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經濟普查單位基本情況表弄丟了,有什麼後果
你必須要基礎數據,給一張空表沒有基礎數據怎麼給你填寫呢。
⑵ 經濟普查需要提供什麼
自己公司所屬街道,公章、和營業執照。經濟普查,主要是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蓋國民經濟各個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含編碼)及其資料庫系統。經濟普查需要提供自己公司所屬街道,公章、和營業執照,請注意時間,雖各區要求不同,基本要求在每月30號之前。
⑶ 河南省經濟普查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做好經濟普查工作,確保經濟普查質量,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和《河南省統計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經濟普查的目的是為了全面掌握本省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資料庫系統,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第三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體經營戶應當依照《河南省統計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積極參與並密切配合經濟普查工作。第四條各級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和戶外廣告等媒體,認真做好經濟普查的社會宣傳、動員工作。第五條經濟普查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分別負擔,並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及時做好普查經費的落實工作,並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經濟普查經費應當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從嚴控制支出。第六條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第二章普查的組織機構第七條省人民政府設立省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省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經濟普查的組織和實施。省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具體負責經濟普查的日常組織和協調。第八條中央駐豫有關單位、省直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統一規定和要求設立相應的機構,負責完成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經濟普查工作,並協調所屬系統或者單位共同做好經濟普查工作。第九條省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在上級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和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對本轄區經濟普查工作的領導、協調和組織實施。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普查任務成立經濟普查辦公室或者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本轄區經濟普查的組織實施。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社區應當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並具體承擔本普查區的單位清查、普查登記等工作。第十條大中型企業應當設立經濟普查辦公室,負責本單位經濟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應當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經濟普查表的填報工作。第三章普查對象、范圍和主要內容第十一條經濟普查的對象是指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第十二條經濟普查的行業范圍包括:
(一)采礦業;
(二)製造業;
(三)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四)建築業;
(五)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
(七)批發和零售業;
(八)住宿和餐飲業;
(九)金融業(含保險業);
(十)房地產業;
(十一)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十二)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
(十三)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十四)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十五)教育;
(十六)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十七)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十八)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第十三條經濟普查採用全面調查的方法,但對個體經營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可以採用隨機抽樣調查等方法。第十四條經濟普查按照對象的不同類型,設置法人單位調查表、產業活動單位調查表和個體經營戶調查表。
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及產量、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情況、科技活動情況等。
經濟普查採用國家和省規定的統計分類標准和目錄。第十五條經濟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如實、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及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
經濟普查對象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第四章普查的組織實施第十六條經濟普查工作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各地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
各級編制、民政、稅務、工商、質量技術監督以及其他具有單位設立審批、登記職能的部門,負責向同級經濟普查機構提供所審批或登記的單位有關資料,並共同做好單位清查工作。第十七條鄭州鐵路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所屬的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清查和普查登記的組織實施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駐豫部隊負責其所屬向社會提供服務的有關單位的普查工作;銀行、證券、保險、郵政、電信系統統一向當地經濟普查機構提供其所屬調查對象的名單和財務資料,並協助地方經濟普查機構認真做好經濟普查的各項工作。
⑷ 經濟普查台帳必須按規定填寫嗎
必須按規定填寫。
但是有無收入和實際業務並不影響表格的填寫,可根據公司未來的業務范圍,根據營業執照中的經營范圍進行填寫。
經濟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經濟普查對象應當如實、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
經濟普查對象應當按照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的要求,及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
(4)到位經濟普查需要提交哪些表擴展閱讀:
經濟普查普查表規定:
1、 普查表的各個項目以及編碼都必須使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須用漢字,工整、清晰地填寫;需要填寫數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
2、在填寫普查表的屬性標識時,首先在選中的屬性代碼上劃圈,然後在□中填寫代碼,每□中只填一位數字。
3、 普查表中,凡限某一行業或某類單位填報的項目,其他行業或單位免填,代碼不需填「0」。
4、《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中的數量指標,應填寫包括其所有產業活動單位在內的全部數據;《產業活動單位基本情況》表中的經濟指標,只填寫本單位的數據。
⑸ 企業經濟普查需要填表,都填寫什麼內容,我需要准備一些什麼數據呢麻煩填過表的朋友救救急!!!
關於經濟普查幾個大家有疑問的問題再統一解答一下哈[太陽]
1、有無接到通知都要參與普查。
2、不管是否打的通電話,只要確認自己公司所屬街道,直接去街道辦填表,帶齊公章、和營業執照。
3、請注意時間,雖各區要求不同,基本要求在本月31號之前。
4、上次參與了工商抽查的也是要參與的,報送單位不一樣。
5、建議老闆們自己安排處理,因為人員有限,在這么短時間內沒辦法幫各位各區各街道去跑,這點非常抱歉[抱拳][太陽]。
6、確實有原因沒辦法及時跑現場的建議先電話溝通提供數據。
7、實在需要委託代辦的,需要及時提供公章和執照。並且要收取費用的,但還是建議盡量自己搞定
經濟普查排隊現場👇
⑹ 全國經濟普查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全國經濟普查,保障經濟普查數據的准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經濟普查的目的,是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資料庫系統,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第三條經濟普查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第四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體經營戶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積極參與並密切配合經濟普查工作。第五條各級宣傳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和戶外廣告等媒體,認真做好經濟普查的社會宣傳、動員工作。第六條經濟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並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經濟普查經費應當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從嚴控制支出。第七條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第二章經濟普查對象、范圍和方法第八條經濟普查對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第九條經濟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
經濟普查對象應當如實、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
經濟普查對象應當按照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的要求,及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第十條經濟普查的行業范圍包括:
(一)采礦業;
(二)製造業;
(三)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四)建築業;
(五)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
(七)批發和零售業;
(八)住宿和餐飲業;
(九)金融業;
(十)房地產業;
(十一)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十二)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
(十三)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十四)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十五)教育;
(十六)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十七)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十八)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第十一條經濟普查採用全面調查的方法,但對個體經營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可以採用抽樣調查的方法。第三章經濟普查表式、主要內容和標准第十二條經濟普查按照對象的不同類型,設置法人單位調查表、產業活動單位調查表和個體經營戶調查表。第十三條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第十四條經濟普查採用國家規定的統計分類標准和目錄。第四章經濟普查的組織實施第十五條國務院設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國務院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經濟普查的組織和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家統計局,具體負責經濟普查的日常組織和協調。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應當各負其責、密切配合,認真做好相關工作。第十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國務院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統一規定和要求,具體組織實施當地的經濟普查工作。
街道辦事處和居(村)民委員會應當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並認真做好經濟普查工作。第十七條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設立經濟普查機構,負責完成國務院和本級地方人民政府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經濟普查任務。第十八條大型企業應當設立經濟普查機構,負責本企業經濟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應當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經濟普查表的填報工作。第十九條地方各級經濟普查機構應當根據工作需要,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各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
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應當身體健康、責任心強並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第二十條聘用人員應當由當地經濟普查機構支付勞動報酬。商調人員的工資由原單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變。
⑺ 普查登記的方法及要求
普查登記是經濟普查的中心環節,直接決定著整個普查的數據質量和工作進度。普查登記包括前期准備,數據採集與報送,數據檢查、審核與驗收等方面的工作。為確保普查登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細則。
(一)前期准備。
1.編制普查單位名錄。
省級普查機構將單位清查結果上報國務院經普辦。國務院經普辦根據審核確定的清查數據結果和部門確認結果分類標記一套表法人單位,非一套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以及金融、鐵路部門負責普查登記的單位等,結合省級普查機構上報的擴大范圍的聯網直報單位名錄,整理形成地方普查機構負責的聯網直報普查單位名錄、填報普查單位名錄、部門普查單位名錄,然後將分省普查單位名錄統一反饋至省級普查機構,各省級普查機構將填報普查單位名錄分解至縣級普查機構(詳見《普查單位清查辦法》)。
省級擴大范圍的聯網直報非一套表單位參照國家一套表單位進行數據准備、數據採集與報送、數據審核與驗收等工作,並在上報國家時將相關表式轉換為非一套表表式。
2.編制個體經營戶名錄。
省級普查機構根據單位清查結果,匯總生成本地區個體經營戶信息,上報國務院經普辦。國務院經普辦根據審核確定的個體經營戶清查數據結果,結合稅務部門提供的一般納稅人個體工商戶資料,以及從業人員期末人數達到一定規模的個體經營戶清查數據,整理生成個體經營戶普查用名錄;其餘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在規模以下的個體經營戶結合交通運輸部門提供的個體運輸戶名錄資料,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總體、逐縣(市、區、旗)抽取普查樣本小區,並下發至各省級普查機構。由省級普查機構確定個體經營戶普查和抽樣調查的完整名錄,並逐級分解至縣級普查機構(詳見《個體經營戶抽樣調查方案》)。
3.數據准備。
對於一套表單位,國務院經普辦在聯網直報平台中統一組織部署普查單位的底冊名錄信息和普查表式等內容。
對於非一套表單位,縣級普查機構組織普查人員在端非一套表單位及個體經營戶數據採集軟體中導入普查單位的底冊名錄信息和普查表式等內容。
對於個體經營戶,縣級普查機構組織普查人員在端非一套表單位及個體經營戶數據採集軟體中導入一定規模以上個體經營戶普查名錄和抽中普查小區全部個體經營戶的底冊名錄信息和調查表式等內容。
4.普查告知。
國務院經普辦通過聯網直報平台向一套表單位發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告知書。
各級地方普查機構通過電話、簡訊、微信、微博、電視、廣播、郵寄、上門等有效方式向一套表單位、非一套表單位和個體經營戶調查單位發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告知,在單位或個體經營戶比較集中的街道、市場張貼宣傳海報等,指導和督促其做好相關准備工作,包括准備相關證照、統計台賬、財務報表等。
普查告知書樣式由國務院經普辦統一制定,各地普查機構印發。
(二)數據採集與報送。
1.數據採集。
對於一套表單位,由各級普查機構和相關專業組織普查對象在聯網直報平台上填報普查表。
對於非一套表單位,由普查員使用進行入戶調查,在普查單位名錄中的普查對象,使用調出該單位的名錄信息,現場採集普查表數據;如有新發現的不在普查單位名錄中的普查對象,使用新增單位普查表,標注單位所在的建築物,現場採集普查表數據。各地要結合地方實際採用不同方式由普查對象負責人對所填報的普查表數據進行簽字確認。
各級普查機構對標記為金融、鐵路部門負責普查登記的單位不進行普查登記,但需對本區域內除上述單位以外的金融業單位按照非一套表單位的要求進行普查登記。
對於個體經營戶調查單位,由普查員使用進行入戶調查,現場採集調查表數據。抽中普查小區中新發現的不在個體經營戶樣本單位名錄中的調查對象,要使用新增個體經營戶調查表,標注個體經營戶所在的建築物,然後現場採集調查表數據。各地要結合地方實際採用不同方式由個體經營戶戶主對所填報的普查表數據進行簽字確認。
普查員在入戶調查過程中,要認真查閱普查對象的相關經營證件和與經濟普查有關的會計、統計和業務核算等原始資料,保證普查相關資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確性。
普查對象的財務指標,應當依據真實、合法的會計核算資料和納稅申報資料填報。如有確鑿證據證明會計核算資料和納稅申報資料明顯不符合實際的,應當據實填報。
2.基層數據初審與上報。
一套表單位,要在聯網直報平台上執行數據審核,對平台審核出現的錯誤及時修改或說明,然後保存並上報數據。
通過進行普查登記的非一套表單位和個體經營戶調查單位,普查員要在現場執行數據審核,發現問題或審核不通過的要進行現場核實,及時修改或說明,並利用無線網路,或由基層普查機構通過非一套表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數據處理軟體上傳報送普查數據。各級普查機構要對已上傳至數據處理軟體中的全部普查數據執行數據審核,對發現的錯誤及時修改或說明,然後保存並上報數據。
各級普查機構要及時上報每個普查對象的普查數據,並在基層數據上報期間對數據進行隨報隨審。
3.登記查疑補漏。
縣級普查機構要及時根據部門提供的新增單位、統計調查發現的新增單位、入戶調查結果與普查單位名錄差異情況,以及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關聯審核情況進行查疑補漏。
(1)入戶調查後,縣級普查機構要將部門提供的新增單位名錄和統計調查發現的新增單位與普查登記單位進行比對,對於新增單位名錄中存在,但是入戶調查中沒有進行普查登記的單位,要進一步實地核查,補充填報調查遺漏單位的普查表。
(2)對於普查過程中新增的單位和普查單位名錄中沒有查找到的單位應重點核查,確認為重復的單位,要在普查單位名錄中加以標注;對名錄中沒有查找到的單位,應進一步實地核查。
(3)各級普查機構要及時根據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關聯審核情況開展查疑補漏工作。將法人單位填報的所屬產業活動單位情況表,與產業活動單位自行填報的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信息及歸屬法人單位信息進行關聯比對,核准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之間的關聯關系,補充填報遺漏的產業活動單位或法人單位。
查疑補漏結束後,普查單位名錄底冊中所有單位都必須標注核查情況。
(三)數據檢查、審核與驗收。
1.數據檢查。
縣級普查機構要隨機抽選3-5個普查小區,組織統計人員對小區內全部已上報單位進行數據質量檢查,對照單位的證照、財務報表、業務資料或統計台賬全面核實普查數據填報核查表。沒有達到數據檢查要求的普查小區,該小區所屬鄉(鎮、街道)區域內所有普查單位要全部重新進行登記復核。縣級普查機構要對相關檢查工作記錄備案,並向上級普查機構報告檢查工作情況。
省、地級普查機構要在下一級每個普查區域內至少抽選並參加一個普查小區的數據檢查工作,對沒有達到數據檢查要求的普查小區,該小區所屬鄉(鎮、街道)區域內所有單位要進行全面復查。主要數據檢查合格標准:
①統計單位錯報率低於5‰;
②主要經濟指標錯報率低於10‰。
2.數據集中審核。
各級普查機構要組織對一套表單位普查數據,以及上傳至非一套表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數據處理軟體的非一套表單位普查數據和個體經營戶樣本單位調查數據進行審核。
各級普查機構組織工業、投資、貿易、社科文和服務業等專業按照職責分工對單位基本情況表中的專業性指標及法人單位所屬產業活動單位情況表進行審核;組織名錄庫管理部門對單位基本情況表進行全面審核;組織相關專業按照職責分工對專業報表和其他報表中的專業性指標進行審核。
審核不通過的一套表單位相關問題要返回普查對象,非一套表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相關問題要返回縣級普查機構,由各級普查機構組織相關普查對象進行核實,對於與客觀情況不符的,要據實修改,系統保留修改痕跡,對於客觀情況與審核條件矛盾的,則進行保存並填寫說明信息。
3.基層數據驗收。
各級普查機構按照統一要求組織開展數據驗收工作。上一級普查機構負責驗收下一級普查機構上報的基層普查數據,對通過數據檢查和數據審核的普查數據進行驗收並由各級普查機構負責人對綜合數據進行簽字確認。
⑻ 深圳,網上填報經濟普查,611表103中,怎麼不顯示行業代碼(主要業務有填寫的)
表格填好,去街道辦現場提交就行。
所需填的表格:1、資產負債表,2、科目余額表,3、利潤表,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⑼ 經濟普查每隔幾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是什麼時間
每隔5年普查一次(即除2004年條例發布第一次經濟普查為2004年外,以後逢3和逢8年份均為經濟普查年),標准時點是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2018年7月4日,國務院第15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決定》,於2018年08月23日開始執行新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該條例第七條規定: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截止到2019年2月21日,我國已順利完成3次全國經濟普查,現在正在進行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按照《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第十條規定, 經濟普查的行業范圍包括:
(1)采礦業;
(2)製造業;
(3)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4)建築業;
(5)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6)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
(7)批發和零售業;
(8)住宿和餐飲業;
(9)金融業;
(10)房地產業;
(11)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12)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
(13)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14)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15)教育;
(16)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17)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18)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
⑽ 全國經濟普查要做什麼
法律分析:經濟普查對象應當如實、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經濟普查對象應當按照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的要求,及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
法律依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
第八條 經濟普查對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第九條 經濟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經濟普查對象應當如實、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經濟普查對象應當按照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的要求,及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
第十條 經濟普查的行業范圍包括:
(一)采礦業;
(二)製造業;
(三)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四)建築業;
(五)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
(七)批發和零售業;
(八)住宿和餐飲業;
(九)金融業;
(十)房地產業;
(十一)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十二)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
(十三)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十四)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十五)教育;
(十六)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十七)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十八)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
第十一條 經濟普查採用全面調查的方法,但對個體經營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可以採用抽樣調查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