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寫增加總經濟師和總會計師職數的請示
題目為「關於增加總經濟師和總會計師崗位的請示」,題頭對當地編委,內容方面一是寫工作需要;二是寫增加崗位的政策依據即可,如總會計師條例的相關規定。
Ⅱ 總經濟師崗位職責
總經濟師崗位職責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到崗位職責的地方越來越多,崗位職責可以明確每個人工作職責是什麼內容,該承擔什麼樣的工作、擔當什麼樣的責任、如何更好的去做、什麼是不該做的等等。大家知道崗位職責的格式嗎?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總經濟師崗位職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副總經濟師不是職稱,是職務。職稱分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技術員級5個級別。
副總經濟師的職務在公司算是第三管理層:
1. 第一管理層總裁(董事長)
2.第二管理層:副總 、 總會計師 、總經濟師
3.第三管理層:副總會計師 、 副總工程師 、 副總經濟師
副總經濟師崗位職責:
1. 協助制定公司發展戰略
2. 協助做好公司經營方面的工作
3. 組織制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預算方案
4. 參與經營業務問題的決策
5. 參與制定經營部門的工作計劃
6. 按任務的大小許可權審核、審批工作計劃,並檢查執行情況
7. 及時處理影響計劃實施的問題
8. 監督審核分管部門的工作計劃
9. 按任務的大小許可權審核、審批工作計劃,並檢查執行情況
10. 及時處理影響計劃實施的問題
11. 定期指導檢查分管部門的工作
拓展:
總經濟師的主要職能
其主要職能為:
①根據國家有關的經濟政策和經濟法規,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企業經營決策與經濟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②領導市場調查、市場預測、可行性論證及技術經濟分析工作。
③組織制定企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階段性發展目標、年度經營計劃、企業經營策略與經營方針,並負責各項經濟計劃指標的分解及貫徹落實。
④監督企業對國家承擔的經濟責任和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實施。
⑤研究和處理企業的一切重大經濟問題,審核及簽署企業的重要經濟文件。
⑥組織同其他企業及經濟部門的經濟協作與經濟聯合,處理企業同各方面的經濟關系。
⑦領導企業對有關經濟信息與經濟資料的收集、整序、分析、存儲與傳遞工作。
⑧審核企業的各種計劃、統計報表,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⑨有權制止一切違反國家經濟政策、經濟法規、企業經營方針等的行為,並提出處理意見。
在中國,大中型企業多設有專職的總經濟師或由主管經營的副廠長兼任。未設總經濟師的小型企業,由經營副廠長或指定的職能部門行使總經濟師的職權。
總經濟師的職責
總經濟師的職責應是:
(一)完善企業機制,建立計劃管理網路,制定全面計劃管理。
(二)進行市場調查,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指導、平衡、協調。
(三)運用企業現代化管理方法,進行經濟活動分析,不斷挖掘經濟內在潛力。
(四)利用企業的人力、物力、財力、科技、信息等資源,制定企業管理總目標,以及研究與探索提高經濟效益的方向。
總經濟師工作職責的特點
1)綜合性。總經濟師是總經理經營管理的總參謀,所以,必須把握全局,照顧全面,既要考慮到技術實踐操作的可行性,又必須顧及到降低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既考慮到經濟效益,又要考慮企業的科技效益、文化效應、社會效益。
2)超前性。必須具有較強的超前意識,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培養和招納人才操作中,必須面對當前、立足長遠,決不能「兵來將擋、水來土填」,而要「水不來前先疊壩」。
3)把關性。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雖然領導一再強調全局觀念,整體意識,但是由於受到崗位職責的影響和工作范圍的局限性,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生產、技術、營銷、勞動人事,甚至是某些副總經理,在經營活動中,有些意見和作法往往又難於避免偏頗,難免局限性、片面性,而作為總經濟師則必須把握全局,為領導把住關,避免經營決策中重大失誤的發生。
4)堅定性。總經濟師是總經理的有力助手,也是企業經營決策的執行者,在涉及到大局、關系企業發展、生存的重大問題面前,必須百折不撓地站在企業利益一邊,作克服困難,維護企業的堅強衛士。
5)知識性。總經濟師必須努力學習技術、生產、管理、財務、人事等各方面知識,滿足工作需要。
6)攻堅性,總經濟師,不但要努力作好日常的本職工作,更要在多變、復雜、激烈的市場競爭面前,成為企業優秀、傑出的管理人才,這就要求,要敢於創新,要勇敢地站在改革、改制的最前列。一事當前,特別是面對巨大的壓力,在極大的困難面前,要挺身而出,主動為企業挑重擔,必須有足夠的思想和行動准備,要能夠忍辱負重,處處為企業的前途和命運著想,為企業的未來嘔心瀝血,竭盡全力。
職責描述:
1、負責洽談業務的標書製作、預算編制、成本核算;
2、負責公司合同工程的成本核算、過程式控制制、竣工結算;
3、參與項目各項招投標工作,審核各投標報價合理性,為定標提供參考意見;
4、協助上級做好公司重大項目的談判、論證方案,出具意見,作好審定、提供經濟數據等工作。
任職要求:
1、統招一本及以上學歷,建築經濟或經濟管理類相關專業,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同等職位管理經驗;
2、具備豐富的成本控制、預算實踐經驗,能對企業項目提出專業性建議;
3、掌握國家、地區的造價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最新知識及發展趨勢;
4、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操守,良好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
5、有較強的分析問題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1、執行公司章程和董事會的決議,對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
2、參與制定公司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研究公司及指導下屬分支機構的經濟運營工作,分析和評價公司人力、物力、財力的利用效率,研究、提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意見、措施;
3、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市場調查和市場預測工作,研究企業資本的最佳投向,提出投資決策建議供總經理參考;
4、對公司及下屬分支機構的投資的可行性報告進行經濟效益評估,提出審核意見。
5、行使經濟監督權,利用組織、經濟、技術、合同等措施,對企業成本進行預算及控制,制止無經濟效益和負經濟效益的經濟活動;
6、負責主持評審下屬分支機構年度目標完成情況,指導有關單位採取措施,完成各項生產,指導有關單位採取措施完成各項生產、經營目標;
7、參與制定或評審公司重大經營合同或資產的並購、重組、拍賣等重大經濟活動,提出評估意見和建議;
8、參與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管理和評審,協助管理者代表保持企業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
9、分管公司信息化中心和開拓越南市場方面的工作。
10、董事長或總經理委託的其他事項。
;Ⅲ 總經濟師的職責是
總經濟師的職責應是:
(一)完善企業機制,建立計劃管理網路,制定全面計劃管理。
(二)進行市場調查,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指導、平衡、協調。
(三)運用企業現代化管理方法,進行經濟活動分析,不斷挖掘經濟內在潛力。
(四)利用企業的人力、物力、財力、科技、信息等資源,制定企業管理總目標,以及研究與探索提高經濟效益的方向。
Ⅳ 總經濟師和副總哪個級別更高
1、原則上來說,總經濟師可以被當作是總經理在企業的經營管理這方面,所擁有的「總參謀」,而副總則會是經由總經理提名之後,經過了開會商討被,董事會所聘任的,可作為總經理的副手來使用,一般會在企業的某個領域當中,被授權成為領域內的負責人。
2、總經濟師和副總均要具備一定的專業素養,同時也要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對市場有一定的了解,這樣做會有助於獲得較強的超前意識。只不過在這個過程當中,企業所作的一系列活動,均要避免局限性、片面性,有了總經濟師,就可以很好地把關了。
3、不管是總經濟師,還是副總,均要在自己的崗位上,表現出很好的專業水準,讓手頭上承接的工作給做到位。原則上來說,總經濟師的職責會更重要一些,因為要做到把握全局,為領導階層的人員把住關,進而防止在制定經營決策期間發生失誤現象。
Ⅳ 建材行業《總會計師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條為了在建材行業貫徹、實施國務院頒布的《總會計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盡快建設起一支總會計師的隊伍,更好地發揮總會計師在經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結合建材行業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建材企業集團、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建材行業主管部門中凡履行企業職能的應設置總會計師,其他的可視工作需要經批准後設置總會計師;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以下簡稱國家建材局)直屬公司中凡計劃單列公司及全國性跨地區的公司必須設置總會計師;具有相當規模的國家建材局直屬設計、開發型科研單位(五百人以上且年事業收入超過八百萬元)必須設置總會計師;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可視工作需要,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經批准後設置總會計師。第三條已設置副總會計師的單位,要積極向總會計師過渡。凡符合任職條件,要及時轉正;對暫不完全具備任職條件的,應採取措施,幫助其提高素質,盡快按規定程序任命。第四條總會計師是單位行政領導成員之一,總會計師的設置要佔各單位行政領導職數。總會計師直接受單位主要行政負責人的領導,不得將總會計師視同中層幹部置於副職領導之一下。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不得再設置與總會計師職權重疊的副職。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領導本單位的財務、會計、經濟核算等方面的工作,為保證其全力做好本職工作,不得兼任與經濟管理無關的工作。第六條總會計師工作專業性強,必須由財會專業技術幹部擔任,不得由一般行政人員擔任或由其他領導兼任。第七條總會計的職權受國家法律保護,各級領導必須充分重視總會計師的設置,並支持和保障總會計師依法行使職權。第八條總會計師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規,維護財經紀律;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規章制度和設計內部會計核算組織形式;
(三)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組織建立科學、完善的內部經濟核算體系和經濟責任制;
(四)組織經濟活動分析,利用各種信息對本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調節;
(五)協調、仲裁與本單位有關的經濟糾紛;
(六)參與組織技改、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分析和可行性論證;
(七)參與本單位經營活動決策,協助主要行政領導人制定經營目標;
(八)組織建立多層次的監督體制,對本單位經濟活動的全過程進行控制;
(九)負責組織對財會人員的培訓、考核,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使本單位的財會工作逐步走上規范化、科學化、現代化的軌道;
(十)運用現代管理方法,組織會計工作改革,開拓財會工作新局面;
(十一)完成主要行政領導人交辦的其他經濟工作。第九條總會計師的許可權:
(一)對職責范圍內的財會管理等方面的經濟管理工作,行使計劃、組織、監督、控制、協調、管理權;
(二)對本單位的重大財務收支、預算、資金調配行使「一支筆」審批權;
(三)對各種不遵守國家財經紀律、政策法規的行為有檢查、制止、糾正的權力;
(四)對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發展、科研技改方案、經濟合同有參與制定、審查權;
(五)對企業財務成本計劃、調價計劃、會計報表有審核、簽署權;
(六)對會計人員的任免、調動、獎懲、晉升有推薦、參與建議權;
(七)行使主要行政領導授予的其他權力。第十條同時設置總經濟師的單位,要處理好總會計師與總經濟師的關系,正確劃分職責許可權。第十一條總會計師的任職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
(二)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廉潔奉公;
(三)具有會計師以上(含會計師)技術職務或任職資格;
(四)在與擬設置總會計師單位同等規模的單位主管財務工作三年以上;
(五)有較高的財會專業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熟悉國家有關的財經方針政策及有關法規,熟悉建材行業情況,掌握本行業生產、技術的基本專業知識;
(六)有豐富的財會工作經驗、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開拓創新能力,能夠妥善處理復雜的財務工作事項;
(七)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Ⅵ 怎樣當好總經濟師
1)對公司項目成本管理工作進行統一的組織、領導與策劃,以堅強的成本管理責任保證體系,保證項目預算製造成本的實現。
2)對公司所有項目成本經營效益負領導責任。從項目投標到項目竣工清算的全過程,對公司有關責任部門(投標、合約、財務、資金、工程、技術、質保、資產部)及物資公司、工程協力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進行具體的指導與幫助,並對上述部門及單位對上述工作的管理力度與效果進行監督與檢查。
3)經常組織召開項目成本管理研討會,暴露成本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並研究解決的辦法,對好的管理經驗及時組織交流。
Ⅶ 總經濟師與總會計師有什麼本質的區別職責是什麼有什麼聯系
什麼是總會計師?總會計師是在單位主要領導人領導下,主管經濟核算和財務會計工作的負責人。以下主要介紹了總會計師的職責,歡迎參閱。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預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單位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承辦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5、總會計師負責對本單位財會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專業職務的設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6、總會計師協助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行政事業單位的義務發展以及基本建設投資等問題作出決策。
7、總會計師參與新產品、技術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勞務)、價格和工資獎金等方案的制定;參與重大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