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共同開創中哈關系又一個黃金三十年,中蘇關系從古至今經歷了怎樣的變化
在歷史中,中國與周邊的國家都建立了近親的關系,這是我們外交策略的第一步,而今天我們要來說的便是哈薩克與我國的關系,從古至今究竟經歷了怎樣的變化呢?
在歷史中,各個國家都有著必要的因素去牽制。因為很多國家的擴張,就是在掠奪中建立起來的,所以有些人慣性於將自己的手深到世界各處,以便掌控在自己手中,有著最高的發言權。而隨著和平時代的持續發展,各個國家彼此之間的合作,將以和平為代表。
2. 中蘇關系的發展史經歷哪些階段
50年代,中蘇結盟時期。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對新中國的確立和生存具有關鍵的意義。蘇聯誠心幫助了我們。結盟本身表明中國處於被保護的地位,中蘇關系是不平等的,1950年的中蘇條約也是不平等的。
60年代,從分歧到分裂。分歧從何開始,一般認為是思想意識上的分歧,其實深層次的原因是國家利益的矛盾。從國際關系的角度看,中國首先跳出了兩極格局,這是一個創舉。
70年代,反帝反修,到反修統一戰線。表面上的思想意識分歧,實際上是我國國家安全利益同蘇聯大國沙文主義之間的對撞。
80年代,關系正常化的十年談判。中國堅持提出的「三大障礙」問題,是為國家建設創造外部環境的戰略考慮。
3. 中蘇結盟的歷史背景,談判過程及其對冷戰的影響
1950年2月14日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宣布:「締約國雙方保證共同盡力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期制止日本或其他直接間接在侵略行為上與日本相勾結的任何國家之重新侵略與破壞和平.一旦締約國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與日本同盟的國家之侵襲,因而處於戰爭狀態時,締約國另一方即盡全力給予軍事及其他援助」;「締約國雙方均不締結反對對方的任何同盟,並不參加反對對方的任何集團及任何行動或措施」;「締約國雙方根據鞏固和平與普遍安全的利益,對有關中蘇兩國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國際問題,均將進行彼此協商」;「締約國雙方保證以友好合作的精神,並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及不幹涉對方內政的原則,發展與鞏固中蘇兩國間的經濟與文化聯系,彼此給予一切可能的經濟援助,並進行必要的經濟合作.」 其背景是蘇兩國、兩國共產黨在當代世界和當代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所具有的特殊地位,從而使得中蘇關系及其影響也在當代世界政治和當代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發展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因此,中蘇關系——無論是友好,還是惡化,都會對當時的世界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產生重大、廣泛和深遠的影響.
四十餘年中蘇關系的歷史已經表明,中蘇關系的發展變化,尤其是中蘇雙方的論戰和對抗,不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蘇兩國國內歷史進程和歷史面貌的發展,影響了當代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和世界社會主義歷史面貌的巨大變化,而且還影響了當代世界政治格局的巨大變遷.研究和總結世界上兩個最大的社會主義國家和兩個最大的共產黨四十餘年相互關系的經驗教訓,這對於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發展和世界社會主義的前途是十分有意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蘇兩國關系一直帶有突出的黨際關系色彩,即黨的關系密切,國家關系就友好;黨的關系終止,國家關系也即名存實亡.而在中國和蘇聯的政治體制下,領袖作為決策者高度介入外交活動.
4. 建國後中國和蘇聯有哪些合作項目
新中國成立前夕,黨中央曾派出以劉少奇為團長的高級代表團訪問蘇聯,並與蘇聯達成初步協議:蘇聯將給予新中國3億美元的貸款,並選派200餘名高級技術人才到中國進行技術指導和援助。1949年年底,周恩來、毛澤東先後赴蘇,就中蘇政治、經濟、技術合作及中國利用蘇聯資金、技術等重大問題與斯大林商談。1950年2月,中蘇簽訂《關於蘇聯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由蘇聯向我國提供總數為12億舊盧布(摺合3億美元)的長期優惠貸款,年息是1%,分5年給付,10年還清。同時,在重大建設項目上,蘇聯將幫助中國設計、提供成套設備和主要建設物資。
此後,從1951年到1957年,中蘇兩國政府又簽訂了10筆貸款協議,其中一筆為無息,9筆為年息2%,償還期2年-10年。上述11筆貸款的總額為12.74億新盧布,摺合人民幣53.68億元。其中,用於購買軍事裝備物資和支付蘇聯移交旅順、大連等軍事基地設施、物資的費用佔76.1%,用於購買經濟建設設備物資的費用佔23.9%。
在這幾年時間里,我國接受蘇聯援助的項目共計400多個,其中包括鋼鐵聯合企業、有色冶煉企業、煤礦、電站等156項重點工程。在蘇聯及東歐國家的資金、技術、人才的支持下,我國建立了一批為國家工業化所必需的基礎工業,為新中國建立比較齊全的工業和國民經濟體系打下了最初的基礎。
然而,隨著蘇聯大國沙文主義政策的露頭,中蘇關系逐漸緊張並惡化。1959年6月,蘇聯領導違反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停止對中國的貸款、技術和人才援助,中止和撕毀已經簽署的合同,同時撤走專家,提前逼債。中國政府和人民頂住壓力,同甘共苦,勒緊褲帶,於1964年將全部貸款提前還清,共計57.42億元人民幣,其中本金53.68億元,利息3.74億元。1968年底,國內公債也全部還清,從此,我國進入了一個長達12年的既無內債、又無外債的「無債一身輕」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