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以數治稅它的意義是什麼
以數治稅是藉助強大的數字平台,在稅收征管過程中進行深度的數據挖掘及有效使用,具有很強的科學性,標志著稅收改革創新從漸進式到體系性集成的重大突破,並將全面助力我國「數字政府」的建設。以數治稅,核心是「數據」,關鍵是「管理」。在數字經濟時代,稅務機關所需要的數據互通與共享機制需要打破數據之間的部門壁壘、行業壁壘和地區壁壘,形成強大的以大數據分析為支撐的稅收數據中心。在數字經濟時代,「數字征稅」並不是對「以賬控稅」「以票控稅」「信息管稅」等現有稅收征管體系的否定,而是系統的一次技術革新。全面實現以數治稅,需要依賴於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數字貨幣、人工智慧等技術的成熟,需要賦予稅收機關獲取涉稅數據的法律許可權,需要建立起橫向與縱向的數據共享機制。
意義:稅收征管也必將由「信息管稅」進一步走向「數據管稅」。數字化革命對社會各行各業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在給稅收工作帶來極大方便的同時,也對稅收工作水平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
拓展資料:
1.數字化時代,數據成為驅動經濟社會發展的五大生產要素之一。稅務部門擁有海量數據資源,且具有顆粒度細、類型多、價值高等特點。把「以數治稅」理念貫穿於稅收征管全過程,發揮數據生產要素的創新引擎作用,將稅收大數據更加廣泛地運用到經濟稅收分析、納稅服務、監管執法等各領域,可謂一大亮點。
2.《意見》的出台,對廣東「以數治稅」的實踐而言是一個全新階段的起點。按照部署,廣東將聚焦「全面推進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開展高標准推進智慧稅務建設、推進智慧稅務與「數字政府」深度融合、先行先試發票電子化改革和打造數據共享廣東樣本等4方面任務,大力促進數據融合和資源整合,讓稅務執法、服務和管理更加有的放矢、敏銳精準。
㈡ 數字經濟數字稅與增值稅區別在哪兒
數字稅聽起來非常玄乎,似乎稅收理論界又研發創造了一個新的稅種。其實並非如此。認真分析,數字稅並不新鮮,或者說,了無新意。從被徵收對象來看,數字稅可分為向數字化產品征稅和向數字化服務征稅兩種形式。「數字化產品」指的是以數字形式存在並且可以通過網路傳輸的產品,例如電子書、音樂播放軟體等;而「數字化服務」指的是可通過網路傳輸提供的服務,例如某音樂平台無損音質的播放服務,或者提供社交服務。這與向煙草啤酒等產品征稅有什麼區別嗎?與向提供金融服務或運輸服務的企業征稅有什麼不同嗎?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征稅對象仍然是產品和服務,不過是經營對象不同而已。對於產品或服務征稅,很早就有消費稅或營業稅,後來還出現了更先進的增值稅。實際上,對數字產品和數字服務徵收消費稅、營業稅或增值稅,都是完全可以的。如果對整個經營所得征稅,那就是營業稅;如果只對增值額征稅,那就是增值稅;如果只對凈利潤征稅,那就是所得稅了。現在,數字企業往往也繳納增值稅和所得稅。即使對於數字產業規定更高的稅率,它仍然屬於傳統稅收,並非發明了一個新的稅種。
㈢ 以數治稅是什麼意思
以數治稅意思是數字經濟時代下,稅收征管體系的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以數治稅,核心是「數據」,關鍵是「管理」。在數字經濟時代,稅務機關所需要的數據互通與共享機制需要打破數據之間的部門壁壘、行業壁壘和地區壁壘,形成強大的以大數據分析為支撐的稅收數據中心。
1.隨著我國經濟從信息化快步走向數字化,稅收征管也由從「以票管稅」進一步走向「以數治稅」。 從「以票管稅」向「以數治稅」轉變,《意見》對我國稅務系統探索數字技術的應用,創新稅收征管手段提出了新要求。各地稅務部門積極推進「放管服」改革,推進智慧稅務以完善稅務監管體系。
2.「以數治稅為主線」——管理合成更為科學。我國稅收征管的第三次變革中「合成」是重要的標志,也反映了我國「十三五」至「十四五」時期現代稅收征管改革的前進歷程,「合作」是業務方式優化的探索,「合並」實現了組織及機構的保障,為此次《意見》中提出的堅持更高標准、更高要求,著力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稅務執法隊伍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而「合成」才是真正實現新發展階段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集中表現。所謂「合成」,是執法、服務、監管的系統優化,也是業務流程、制度規范、信息技術、數據要素、崗責體系的一體化融合升級。「合成」重要的主線是「以數治稅」,這標志著稅收改革創新從漸進式到體系性集成的重大突破,並將全面助力我國「數字政府」的建設。按照《意見》的要求,我國將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稅務局,藉助強大的數字平台,在稅收征管過程中進行深度的數據挖掘及有效使用,從而進一步展現出數字治稅的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