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中級會計職稱的經濟法有哪幾章
一共八章
1、總論
2、公司法
3、其他主體法律(個人獨資、合夥企業、外資企業法)
4、證券法
5、合同法
6、增值稅和消費稅法
7、企業所得稅法
8、相關法律制度(雜,國有資產、外匯、價格、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
重點是2、3、5、6、7章節
希望對你有用
B. 注會的經濟法什麼章節
注會經濟法主要一共八章:
1、總論 2、公司法 3、其他主體法律(個人獨資、合夥企業、外資企業法) 4、證券法 5、合同法 6、增值稅和消費稅法 7、企業所得稅法 8、相關法律制度
C. 經濟法基礎共多少章多少頁
樓主下午好!學派壇壇很高興在網路知道上為樓主答疑解惑!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2016年經濟法基礎教材總共7章,除去目錄正文內容共402頁,教材具體的變動這里有http://www.studypay.com/caikuai/chuji/2015/34052.html?unionid=128&item=0
新增、刪除、減少的內容很多,樓主可以去看看,做到瞭然於心。樓主加油,更多問題歡迎交給學派!
D. 《經濟法》這門課程有多少章節
《經濟法》這門課程有11章內容,包括:第一章經濟法的產生與發展、第二章經濟法的概念、本質和基本原則、第三章經濟法的地位和體系、第四章經濟法的制定與實施、第五章經濟法主體制度、第六章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章反壟斷法、第八章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章規劃和產業法、第十章財稅法、第十一章金融法。
E. 有誰知道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哪幾章是重點呀,快考試了來不急細看了
我也是今年考 老師劃了重點章
會計實務第一章占考試的30% 重點中的重點 第七章20% 其餘幾章幾乎10%左右
經濟法第3.4.5章都重要
很多我到現在都記不住 不過一起加油了
F. 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有幾章
您好,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的《經濟法》一共有8章,分別是:
第一章 總論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章 其他主體法律制度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六章 增值稅法律制度
第七章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第八章 相關法律制度
祝您輕松過關!
G.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重點章節是哪幾章
第三章支付結演算法與制度還有「第八章勞動合同法與制度」以及「第四章、第五章流轉稅和所得稅的法律制度」。
票據的一般規定當中,主要包含票據的特徵及當事人,需要各位考生理解記憶,對後續學習票據有著一定基礎性的作用;在票據權利方面,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具體情況需要結合案例進行掌握,經常會在不定項選擇題目當中出現;票據行為中的背書、保證和承兌是亘古不變的明星考點。
初級會計考試注意事項
初級會計考試報名審核一般在一周之內就會有結果,審核成功之後考生需要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繳費。如果會計信息審核一直不通過,可以看身份證信息是否真實有效。
由於各地區政策不一,初級會計考後審核後領取證書的時間也不一致。部分地區的考後審核與證書領取時間是一致的,考生通過考後審核現場即可領取證書。也有部分地區考生在通過考後審核後,領取證書要等主管機構通知。
H. 《經濟法概論(第二版)》這門課程有多少章節
《經濟法概論(第二版)》這門課程有8章內容,包括:第一章法學概述、第二章合同法、第三章物權法、第四章公司法、第五章競爭法、第六章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章財政預演算法、第八章金融法
I.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有多少章
一共八章 1、總論 2、公司法 3、其他主體法律(個人獨資、合夥企業、外資企業法) 4、證券法 5、合同法 6、增值稅和消費稅法 7、企業所得稅法 8、相關法律制度(雜,國有資產、外匯、價格、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
J. 中國經濟法全文
第一章.競爭法
競爭法是由三個法律所組成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拍賣法》、《招標投標法》。
三者相比較,《反不正當競爭法》更重要一點。
《拍賣法》
本部分在司法考試中最典型的出題方式是「依據拍賣法,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不正確的)?」
重點內容是拍賣規則,尤其是拍賣法的特有規則。
一些細小的知識點:法定公物的拍賣;拍賣企業的法定最低注冊資本金為100萬元人民幣;在拍賣活動中有三方當事人——拍賣人、委託人和競買人,需要注意三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及三方所具有的權利義務。
《招標投標法》
重點掌握:必須招標的范圍。
中標通知書的法律性質,其發出即生效。
在招投標的過程中關於分包的情形,及責任承擔的問題。
第二章消費者法
本章由兩個部分構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
關於二者的區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維護的對象是確定的,貫徹特殊保護原則,是對弱勢群體進行保護的法律,其立法主旨在於消費者的受損權益如何救濟,而不是具體責任由誰承擔的問題。因此,只有是消費者的身份才能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產品質量法》
最重要的是產品責任的承擔的問題。
①產品的涵義。
②生產者和銷售者對於產品質量的具體義務的種類。這些義務包括產品質量的內在要求如安全性、實用性、明示性等。
另外還包括包裝標識義務、不作為義務等。
③承擔產品質量責任時,有兩種路線:一條路線是從責任的分擔的角度來看,即當產品責任發生的時候,關於責任的分配遵循「生產者的嚴格責任」和「銷售者的過錯責任」兩個原則。這里需要重點掌握生產者的嚴格責任和除外情形(如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將產品投入流通時所存在的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等)。
第三章銀行業法
《商業銀行法》
(所謂的商業銀行,是指國家要進行特別監管的特殊的金融企業。)
在我國現行體制中,對商業銀行進行管理的機構有兩個,一是作為中央銀行的中國人民銀行;二是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考生應理解二者各自所監管的范圍。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①中央銀行與銀監會的分權。
②監督管理的對象。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2條有非常明確的規定。
③《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22條(「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對下列申請事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決定不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非常明確的規定了監管機構的審批時限。此為立法上的一大進步,防止濫用監管權力。
第四章證券法
《證券法》
與《公司法》的結合的問題。
關於股票、債券的發行,股票的上市、暫停和終止,在《公司法》均有規定,而沒有關於證券交易的相關規定。因此《證券法》中關於證券交易行為的規范,是需要掌握的內容。
第五章財稅法
財稅法由稅法(又分為稅收程序法與稅收實體法)、會計法及審計法組成。
稅法
稅收實體法涉及各種稅種,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重中之重又是個人所得稅,因此,關於個人所得稅里的納稅人、征稅對象、稅基、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稅收減免等等應注重掌握。關於稅收程序法里,主要是《稅收徵收管理法》,其重要的知識點為:
①在該法修訂以後,一個重要的知識點「納稅人繳納的稅雖然是無償的,但是納稅人在整個稅收征納的過程中是有權利的」。
②注意掌握稅款徵收中的基本制度,如征納期限制度、應納稅額的確定的制度、稅款徵收的保障制度等。
③在該法修訂後,加了一個「稅收優先權制度」,其具體的內容為:稅收優先於普通的債權,在特定的情況下優先於有擔保的債權。
優先的程度為: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應當優先於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來執行。
會計法
重點為會計核算的要求——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的處理問題。
審計法
隨著我國審計風暴的來臨,審計法可能會受到司法考試的關注。
重點掌握審計法的調整范圍、審計機關的職權及在特定情況下的審計程序。
第六章勞動法
重點問題:
①勞動法的適用問題。
②勞動合同的解除權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合同解除權是不同的。勞動者享有更多的勞動合同解除權,而用人單位的解除權是受到嚴格限制的。
③勞動爭議仲裁和仲裁法里的仲裁是不同的。勞動爭議的仲裁主要解決的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糾紛的,因此仲裁法中的一些仲裁規則是不能在勞動爭議仲裁中適用的。
第七章土地法和房地產法
本章實質是兩個法律,但是卻密不可分,原因就在於我們國家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所有權是分離的。
《土地管理法》
①土地的所有權。
②土地使用權的取得。
國有土地取得使用權的方法是兩種,一種是出讓,一種是劃撥。出讓的方式、期限,出讓土地使用權的限制,如何取得劃撥的土地等問題需要掌握。
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取得主要是按用途來確定的,土地的用途不同,取得的方式也不同,(耕地—承包,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經營權也是復習的重點。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當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等權屬問題解決了之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對來說就會比較容易掌握了,最重要的知識點是:哪些房地產不得轉讓,尤其是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什麼情況下不可以轉讓,即不符合法定條件時,比如未交出讓金等;此外,不允許炒賣地皮。
在整個的房地產開發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由於未向國家交足出讓金或者未交出讓金,在獲得後若想進行開發經營以盈利,則在這個過程中所獲得的土地的收益部分,必須上繳給國家,此處涉及到國有資產或者國家權利的保護問題。此外,在復習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法條時,還應注意的是房和地,雖然它們是一個土地的使用權,但它們是合並在一起的,是一個不可分割的主體。
第八章環境保護法
環境保護法在現實經濟生活中變得越來越重要,但是環境保護法本身可考的條文不是特別多,因此它的重點內容特別容易勾畫出來,准確來講,本部分最重要的內容就是環境特殊侵權責任,此外還應注意環境糾紛的解決問題。
1、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制度。環境保護法確立了非常多的制度,比如環境規劃的制度,清潔生產的制度,對此至少要了解哪些制度屬於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制度,在對這些制度基本了解的情況下,重點掌握:三同時制度、排污收費制度、限期治理制度。
2、環境法律責任問題。在這里常被考的知識點是環境民事責任。環境民事責任作為一個特殊的侵權,它是一個嚴格責任,這意味著它不問行為人的過錯程度。
(10)經濟法多少章擴展閱讀;
有關確立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其他經濟實體的經濟法律地位,以及調整他們在經濟管理過程中和經營協調活動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統一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