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經濟法的法律淵源啊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對經濟實行宏觀調控和對經濟活動進行協調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經濟法調整的是特定的經濟關系,是國家在宏觀調控和協調社會經濟運行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具體有以下幾種經濟關系:
1、市場主體的組織管理關系
市場主體的組織管理關系是指市場主體的設立、變更、終止和市場主體內部組織機構在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調整這一關系的主要有全民所有制企業法、集體所有制企業法、私營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和公司法等。
2、市場管理關系
市場管理關系是指國家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維護國家、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干預市場所發生的經濟關系。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必須建立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培育市場體系要求各種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規范市場行為,打破市場分割與封鎖,制止不正當競爭。與此相適應,經濟法把左右市場體系的不正當競爭關系、壟斷關系、產品質量關系、廣告關系、價格關系、消費者利益保護等關系納人自己的調整范圍,調整這些關系的主要有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證券法等。
3、政府宏觀調控關系
政府宏觀調控關系是指政府代表國家從長遠和公共利益出發,對國民經濟全局所進行的組織、監督和協調過程中研發生的經濟關系。生產的優化配置和效率的提高主要依靠市場的自發調節,但是各國市場經濟運作的實踐表明,市場調節本身也具有自身的局限性和消極方面,尤其是隨著自由競爭發展到壟斷階段,對市場機制具有決定作用的競爭受到限制,並影響正常的價格機制,從而導致市場失靈。這就需要通過「國家之手」克服市場調節的盲目性和局限性,以保證市場的健康發展和國家經濟戰略的實現。進行宏觀調控的法律主要有計劃法、金融法、稅法、價格法、外匯管理法等。
4、社會保障關系
社會保障是國家賦予社會成員的一項基本權利。社會保障關系是國家在從事社會保障各項事業的過程中與勞動者及全體社會成員之間所形成的物質利益關系。市場經濟強調效率、兼顧公平,既要克服平均主義,又要保障全體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但是,市場本身解決不了這個問題,需要國家出面進行干預,建立互助互濟、社會化管理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實施社會保障中發生的這類經濟關系由經濟法加以調整,以利於充分開發和合理利用勞動力資源,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權利,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調整這部分關系的主要有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殘疾人權益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
Ⅱ 國際經濟法的淵源是什麼
國際經濟法的國際淵源主要有:
(一)國際條約
這里指廣義的國際條約,包括國家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以及國際組織之間所締結的,以條約、公約、協定和協議等名稱出現的,以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為內容的一切有法律拘束力的文件,如《建立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一般地,國際條約作為國際經濟法的淵源,其拘束力僅以其締約國為限。
國際條約可以是雙邊的,也可以是多邊的;前者是指僅有兩個締約方的國際條約,後者是指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締約方的國際條約。
(二)國際慣例
國際慣例是指在長期國際實踐中形成的、具有確定內容的、經當事人的採用便成為其行為規則的習慣性法律規范。
國際慣例作為國際經濟法的淵源可以是不成文的。但是,由於一些國際組織的工作,現在國際經濟領域中的很多國際慣例已經成文化了,如由國際商會所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等。
(三)國際組織的決議
國際組織的決議在這里亦是泛稱,指由國際組織所做出的、對其成員國有拘束力的一切文化,如歐洲聯盟的各種條例、指令、決定,以及聯合國的《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和《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等。
Ⅲ 經濟法的概念是什麼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 【立法目的】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Ⅳ 經濟法淵源是什麼意思
經濟法的淵源,是指經濟法律規范藉以存在和表現的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法律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僅次於憲法,是經濟法的主要淵源,它規定的多是基本經濟關系。
Ⅳ 行業規范是國際經濟法的法律淵源嗎
行業規范不是國際經濟法的法律淵源
法律淵源,簡稱法源。
基本含義是法律來源或法律棲身之所,又指國家機關、公民和社會組織為尋求行為的根據而獲得具體法律的來源,是法理學中的重要概念。
Ⅵ 什麼是經濟法
法律分析: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一條 為了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一條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Ⅶ 什麼是經濟法
經濟法是公法,是調整國家對市場經濟活動實行干預、管理、調控所產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隨著部門法劃分界限的逐漸明確以及法學學科的不斷發展,「經濟法」這一概念的法學意義已經被特定化為與民商卜御法相並列的經濟法法律部門以及與其相對應的經濟法學科,而不再是「調整經濟法關系的法」或「與經濟法相關的法」這樣的表面含義。
(7)經濟法的法源是什麼擴展閱讀
經濟法特點
一、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
經濟法的產生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必然結果,它把調整的重點始終放在引導各類經濟主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保證經濟關系的正確確立和有序的進行上,以形成本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
二、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
經濟法與民法、行政法相比較,在調整社會整體型喚岩與社會個體的關繫上,各有自己的主導思想。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它以社會利益為基點,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對社會負鏈褲責,在此基礎上處理和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
三、經濟法是商品經濟發達的法
只有當商品經濟成為社會的主導,經濟法才會伴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因而經濟法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
四、經濟法是以經濟為目的的法
經濟法始終調整經濟關系,調整的目的就是使社會的整體經濟能持續、穩定的發展,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而且在這個調整過程中甚至會有意使局部利益或個體利益有所損失。
五、經濟法是綜合調整的法
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是縱向經濟關系,但對橫向經濟關系會產生明顯的影響;採取的手段既有懲罰性的,也有補償性的,既有鼓勵類的,也有禁止、限制類的,體現了明顯的綜合調整的特徵。
Ⅷ 什麼是經濟法,產生和發展於哪
1、產生和發展於歐洲資本主義國家
一次世界大戰後,即1919年,德國頒布了《煤炭經濟法》和《鉀鹽經濟法》,確立了國家有權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干預的原則,德國的經濟法也影響其他國家經濟法的發展,許多國家在不同時期都開始使用經濟法來確立有利於自己的經濟關系的重要法律形式,這樣經濟法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就形成了。
2、中國經濟法的發展
2005年10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此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十一五規劃建議」,充分體現了黨中央確立的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社會的新的施政綱領,將經濟建設的重點從「增長」過渡到「穩定」,從重商主義轉向富民主義,更加關注經濟協調發展和社會公平。政府依法對市場活動主體進行組織和引導,對市場整體進行宏觀調控,並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因此而形成的這類經濟關系正是我國經濟法的調整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