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糾紛搶車如何判刑
因經濟糾紛引起的搶車可能會涉嫌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2. 因經濟糾紛被對方六個人毆打被搶去一百塊錢算搶劫嗎
法律分析:算搶劫,屬於違法行為,金額不大,性質不算特別惡劣的屬於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造成人員傷害等惡性行為的,違反刑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3. 因經濟糾紛搶劫屬於什麼性質
法律分析: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犯搶劫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⑴入戶搶劫的;
⑵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⑶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⑷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⑸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⑹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⑺持槍搶劫的;
⑻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4. 有經濟糾紛對方搶東西構成什麼罪
有經濟糾紛對方搶東西可能會構成搶奪罪;如果對當事人的人身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則構成搶劫罪。存在經濟糾紛,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因經濟糾紛搶對方的東西,屬於侵犯他人私人財物的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
有經濟糾紛對方搶東西可能會構成搶奪罪或者搶劫罪,具體定罪需要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做出判斷。搶奪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法律文本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在此點上本罪與搶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屬單一客體。本罪的犯罪對象是一般的財物,如金錢、物品等,不包括槍支、彈葯、公文、證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則不構成本罪。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具有將公私財物非法佔有的目的,如果沒有這樣的故意內容就不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