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土地財政還要持續多久
土地財政,長期肯定難以為繼。
隨著土地開發到一定極限,用地一旦達到紅線,即不可能再依賴土地生財。同時,對農民補償標准提高,征地成本加大,也形成抑制。最關鍵的是房地產一旦出現情況,這個資金鏈肯定會掉下。
② 歷史還的經濟蕭條期都持續了多久
今年12月,本輪經濟衰退迎來1周年。這使它成為美國自1982年以來持續時間最長的經濟衰退。如果再延續5個月,它將成為自上世紀30年代「大蕭條」以來美國經歷的時間最長衰退。
美國經濟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經歷的數次衰退平均持續時間為10個月。「這輪衰退顯然不能在幾個月內結束。」NBER商業周期測定委員會成員、哈佛大學教授傑弗里·弗蘭克爾說,「如果能在明年年中平息,我們就已相當幸運。」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81203/14052551015.shtml
20世紀30年代席捲世界的大蕭條是史無前例的經濟事件。在此之前沒有哪一次經濟蕭條能有如此規模,持續時間如此之長,在此之後也沒有出現過。它代表了工業經濟罕見的失敗。
美國的經濟活動從1929年中期到1933年初幾個月持續衰退。長達四年的衰退並不是平穩的,但經濟產出的下降卻是空前的並令人困惑。工業產出下降了37%,價格下降了33%,實際GNP下降了30%,而名義GNP則下降了一半以上。失業率上升到25%的最高峰,並在20世紀30年代其他的年份中一直保持在15%以上。美國的許多經濟資源被閑置了整整10年。只是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到來,就業才增加了並足以吸引龐大的勞動力大軍。
這一重大事件要麼是經濟內在重大不穩定的表現,要麼是對經濟的重大沖擊後的反應。傳統的學者傾向於強調前者,而近來的研究則集中於後者。一種較老的觀點將美國的大蕭條視做孤立事件。近些年學者則更多地堅持從國際視角看待大蕭條,他們認為即使不是從國際視野出發,那也需要從大西洋兩岸的背景出發去看待美國的大蕭條。
打亂世界經濟發展的外部沖擊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更廣泛地說,這個外部沖擊是丘吉爾稱之為「第二次三十年戰爭」的持續的沖突。這種沖擊既影響了世界經濟,又影響了政策制定的背景。盡管美國作為出類拔萃的工業經濟體從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崛起,但它仍然是世界經濟的一部分。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尤其是在美國和歐洲經濟政策決策的理論基礎中。
戰爭以及隨之而來的變化對美國經濟產生了諸多影響。其中最重要的三個影響是:國際債權債務格局的變化;農業的擴張和崩潰;大規模進入美國的移民浪潮的結束。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英國是主要的資本輸出國。而美國長期作為英國資本的接受國,只是在最近才開始減少其國際債務。然而英國將其海外資產的大部分用於支持戰爭,並將其債務出售給美國,因此美國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債權國。1914年,美國的凈外債至少是35億美元,而三年之後,美國變成了債權國,其凈債權超過了70億美元。雖然這裡面有些重復計算的成分,但顯而易見的是,美國的國際收支已經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
戰後,在經過了五年多的經濟動盪之後,金本位得以重建。雖然和戰前不完全一樣,復興的金本位仍舊將通貨緊縮而不是貨幣貶值作為彌補外匯赤字的措施,而且金本位使得赤字國家承受的通貨緊縮壓力大於外匯盈餘國家面臨的通貨膨脹壓力。改變了的國際債務格局確實和舊的匯率體系不配套。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以戰前的匯率來重建金本位意味著將產生不平衡。英國和德國在20世紀30年代初發現它們陷入金融危機,並且沒有足夠的政策工具來應對這些危機。
美國農業在戰爭期間非常繁榮,其產品出口到急需食物和衣服的歐洲。其他沒有捲入戰爭沖突的國家也擴大農業生產能力,這進一步增加了世界的農產品供應量。當和平時期來臨,對這些農產品的軍事需求下降,同時歐洲農產品也重新向市場供應。其後果就是農產品價格下跌以及20世紀20年代持續的農業災難。農產品需求的下降隨著戰後通貨緊縮而更加嚴重,這使得農場主負債累累。
美國農場主的負擔隨著邊遠地區土地的過度開墾而加重,這些地區從長期看是不適合耕種的。結果是造成了土壤流失,而不是大量的產出。農場主的負債問題非常尖銳,因為對美國農產品的需求連續幾年都維持在很高的水平,很多農場主大量舉債以利用農產品的高價格獲取收益。而農產品價格的降低給那些既擴大耕作面積又大量舉債的農場主帶來很大困難。
並非所有的農場主都陷入了困境。技術變化,尤其是在穀物生產領域,在20世紀20年代進步很快。使用汽油的拖拉機開始改變對勞動力的需求。大規模農業生產開始改變平原的面貌。雖然小麥的價格不高,但許多麥農卻因規模經濟而獲得收益。但棉農,特別是租賃小農場的農民,卻陷入赤貧。低廉的棉花價格加上新技術取代了這些農民。來自南部的黑人農民發現他們正陷入這樣的境地,於是遷移到北方城市尋找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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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中國「賣地經濟」持續多久
截至2012年底,全國84個重點城市處於抵押狀態的土地面積為34.87萬公頃,抵押貸款總額5.95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5.7%和23.2%。全年土地抵押面積凈增4.72萬公頃,抵押貸款凈增1.12萬億元。公報顯示,2012年全國批准建設用地61.52萬公頃,其中轉為建設用地的農用地42.91萬公頃,耕地25.94萬公頃,同比分別增長0.6%、4.5%、2.5%。2012年全國供應房地產用地16萬公頃,全國105個監測城市住宅地價同比漲幅為2.3%,維持在歷史低位水平。截至2012年底,全國處於在建狀態住房用地26.3萬公頃,同比增加31.3%。事實表明,中國是典型的「賣地經濟」,一旦耕地賣完,或是人們沒有能力消化全部過剩住房,中國經濟必然崩潰,全國上下正在朝著這一終點目標努力。歷史表明,依靠變賣耕地家產的人們沒有一個能夠持續,中國也不能。
④ 土地租賃最長期限是多少年,請懂法律的給解釋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該期限適用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屬於對特殊主體的特別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所以除特別主體意外,其他一般主體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不得超過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4)土地經濟持續多久擴展閱讀:
合法的土地租賃程序
租用集體土地,必須先行徵用並轉為國有土地。根據《規范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國土資發〔1999〕222號)的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國有土地租賃,應當由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內容應當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圍、面積、用途、租賃期限、土地使用條件、土地租金標准、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土地租金標准調整的時間和調整幅度、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等。租賃土地使用權經登記後,承租人可以拿到註明「租賃」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租賃年限屆滿後,租賃土地使用權終止。
任何單位或個人進行建設,如果不符合規定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主體資格,則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在現實中,普遍存在著土地承租者直接與集體土地所屬的村委會簽署土地租用協議的操作方式,這一做法並不妥當,擅自出租集體土地的行為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行為。
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等也均因違反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成為無效合同。
參考資料:網路-土地承包法
⑤ 土地經濟的簡介
土地利用過程中生產力的組織和生產關系的調節。就土地利用中的生產力組織問題而言,土地經濟不是把土地作為一項自然資源,對其物理學的、化學的和生物學的性質和特徵進行研究,而是把土地作為一個生產力的基本要素,對在一定的社會生產關系下投入生產過程之後所發生的一系列經濟問題進行研究,諸如土地與勞動力及其他生產要素在時間、空間及數量上如何相互配合,建立土地利用的合理結構和空間布局等。就土地利用中的生產關系而言,這種關系包括一切與土地有關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圍繞土地所有、使用、買賣、出租、抵押、課稅和管理等而發生的經濟關系。任何社會都要依據生產力的發展和整個社會經濟制度的要求,建立一定的土地關系,並在該社會制度所允許的范圍內,採取必要的措施對土地關系進行適當的調節,以保證其協調與鞏固,促進土地的合理利用與生產的發展。土地經濟包括土地利用經濟、土地制度和土地權屬轉移及收益分配三方面。土地利用經濟是指土地在國民經濟各部門的分配與使用,具體包括土地資源的勘查、技術經濟評價、土地規劃、土地開發、利用、保護等方面的經濟問題,是人與土地以及各類土地相互間的關系問題。土地制度指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以及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演變及其實施等問題。土地權屬轉移及收益分配指土地權屬轉移的條件、形式和土地收益分配的具體形式,如土地作為商品買賣時的價格、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時的地租,以及國家參與土地收益分配的具體形式—土地稅收等,也是土地利用中發生的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問題。以上三方面是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合理利用土地是目的,建立並維護合理的土地制度是合理利用土地的根本保證,正確確定土地權屬轉移的條件和方式,合理分配土地收益是保證土地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與措施。
⑥ 土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法律分析】
土地承包法規定的三十年,是指家庭聯產承包形式的承包期限。對村集體擁有的其他土地如機動地和五荒地等,都可以縮短承包期。承包合同要有全體村民或者村民代表2/3以上多數通過,然後,由村主任作為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村委會印章,方為合法有效。村委會無權隨意作出承包的決議。(屬於五荒地,並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外)當然,現實中,大多數都是由村委會決定的。但如果村民不認可,向法院起訴的,該承包合同會因缺少村民的同意而無效。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承包期限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
⑦ 我想買塊土地,是永久的嗎
1、不管任何土地,都不可能存在永久的,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
2、另外要看這塊地是什麼性質的,如果是集體土地,那麼就屬於承包,承包期是耕地三十年,草地最長50年,林地最長70年(特殊林地經國務院批准可以延長);
3、如果是集體土地,想一直承包首先你的兒子、孫子都必須一直是該集體戶口內人,其次,必須一直徵得該集體內人的同意你承包;
4、如果是國有出讓土地,最長是70年(住宅用地);物權法規定,住宅用地到期可以自動續期,不過雖然現在我國還沒有細則,但是按照國外其他土地公有制國家的規定,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必須再補繳一次土地出讓金,可以理解為再買一次這塊土地。
5、如果是國有劃撥土地,那麼連使用權都根本不是你的,只能以出租性質來進行使用,租賃期限最長20年。
(7)土地經濟持續多久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1、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2、意思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項目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
網路-土地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