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最初經濟特區有那4個
中國最早設置的(深圳 )、(珠海 )、(汕頭 )和(廈門 )4個經濟特區和後來增設( 海南)經濟特區都在這里。(海南 )是中國最大的經濟特區。
西部的工業重鎮有新疆的克拉瑪依以發展成中等規模的(油汽(重工業)
)城市 四川的攀枝花是新興的(鋼鐵 )工業基地;綿陽則是新興的( 科技城市)。 「十五」期間啟動的西部大型建設項目有(西氣東輸 ),(西電東送 )和(南水北調 )。
⑵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設立的四個經濟特區是哪些、時間是
法律分析: 1980年,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設立經濟特區。
1980年10月,國務院批准在湖裡2.5平方公里范圍內設立廈門經濟特區,湖裡成為廈門經濟特區的發祥地。1981年10月15日,隨著破土動工的一聲炮響,廈門經濟特區在湖裡拉開了建設的序幕。1985年,國務院批准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閩南三角洲為沿海經濟開放區。中央1985年85號文件說,「廈門特區擴大到全島,實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是為了發展東南經濟,加強對台工作,和平統一祖國大業作出的重要部署。」
1988年,海南省被批准為經濟特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⑶ 第一批五個經濟特區是哪些
深圳、珠海、廈門、汕頭、海南。
珠海,廣東省地級市、省域副中心城市,是國務院批復確定的中國經濟特區,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濱海風景旅遊城市、粵港澳大灣區重要節點城市。位於廣東省中南部,東與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與澳門陸地相連,橫琴新區與澳門隔江相望,西鄰江門市,北與中山市接壤。
珠海在歷史上就屬於廣府地區,廣府人是開創嶺南文化的重要群體,珠海是廣府文化的代表城市之一,是廣府人走向海外的重要起航地之一,是中國最早設立的經濟特區之一。
珠海1979年建市,1980年設立經濟特區,享有全國人大賦予的地方立法權。2020年,中國100座大中城市可持續發展綜合排名中,珠海已經連續三年位列第一。
城市榮譽:
珠海市是全國唯一以整體城市景觀入選「全國旅遊勝地四十佳」的城市。「中國優秀旅遊城市」、「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國和諧名城」稱號和聯合國人居中心頒發的「國際改善居住環境最佳範例獎」。
⑷ 改革開放中建立的四個經濟特區是哪幾個
改革開放始於1978年,我國最早建立的四個經濟特區有4個,分別是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
改革開放,是1978年12月十一屆三中全會中國開始實行的對內改革、對外開放的政策。中國的對內改革先從農村開始,1978年11月,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實行分田到戶,自負盈虧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拉開了中國對內改革的大幕。在城市,國營企業的自主經營權得到了明顯改善。
1979年7月15日,中央正式批准廣東、福建兩省在對外經濟活動中實行特殊政策、靈活措施,邁開了改革開放的歷史性腳步,對外開放成為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中國的強國之路,是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強大動力。改革開放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1992年南方談話發布中國改革進入了新的階段。改革開放是中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1992年10月召開的黨的十四大宣布新時期最鮮明特點是改革開放,中國改革進入新的改革時期。2013年中國進入全面深化改革新時期。深化改革開放需堅持社會主義方向。
改革開放是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路線的兩個基本點之一。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方針、總政策,是強國之路,是黨和國家發展進步的活力源泉。
改革,即對內改革,就是在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的前提下,自覺地調整和改革生產關系同生產力、上層建築同經濟基礎之間不相適應的方面和環節,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和各項事業的全面進步,更好地實現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開放,即對外開放,是加快我國現代化建設的必然選擇,符合當今時代的特徵和世界發展的大勢,是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
⑸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設立的經濟特區有哪幾個
法律分析:5個,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其中除海南外,其他經濟特區都是第一批設立的。
法律依據:《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建立海南經濟特區的決議》
一、劃定海南島為海南經濟特區。
二、授權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海南經濟特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關決定和國務院有關行政法規的原則制定法規,在海南經濟特區實施,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⑹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設立的經濟特區有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設立的經濟特區有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1979年4月鄧小平首次提出要開辦“出口特區”,後於1980年3月,“出口特區”改名為“經濟特區”,並在深圳加以實施。按其實質,經濟特區也是世界自由港區的主要形式之一。以減免關稅等優惠措施為手段,通過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鼓勵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以達促進特區所在國經濟技術發展的目的。經濟特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靈活的經濟措施和特殊的經濟管理體制,並堅持以外向型經濟為發展目標。
中國經濟特區誕生於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長於90年代。經濟特區的設置標志中國改革開放進一步發展。中國大陸地區共有7個經濟特區。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和福建省的廈門市試辦出口特區。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這四個出口特區改稱為經濟特區。1988年4月,設立海南經濟特區。
1992年中國加快改革開放後經濟特區模式移到國家級新區,上海浦東等國家級新區新的特區擴大改革等發展起來,成為中國新一輪改革重要標志。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會議上中央正式批准霍爾果斯、喀什設立經濟特區。
⑺ 我國最早設立的經濟特區有哪些
法律分析:有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我國最早設立的經濟特區是:深圳(2020平方公里)珠海(1687.8平方公里)廈門(1565平方公里)汕頭(2064平方公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七十四條 經濟特區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授權決定,制定法規,在經濟特區范圍內實施。
第九十條 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依法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適用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規定。
經濟特區法規根據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的,在本經濟特區適用經濟特區法規的規定。
⑻ 我國最早設立的經濟特區有
法律分析:我國最早設立的經濟特區是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這四個經濟特區。中國經濟特區誕生於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長於90年代。經濟特區的設置標志中國改革開放進一步發展。截至目前,中國大陸地區共有7個經濟特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條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