊背誦能不能通過考試,答案明顯是不可能的。任何成功都不是偶然取得的,想要通過考試僅靠考前死記硬背是不能的,更何況上百條法文一口氣都背下來談何容易。
應對法文更好的方法是,了解法文背後的故事,從法理入手,以通常理解和生活中的例子去記。在中級經濟法考試當中,主觀題最好能復述原文的85%以上,建議考生將法文中的關鍵詞必須記住,其餘的內容盡量做到與原文保持一致。
2、上課和做題相輔相成
部分考生會選擇報班的方式提高自己的學習效率,在經濟法的課堂上,考生需要聽懂授課老師講解的案例,活學活用,爭取在課堂上理解消化。跟著授課老師的進度,把一長段法文中的重點和關鍵詞標注出來,成為以後沖刺階段的復習依據。
俗話說「光說不練假把式」,想要真正檢驗自身的學習成果,必然需要做題。做題不僅能驗證考生的學習成果,也能起到查缺補漏的作用。僅以經濟法科目為例,教材中大篇幅的法文考生是都能做到認知其本質,是否能做到舉一反三,可通過做題來驗證,大量的案例變幻莫測,考生是否能直擊重點把握出題者的意圖。
3、中級經濟法答題技巧
考試中常見的有三類題型,第一類純考查法律原文,難度較低,偏基礎;第二類考核計算,例如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中會出現大量計算,但難度並沒有財務管理那麼高;第三類考核案例題,此類題型靈活多變,難度較大,需要考生平時多做題,否則難以掌握。
第一類考題僅需要考生認真看書,記住關鍵詞;第二類需要考生掌握稅法原理,不能死記硬背公式;第三類考題需要考生掌握法文背後的故事。
關於中級經濟師法條學習技巧,就給大家介紹到這里了,當然雖然難學,卻是考試必考的內容,所以一定要掌握一定的學習技巧,如果學習還是存在問題,那麼建議大家還是報一個輔導班,跟著專業老師進行學習,加油,你會成功的!
F. 中級會計師考試之《經濟法》的特點和難易程度
一、《經濟法》基本特點
一般來說,考生都認為《中級會計實務》最難,因為其涉及的經濟業務較多,綜合性較強。尤其是長投、合並報表、所得稅、金融資產這些難點,更是增加了大家對這個科目的畏懼心理。《財務管理》因為公式復雜、計算量大,也是令很多考生頭疼,被廣大考生列為第二難科目。而《經濟法》內容最少,也比較基礎,雖然需要大量記憶,但凡一說只要背背怎樣的考試,考生都認為比較簡單,備考花的時間也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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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濟法》難易程度
但是真的是如此嗎?據我了解,《經濟法》科目成績在80分以上的考生佔比很少,比《中級會計實務》和《財務管理》要少得多,只是相對來說,《經濟法》的通過率要高一些,也就是說《經濟法》科目成績在60到80分的考生佔大半。所以說,並不是《經濟法》簡單一些,只是他的通過率高一些,反而像這種冗雜知識點多的科目更不要放在後面復習,因為後期很有可能記不了那麼多內容,從而影響備考心態,使自己備考效率不高,這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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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2022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背誦技巧有哪些
一、《經濟法》科目特點
中級會計《經濟法》科目特點是考察的深度並沒有很深,但考查范圍比較廣,並且知識點多、雜、細、枯燥。中級會計《經濟法》科目的內容可以分為經濟法和稅法兩大知識體系,其中經濟法這部分稍微簡單一些,考生們只要記憶清楚就沒有多大問題。而稅法部分知識點學習難度就要高一些,考察計算較多,需要考生花費一定時間和精力去弄懂這部分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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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了解重點章節
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的重點章節有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四章物權法律制度、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金融法律制度。對於這些重難點章節,考生們需要認真對待,逐一攻克這些知識點,把該拿的分數都拿到。同時也要多做真題和模擬測試來檢驗對知識點的掌握程度,及時進行查漏補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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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經濟法如何背誦知識點
經濟法通常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個是經濟法規,另外就是稅法。
對於經濟法規應掌握如下方法:
第一、學習經濟法要懂會計。
因為經濟法裡面有會計法規,如果不懂會計,對經濟法的理解不是很透徹。
第二、學習經濟法需要記憶。
經濟法和會計法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它需要大量的記憶,而且對於這種記憶必須明確,應當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絕對不能死記硬背。
另外,對於經濟法中的關於稅法部分,首先要把稅目、稅率以及稅費的運算掌握好,只有這樣,在學習稅法的時候才能做到舉一反三。總之,學習經濟法,需要記憶的知識點很多。有些同學有時候會覺得很枯燥,死記硬背,覺得難度很大,其實經濟法應該在比較的基礎上記憶。其他規定的條目,建議考生在記憶的時候進行對比分析,找出某些相同點和不同點,對於不同點的內容重點記憶。這樣通過對比學習的方法,可以加深記憶,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經濟法基礎》這本書中的術語以及表達都非常嚴密,所以在學習的過程中還應當反復記憶,以達到在考試中游刃有餘。
I. 學習經濟法過程中有哪些難點,怎麼克服這些困難
一、考情分析,學習方法應以聽課為主
通過分析歷年來的考試情況,不難看出,試題越來越靈活,試卷中客觀題部分佔75分,主觀題部分佔25分,其中最難的部分就是40分的多選題了,所以,單靠押住綜合題是很難過關的。我們的學習方法應側重於客觀題部分(包括單選、判斷、簡答、綜合),通過聽課,60分的內容能夠得到解決,另外40分的內容則應聽課加記憶,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切勿死記硬背。總之,經濟法應以聽課為主。
二、教材調整,重點變化大
自2007年起,會計職稱考試教材進行了大幅度調整,由原來的12章調整為9章,所以各章的考試分值也相對平衡,基本上轉變為章章重點。
三、經濟法的學習法
通過聽老題的課和各個考試過關者介紹的個人學習方法,我總結了以下學習方法,供大家參考。
1.認真聽課
大家都是成年人,參加考試都不容易,有家、有事業,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學習時間都是靠擠出來的,而且一般報職稱一報就是3門或2門,因此,我們是不可能把大塊的時間劃出用於學習經濟法,大部分時間都用於學習實務和財務管理,所以,我們大家應該有較高的學習效率,有較好的學習效果。
在學習課件中,老師所講的重點幾乎涵蓋了90%以上的考試內容,所以,只要我們認真聽課,用心聽課,過關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2.課後復習,注重總結歸納
聽課後,應認真歸納總結,可以自己製作一些表格,加深記憶,真正將知識變成自己的,這樣掌握得更牢固,記得更深刻。課後復習時,只復習不會的內容,會的就省略了,盡量不要重復復習,節約時間,提高學習效率。
3.做題要精,以典帶面
聽課復習後,不要忙於做題,當下聽完,誰都會做。可以過兩天再做前幾天學習過章節的習題,這樣很容易發現不會的問題。題不在多,而在於精,歷年考題是習題中再精典的習題了,也是必做且應認真分析總結的習題。做題後,要注意總結考點,明確解題思路,以典帶面。做錯的題,應記下來,之後反復做,錯題會逐漸變少,當然自己掌握的知識逐漸增多。
J. 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總結(2)
2017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總結
(二)仲裁的適用范圍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下列糾紛不能提請仲裁:
1.關於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2.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3.下列仲裁不適用於《仲裁法》,不屬於《仲裁法》所規定的仲裁范圍,由別的法律予以調整:
(1)勞動爭議的仲裁;
(2)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
知識點:仲裁的基本原則
1.自願原則。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由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2.合法合理原則。依據事實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的原則。
3.獨立仲裁原則。仲裁機關不依附於任何機關而獨立存在,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4.一裁終局原則。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不予受理。
知識點:仲裁機構
1.仲裁委員會性質:民間性組織
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設 區的市設立。——不實行地域管轄
仲裁委員會獨立於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仲裁委員會之間沒有隸屬關系。——不實行級別管轄
2.仲裁委員會組成: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員7~11人組成。仲裁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法律、經濟貿易專家 不得少於2/3.
知識點:仲裁裁決
1.《仲裁法》規定,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
2.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員或者1名仲裁員組成。由3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當事人約定由3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1名仲裁員,第3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當事人約定由1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當事人沒有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庭組成後,仲裁委員會應當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3.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迴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迴避申請: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
(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3)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
(4)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
4.仲裁應當開庭進行。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
5.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6.當事人申請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撤回仲裁申請後又反悔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7.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8.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少數仲裁員的不同意見可以記入筆錄。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9.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仲裁庭只能調解和裁決,無權強制執行。
知識點:民事訴訟
(一)民事訴訟的適用范圍
1.因民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等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糾紛、房產糾紛、侵害名譽權糾紛等。
2.因經濟法、勞動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發生的爭議,法律規定適用民事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如企業破產案件、勞動合同糾紛等。
3.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選民資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蹤、死亡等非訟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決的債務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決的宣告票據和有關事項無效的案件。
(二)審判制度
1.合議制度。
(1)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除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外,一律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
(2)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應當是3人以上的單數。
2.迴避制度。指參與某案件民事訴訟活動的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是案件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或者與案件有利害關系,或者與案件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不包括證人)
3.公開審判制度。法院審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當公開進行。
不論案件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4.兩審終審制度。一個訴訟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判後即終結。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我國法院分為四級:最高法院、高級法院、中級法院、基層法院。除最高法院外,其他各級法院都有自己的上一級法院。
(1) 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2)對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如果發現終審裁判確有錯誤,可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序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