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仲裁委就是不出裁決書,一直拖,怎麼操作才有好效果
用人單位拒絕里過去勞動仲裁文書的,可以通過留置送達或者郵寄送達方式進行送達。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第47至51條規定文書的送達有以下幾種方式:
1、直接送達。仲裁委員會送達仲裁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親屬簽收;已向仲裁委員會指定代收的,交代收人簽收;受送達人方是企業或單位。
又沒有向仲裁委員會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負責收件人簽收。仲裁文書送達後,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字或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2、留置送達。受送達人拒絕接受仲裁文書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組織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執上證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蓋章,把送達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處,即視為送達的,稱為留置送達。留置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效力。
當事人因拒收裁決書,在法律規定的15日內未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將喪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權力,而裁決書即產生法律效力。
3、委託送達或郵寄送達。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委託送達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代為送達或通過郵局送達。郵寄送達,以掛號查詢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1)經濟仲裁員3個月不出仲裁書怎麼辦擴展閱讀:
勞動仲裁裁決後對方不執行的解決辦法:
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30條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第31條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勞動仲裁裁決的執行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申請執行
當事人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生效勞動仲裁裁決或者調解書的申請,並提供該裁決書或調解書。勞動仲裁裁決書和調解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財產的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人民法院接到該申請後應當執行。
二、不予執行的情形
以下情形,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的,裁定不予執行:
1、裁決的事項不屬於勞動仲裁的范圍或者仲裁結構無權仲裁的;
2、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3、認定的主要事實證據不足的;
4、適用法律錯誤的;
5、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6、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
三、申請執行的期限
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的期限為1年;
該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四、執行措施
1、凍結、劃撥存款
2、扣留、提留收入
3、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財產。
❷ 上海勞動仲裁員開庭後說需要3-6個月出裁決結果怎麼回事
上海勞動仲裁員開庭後說需要3-6個月出裁決結果怎麼回事?如果案情復雜,也有可能時間很長。尤其是今年的特殊情況,各方面工作多少會有影響。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設首席仲裁員。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員獨任仲裁。 第三十二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三十八條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證和辯論。質證和辯論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征詢當事人的最後意見。
❸ 仲裁結果超過兩個月未出
仲裁院兩個月內未作出裁決的這種情況是不合理的,因為按照勞動爭議仲裁法的相關規定,仲裁委員會在受理當事人的仲裁申請以後的45天之內應該出具仲裁結果的,即使是延長仲裁時間,最多就是延長15天,逾期沒有出結果的可以直接起訴。❹ 勞動仲裁兩個月了沒有結果怎麼辦
1、確認是否有回執。你提交相應的材料,仲裁機構會將回執行給你,計算期限也是從收到回條開始計算。2、耐心等待。沒有消息並不代表仲裁機構沒有做事。正常情況下,仲裁人員收到你的申請之後,回將材料按照程序送達給對方當事人,並要求對方當事人進行舉證,再進行確定開庭的時間。如果證據已經收到、排期時間也已經確定的情況下,就回給你發傳票,這時你就收到消息了。這里光送達和給對方的舉證期限就會加起來要20天的樣子。在20天後通知你有消息是正常的,再晚點也有可能,畢竟不只你一個人的案件。3、電話詢問。當然,你不放心的話,根據回執打電話給工作人員詢問進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七條 第一款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❺ 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已經受理了我的仲裁申請,但3個月過去了,仲裁裁決書還沒出來,請問我應該怎麼做
問: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已經受理了我的仲裁申請,但3個月過去了,仲裁裁決書還沒出來,請問我應該怎麼做?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如果你是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可以持相關的勞動合同、工作證明、工資單據等證據材料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然後根據仲裁結果到法院申請執行對方的財產。如果您是與老闆個人建立的僱傭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可以持身份證、起訴書、合同、工作證明、工資單據等材料到法院起訴解決,然後根據法院的判決申請執行單位的財產。如果單位的財產被拍賣、變賣,員工的工資應該予以優先支付的。
❻ 仲裁開庭5個月不出裁決書怎麼辦
那就是有可能證據不足,收集證據還得靠當事人,趕緊找證據吧,只要證據充足了,事實清楚,裁決書就會下來了。 那就是有可能證據不足,收集證據還得靠當事人,趕緊找證據吧,只要證據充足了,事實清楚,裁決書就會下來了。 那就是有可能證據不足,收集證據還得靠當事人,趕緊找證據吧,只要證據充足了,事實清楚,裁決書就會下來了。 那就是有可能證據不足,收集證據還得靠當事人,趕緊找證據吧,只要證據充足了,事實清楚,裁決書就會下來了。 那就是有可能證據不足,收集證據還得靠當事人,趕緊找證據吧,只要證據充足了,事實清楚,裁決書就會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