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經濟狀態 > 村鎮集體經濟組織是什麼

村鎮集體經濟組織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3-01-17 17:32:58

❶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具體是指什麼

是指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經濟組織,產生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農業合作化運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不同於企業法人,又不同於社會團體,也不同於行政機關,自有其獨特的政治性質和法律性質。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除國家以外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唯一的一個組織。它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由農民自願聯合,

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投入集體所有,由集體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人民公社解體後,生產隊一級組織仍按原規模延續下來,但名稱有的已變化,各地稱謂不一;其經營方式,已由原來的集體經營按勞分配變為現在的家庭經營了。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生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它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更多是在一個生產隊范圍內,由農民自願聯合,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地(不包括農村宅基地,也即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

投入集體所有,由集體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

(1)村鎮集體經濟組織是什麼擴展閱讀: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性質特徵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社會主義的經濟組織。首先,它以社會主義的公有制為基礎,其以土地為中心的主要生產資料為組織內的農民集體所有,並以憲法和法律直接予以確認。它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在中國廣大農村的經濟基礎和組織保證。其次,它適應中國農村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必然發展規律,也就是說能夠適應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和維護最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是民事法律主體的其他組織。它依法律和政策規定而建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擁有獨立的財產和自主進行生產經營的能力,並能在一定的財產范圍內(土地所有權除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符合民事主體的資格條件,因此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它與法人相似,但在設立程序和條件、終止條件、生產經營方式和目的、財產(主要是土地)處分、管理職能等方面卻又不同於法人。故其作為民事主體,有別於自然人和法人,只能把它作為其他組織對待。

三是重合於農村基層社會的自治組織。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農村基層社會的自治組織雖然是村民委員會和其下設的村民小組,但在當前的農村基層組織中,大多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合作社)與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是同一機構,即兩枚印章一套機構。

❷ 什麼是"村集體經濟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具有憲法地位。其前身是農村人民公社體制下的公社、大隊、生產隊。人民公社體解後,公社一級的經濟組織基本上體解了,大隊一級和生產隊一級的經濟組織仍按原規模延續下來。但其名稱有的已變化;其經營方式,原來的集體經營按勞分配已變為現在的家庭承包經營了。

❸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什麼意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全國農民擁有土地所有權,由全國農民組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由農民自願聯合,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投入集體所有,由集體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最初由解放後的合作化運動,農戶將自己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交出來形成集體,從而組建成以生產隊為單位的集體經濟組織。深刻地理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律與實踐現狀的基礎是須清晰地認識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歷史變遷。而要理清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歷史變遷,則有必要從人民公社談起。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對努土地擁有所有權的經濟組織。
原人民公社(現在的鄉、鎮),生產大隊(現在的村),生產隊(現在的村民小組)建制經過改革、改造、改組形成的合作經濟組織,還包括經濟聯合總社,經濟聯合社,經濟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總社,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股份合作社等。

❹ 集體經濟組織是那指村還是組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屬於村集體還是小組集體這要看實際情況,因為兩種情況都同時存在。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經濟組織,產生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它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由農民自願聯合,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投入集體所有,由集體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不同於企業法人,又不同於社會團體,也不同於行政機關,自有其獨特的政治性質和法律性質。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除國家以外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唯一的一個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人民公社體解後,生產隊一級組織(村民小組)仍按原規模延續下來,但名稱有的已變化,各地稱謂不一;其經營方式,已由原來的集體經營按勞分配變為現在的家庭經營了。

❺ 農村集體經濟是什麼經濟

【法律分析】
指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經濟。農村集體經濟亦稱「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農村集體經濟是指主要生產資料歸農村社區成員共同所有,實行共同勞動,共同享有勞動果實的經濟組織形式。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農村集體經濟改變了過去「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基本經濟體制,村級集體經濟成為農村基本的經濟組成部分。並且,伴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村級集體經濟改變了過去「集體所有、統一經營」體制一統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經營與集體統一經營相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基礎上,衍生出多種實現形式。尤其是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基礎上,一些農民順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在農村社區或突破社區界限,自發成立了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種形式的經濟組織,提高了組織化程度和收入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八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參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經營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業和飼養自留畜。城鎮中的手工業、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的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

❻ 什麼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農村經濟組織就是在農村把各種經濟組織起來,已成為集體,這就是農村的經濟組織

❼ 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什麼

1.鄉鎮(街)集體經濟經營實體(如公司、聯合社等)村經濟合作社、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自然村組經濟實體等。
2、新型聯合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農場(庄)、其它合夥農村企業等。

❽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以什麼為單位的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原人民公社(現在的鄉、鎮)、生產大隊(現在的村)、生產隊(現在的村民小組)建制經過改革、改造、改組形成的合作經濟組織,還包括經濟聯合總社、經濟聯合社、經濟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總社、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股份合作社等。
我國《憲法》第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參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經營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業和飼養自留畜。
城鎮中的手工業、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的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
《土地管理法》第十條還規定:「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也規定:「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❾ 什麼是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有哪些好處

農民的發展情況受到國家的重視,尤其是經濟條件的改善、生活條件的提高,包括生態環境的改善,目前也是國家發展計劃的重點,這其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就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什麼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呢?

四、獲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前提條件

1.在該集體經濟有戶籍登記;

2.生存、生活在該集體經濟組織;

3.對該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享有權利負有義務。

總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看成是規劃農村土地,帶領村民謀發展的一個組織,它是特殊的,雖然可以基本認為在該集體經濟下生活的農業人口可以直接獲得成員資格,但是並不代表有農業戶口就一定是該組織成員,而非農業人口,則一定不能成為該組織成員。

免責聲明:文章內容和圖片來自於網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我們會第一時間內刪除

❿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性質是什麼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生於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的農業合作化運動,是全國農民擁有土地所有權,由全國農民組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那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性質是什麼呢?

1、 社會主義的經濟組織。首先,以社會主義的公有制為基礎,其以土地為中心的主要生產資料為組織內的農民集體所有,並以憲法和法律直接予以確認。它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在中國廣大農村的經濟基礎和組織保證。其次,它適應中國農村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必然發展規律,也就是說能夠適應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和維護最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2、 民事法律主體的其他組織。依法律和政策規定而建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擁有獨立的財產和自主進行生產經營的能力,並能在一定的財產范圍內(土地所有權除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符合民事主體的資格條件,因此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它與法人相似,但在設立程序和條件、終止條件、生產經營方式和目的、財產(主要是土地)處分、管理職能等方面卻又不同於法人。故其作為民事主體,有別於自然人和法人,只能把它作為其他組織對待。

3、 重合於農村基層社會的自治組織。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農村基層社會的自治組織雖然是村民委員會和其下設的村民小組,但在當前的農村基層組織中,大多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合作社)與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是同一機構,即兩枚印章一套機構。二者決策機制相似,實踐中職能相互重疊,特別是對農村基層社會的管理與服務,二者無法截然分開,具有「政社合一性」。綜上可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不同於企業法人,又不同於社會團體,也不同於行政機關,自有其獨特的政治性質和法律性質。正是由於這種特殊性,決定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作用及其成員的資格權利等重要內容。可以說我國的土地,不是屬於國家所有的,就是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而在實際對農村中的土地進行使用的時候,也是需要經過嚴格的手續,最終才能在一段時間內獲得土地的使用權,需要注意,這並不能獲得土地的所有權。

關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性質是什麼的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里了。

閱讀全文

與村鎮集體經濟組織是什麼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哪裡看詩人的故事 瀏覽:922
申請健康碼沒有病怎麼填表 瀏覽:120
經濟貧困怎麼說 瀏覽:662
天府健康碼怎麼擺到桌面上 瀏覽:818
愛情手帳封面怎麼做 瀏覽:311
測試你有什麼好故事 瀏覽:610
鄉鎮新入職事業編怎麼分配 瀏覽:682
兔的事業緣屬相是什麼 瀏覽:481
開心幸福定義是什麼 瀏覽:754
學生健康碼怎麼顯示行程 瀏覽:878
居家健康如何守護 瀏覽:959
袁健康產品怎麼樣 瀏覽:920
生命線到事業線怎麼有半節橫杠 瀏覽:492
美女點贊怎麼誇 瀏覽:934
福州辦健康證哪裡不要錢 瀏覽:237
幸福樹葉子蔫了幹了怎麼辦 瀏覽:998
除了事考幫還有什麼事業單位題庫 瀏覽:540
家暴破裂婚姻怎麼辦 瀏覽:642
孩子上社區辦健康證花多少錢 瀏覽:9
朗讀的故事如何加背景音樂 瀏覽: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