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糾紛起訴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起訴需要的材料如下:起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等。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2. 經濟糾紛報警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民警解決的一般是刑事案件,如果受到經濟糾紛的報警電話一般會交給法院審理,也會建議當事人去法院起訴。警方在接到群眾報警後,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處理結果。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
第一百六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提供的有關證據材料等應當登記,製作接受證據材料清單,並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必要時,應當拍照或者錄音、錄像,並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時,應當製作受案登記表,並出具回執。
第一百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3. 經濟糾紛報警技巧
一、經濟糾紛被騷擾報警怎麼處理
因經濟糾紛被騷擾報警後,警察首先會對騷擾者進行警告,要求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經濟糾紛,如果當事人繼續採取騷擾行為的,公安機關可以給予其治安管理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二、民間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經濟糾紛起訴流程:
(1)起訴和受理
起訴是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合法權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案件的行為。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因此,起訴才可能引起訴訟程序,使訴訟活動開始。起訴是當事人的一項重要訴訟權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訴權,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啟動訴訟程序。
(2)審理前的准備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應當進行審理前的准備。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組成合議庭並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核對訴訟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3)開庭審理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審判一般應當公開進行。審理過程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征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見;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判決。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4)判決和裁定
法庭辯論終結後,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判決一律公開宣告。
4. 經濟糾紛報警技巧
經濟糾紛報警技巧
經濟糾紛報警技巧。被他人欠錢的時候都是感到很煩惱的,債務是需要債務人進行償還的,如果債務人不進行償還的,相關單位可以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得債務人償還債務,下面看看經濟糾紛報警技巧。
1、冷靜理智,報告事發地點
不要慌,說清楚事件、地點,如果搞不清楚門牌號可以說下附近的標志性建築物或者商店標牌等;
2、穩定情緒,清楚描述
吐字一定要清楚,不要哭哭啼啼,這樣會影響說話狀態,表達也會比較含糊,這樣警方很難幫助到你。
3、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方便聯系
打完報警電話後注意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方便和公安隨時聯系得到救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出的民事訴訟。
第四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八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法院立案偵查。
一、經濟犯罪怎麼報警
用書面或者口頭方式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濟犯罪報案的基本原則
一、管轄:經濟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行為實施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和實際財產取得地。報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經偵支隊/經偵大隊報案。
二、為使公安機關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況,及時立案偵查,報案時盡量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單位報案的同時帶齊營業執照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並應在復印件上註明提供時間及寫上「由本單位復印提供,與原件相同」,加蓋單位印章,經辦人簽字(捺指紋),非法人代表報案應攜法人代表授權書及本人工作證件。
2、提供有關涉案人的照片、證件、通訊號碼、地址、體貌特徵等材料。
3、請提供本人及其他協助人的聯系電話,以便隨時聯系。
三、報案提供材料時,應盡量同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復印件。
四、非緊急情況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報案,被害人或經辦人本人應當向公安機關如實提供證言。
五、報案前同一事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實提供法院受理的有關證明材料。
六、復印件應說明來源出處,並由受害單位加蓋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簽名。書面報案材料須詳細說明案發的時間、地點,對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況。
二、經濟犯罪的立案標准
經濟犯罪立案標准多數與犯罪數額有關。針對不同數額,其立案標準是不同的。另外,不同省市對部分經濟犯罪的立案標准規定的也是不同。最新的經濟犯罪立案標准如下: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5000元以上的,將被立案追訴。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個人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單位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非法牟利,應予立案追訴。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經濟犯罪的報警方式與其他案件沒有區別,都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報案以後如果屬於應當由檢察院或者專門機關立案調查的.,公安機關可以將案件移交給相關部門,這個跟報案人沒有關系,報案人往往沒有這些法律知識,對於報警的案件不知道該由誰主管,所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報警即可。
經濟糾紛可以報案嗎
1、經濟糾紛屬於民事糾紛,雙方協調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
2、民事訴訟階段可以委託律師代理訴訟事宜。
在我國,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1、仲裁與民事訴訟是兩種不同的爭議解決方式。當事人發生爭議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訴訟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解決方式。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法院的管轄權。只有在沒有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或者當事人放棄仲裁協議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轄權,這在法律上稱為或裁或審原則。
2、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方式的選擇則與糾紛的性質有關。根據法律的不同規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時再起訴;有的則只能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訴訟;還有的則只能通過行政復議的方式解決,由行政機關對糾紛作出最終裁決。
經濟糾紛打官司流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 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5. 經濟糾紛報警後警察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對於經濟糾紛,不屬於派出所管轄范圍,派出所不理的處理決定是正確的。
公安機關不插手民事經濟糾紛,所以不會立案。但是民事經濟糾紛攜帶證據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經濟糾紛怎麼處理:
1、有合同簽訂的,根據合同訂立的糾紛解決方式解決;沒有訂立糾紛解決方式的,可以事後達成該合意;事後也不能達成的,可以起訴、仲裁。
2、沒有合同的,可以和解;也可以搜集好證據,到法院起訴,讓法院判決或者讓法院調解。
起訴流程:
起訴方式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方式有書面起訴和口頭起訴兩種。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只有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才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將原告口頭陳述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6. 經濟糾紛報警立案標准
經濟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報警後警方只能調解處理,不會立案。對於經濟糾紛一般向法院起訴處理,法院立案的條件如下: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經濟糾紛起訴需要什麼證據
1、身份的證明;
2、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合同、收據、借據、欠據、協議、信件、電報等);
3、債務人償還欠款以及利息的證據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和處理立案的條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7. 民警遇到經濟糾紛該如何處理
1、經濟糾紛是應該法院管轄的,經濟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民警解決的一般是刑事案件,如果受到經濟糾紛的報警電話一般會交給法院審理,也會建議當事人去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
3、《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已立案審理的經濟糾紛案件,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認為有經濟犯罪嫌疑,並說明理由附有關材料函告受理該案的人民法院的,有關人民法院應當認真審查。經過審查,認為確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並書面通知當事人,退還案件受理費;如認為確屬經濟糾紛案件的,應當依法繼續審理,並將結果函告有關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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